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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之间

老朱是可以称为朋友的人。

老朱和我是中学时代的同学,他的名字叫朱延福。高一那年,我们到农村劳动,我突然腹泻不止,吓坏了老师,他立刻派人送我回家。

派谁呢?那时,天已经渐渐黑了下来,出了村四周是一片荒郊野地,听说还有狼。

老朱说:“我去送吧!”他赶来一辆毛驴车,扶我坐在上面。那是他生平第一次赶毛驴,要走十几里乡村公路。一路上,我的肚子疼得很。天说黑一下子就黑下来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们像被罩在一个黑洞洞的大锅底下,再怎么给自己壮胆也觉得瘆得慌。

终于看到隐隐约约的灯火闪烁的时候,我们都舒了一口气。老朱把我送上公共汽车,向我挥挥手,赶着他的小毛驴车往回走了。我看着老朱赶着毛驴车消失在浓重的夜色之中,心里忽然涌出一种说不出的感情。

人和人之间的距离有时候就是这样拉近的。我不知道老朱独自一个人赶着那辆小毛驴车是怎样回村的。我可以想象到十几里荒郊野外,夜路蜿蜒,不是那么容易走的。

我们真正的友谊大概就是从那个夜色茫然的晚上开始的。

后来,我们渐渐熟了起来。我常到他的家里去,他也常到我家来。

“文化大革命”时期,我们一去下广州,到韶山,还想一起步行串联去延安。有一天晚上,我到邻校去串联,被一帮红卫兵包围,脱身不得,只好给老朱打电话。老朱带领好多同学骑上车火速增援,将我解救出来。

1968年的春天,我正在呼和浩特我姐姐家里,老朱一连几封鸡毛信将我召回,他对我说:“北大荒来人招学生去那儿,那儿是农村,下一拨是到山西插队,咱们还是争取到北大荒去吧!”就这样我们的青春又一起奉献给了那块荒凉的黑土地。

30年的友谊,就这样齐步走。如今,能够保持或值得保持30年的友情已经很少。友情这东西,不是美人痣与生俱来,而是脚底下的泡,是靠日子走出来的。30年,即使天各一方,却心系一处,日子摞上日子,友情便结上结实的老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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