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小的时候,邻居有一个小女孩口吃,我模仿她嘲笑取乐。这是一个令我终生后悔的行为――模仿几天后我就成为一个正宗的口吃男了。
因此可想而知,我上学以后,被人取了很多绰号,其中有一个叫“哆咧叽”,翻译成普通话就是口吃男。口吃严重的时候,上课点名喊“到”都感到力不从心。中小学时,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明明有的问题我可以回答得很完美,但是说不出来,我那个着急呀,冤屈呀,眼泪往肚子里吞真是一点都不夸张。
最难堪的是在学校食堂打饭菜,排队时心里打鼓,到了窗口硬是叫不出自己想要的菜,有时候只好换个菜,有时候只能用手语。师傅很可怜地看着我,大概很少见到哑巴来买菜。打电话最尴尬的时候,接通了以后说不出来,对方“喂喂”几声后就放下,不得不重新再打一次。跟妞搭讪这种事,对我来说是不可想象的。对付喜欢的姑娘,我一般采用纸条或者情书,这种农耕时代做法很少有效果。我得出结论,这种事,能说会道比什么都强。后来有了网络乃至短信,很多合作都在网上进行,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很多事,能用肢体语言的一般不用嘴巴,嘴巴像个游手好闲的家伙,只负责常规的吃饭和偶尔的接吻。
当过一段时间记者,我大概是最懒得去采访的记者,但有时候不得不去采访,提问时如果问题喷不出来,我就会换一个备用问题。口吃的朋友应该有体会,把第一个字喷出来,后面就顺了。
口吃这玩意儿,你不惦记着它,它可能就跑了,你越惦记,它就越来劲。工作中,我经常采用忘记法,越忙的时候,口吃会越淡。但完全没有是不可能的,一句话掰成一段一段来说是正常的,我打电话跟人谈事的时候,旁边的人一般特着急。2004年,我发觉跟人打交道上特别不擅长达到顶峰,于是萌生了想法:去做可以不和人打交道的事。坐在家里当作家算是比较适合。
嘴巴不用了功能就会退化,特别是有陌生人的场合,我一般都把嘴巴闭上,耳朵支起。曾有个小姑娘很崇敬地问道:“李老师,你总这么深沉吗?”我回道:“口口口口……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