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我脑海中最初的记忆是一个身材高挑、满头金发的妇女拖着沉重的麻袋穿过一望无垠的田地,那个妇女穿着男式马裤,头戴一顶破旧的草帽,不时地回过头来对坐在麻袋上的3岁小男孩笑一笑。这一段记忆完整地概括了母亲当年辛勤的劳作,她便是以这种顽强的方式带大我们兄弟3人的,因此这段记忆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之中。
母亲生长在生活艰苦的南方,那里的人们终其一生都在田里耕作。而母亲所目睹、所经历的惟有贫穷。
母亲17岁便结了婚,而我父亲却是一个整天好吃懒做、不务正业的男人。
那时父亲经常不负责任地离家出走,弃母亲于不顾。1959年夏天,在父亲又一次离家而去时,我降生了。直到我快两岁时,我才重新回到了家,而5岁的哥哥山姆早已忘记了父亲的模样。
弟弟马克出生后,父亲便再一次弃家而去。最终在1966年2月的一个下午,母亲带着我们3个孩子搬回了外祖母家。由于房子狭小,母亲只能睡在沙发上。
在棉花收获的季节,母亲摘上一天的棉花只能赚上几块钱,而其他时候她去剥甘蔗皮、摘西红柿、捡山核桃,一年到头总是弯着腰辛苦地劳作,支撑着整个家。清苦、操劳的生活过早地夺走了她的青春与美丽。
白天干完农活,晚上母亲还要为别人熨衣服。我们的床上总堆满了要熨的衣服。有时我半夜醒过来,睡眼惺忪地看到母亲仍在那里熨着,大滴大滴的汗珠往下淌。熨一件衣服只有几分钱,母亲却依然日复一日地熨着。
母亲为我们申请了救济金与免费午餐,无论是严冬还是酷暑,她都会排队去领取政府发放的奶酪。有时我们兄弟几个也会到垃圾堆里去捡一些铜线、铝块和饮料瓶,拿去卖了钱,交给母亲。
在我的记忆中,母亲从早到晚总是在干活,每天她上街也只是为了去买些食物。
我从来不记得童年时自己曾为母亲的相貌或装束感到羞耻过,但当我开始注意到异性,并和她们交上朋友后,我突然感到自己希望母亲能多呆在家里,而不要常常上街,以免让我的朋友们见到她。
记得上高中前的那个暑假,我与一个出身显贵的女孩子的关系很亲昵,而对自己的家庭环境,我只字未提,我觉得她不会对此产生怀疑的。
突然有一天,那女孩带着女伴儿到家里来找我一起去野餐,我永远也忘不了她们走进我们小得可怜的客厅,看到布满窟窿的沙发和破旧的地毯以及那连灯罩都没有、光秃秃挂在天花板上的灯泡时的表情。而当她们看到穿着裤腿从膝盖处截断的旧裤子的母亲时.更是惊异无比。
我为自己生于如此贫困的家庭环境感到羞耻;而更糟糕的是我为母亲感到羞耻。
工作后,以前的那种窘迫感早已荡然无存,然而我却为自己当年无知的虚荣心感到羞愧。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我经常给母亲买些东西、帮她付医药费,而我真正想为她做的事情却远非自己的能力所及。
母亲从没有住过属于自己的房子,因此我对她说,将来要为她买一幢房子,她只是点点头,认为那仅仅是个梦而已。
我所从事的工作是美国收入不高的职业之一——记者,但为了实现自己对母亲的承诺,我在银行开了一个储蓄账户。
我的职业生涯可以说是一帆风顺,从地区的小报社逐渐转到大城市的著名报社,后来我成为了美国十大报纸之一的《圣彼得堡时代报》的一名记者。
从我发表的第一篇文章起,母亲只要在报纸上看到我写的稿子,就会剪下来精心地贴在一个本子上。我的文章所写的大多是一些生活历经坎坷与磨难的人们,我被他们的故事所吸引是因为我的母亲也曾有过同样的经历;因为她所教给我的道理——任何一个人都应该受到尊敬。
1994年我进入记者职业的圣殿——《纽约时报》工作,而报社所在的那幢大厦正是母亲以前曾经做过清洁工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