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玲大谭志七岁,却从没有大姐的温良敦厚。谭志从记事起,家里就大吵小闹硝烟不断,而引发这些战争的导火索多数都是因为谭玲。
谭玲从来就没有将谭志当小弟看待。谭志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谭玲上初中。瘦小羸弱的谭志常常被高年级的同学欺负。那天放学时,谭志为了保护一盒父亲给新买的水彩笔被打得鼻青脸肿,恰好谭玲看见了。谭志用求救的目光望向她,而谭玲却只是冷冷地看他一眼便漠然走开了。当谭志提着书包回家,在家门口的拐角处,谭玲突然从黑暗里闪身出来拦住他,说:“你不会跟爸妈告状吧?”谭志擦去泪问谭玲:“你究竟是不是我姐?”从此,谭志对谭玲有一种本能的怨恨。
以后谭志才慢慢得知,原来谭玲的娘在谭玲五岁那年得了癌症撒手人寰。不久,父亲遇上现在的母亲,再婚成了家,一年后生了谭志。
谭志记得谭玲一直都任性、刁蛮、倔强。母亲为她洗头,谭玲嫌水太烫,撒泼说后妈成心想烫死她。母亲做饭稍微晚了一会儿,谭玲说迟到了,哭着不肯上学去。
谭玲初三没毕业就没有再读,她的理由是她不喜欢读书,要出去打工自己养活自己。父母当然不同意。她才十六岁,出去能干什么?再说,家里又不是养不起她。谭玲就闹绝食,跑到同学家里一住几天不回来。终于有一天,谭玲不声不响地打点好行李,自己坐火车投奔成都的二姑去了。
父亲接到二姑的信立即就赶到了成都。父亲在那家私人开的医院里看到谭玲时,谭玲正端着病人的便盆去卫生间。父亲一把拉住她,不由分说就往外走。谭玲拼命地挣扎,嘴里喊着:“我不回去……”
父亲最终没能把谭玲带回来,只要她认准的事情,九头牛也拉不回。谭玲在成都一待就是四年。四年里谭玲没回过一次家,偶尔打个电话,也只是简单地问个好。
谭志不明白,一个人的心中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怨恨?而父亲母亲或者自己究竟又欠了谭玲什么?平心而论,母亲不是那种狠心的后娘,她就是凡事爱较个真,心还是挺善良的。她其实是把谭玲当亲生女儿来疼的,可是谭玲始终拒绝后妈的亲近。
谭玲就这样淡出了这个家,父母似乎也渐渐适应了没有这个女儿。
谭志读初一那年,春节的时候谭玲突然回来了,和谭玲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几年不见,谭玲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小女孩儿了,她穿低腰露脐的牛仔裤,脸上的妆化得怪模怪样。
谭玲回来了,父母很高兴。一起到菜市场和超市买了大堆的食物。父亲亲自下厨,煎炒煮炸,做了一桌子的菜。吃饭时,父亲再三追问,谭玲才吞吞吐吐地说她和这个男人做传销,不但没赚到钱,还把这些年的积蓄赔得一干二净。在外面流浪了一个月,不得已才回来的。然后谭玲向父亲宣布,她要嫁给这个男人。
谭玲介绍,这个男人大她十六岁,离过婚,现在没有正经的职业……父亲的脸越来越难看,说,无论你什么时候回来,这里永远是你的家。你没钱爸妈养你,但是你要和这个人结婚,门儿都没有。
谭玲当场就翻了脸,跳着骂父母:“你们凭什么管我?我们在一起已经三年了,我只知这世上只有他对我好。”
谭玲这一走,又是五年的时间,音信杳无。
后来,谭志考上了成都的一所大学,父亲去送谭志。在车站,火车都快开了,父亲又挤到谭志身边叮嘱他,有时间就出来转转找找你姐,要是遇上了,就告诉她,爸妈不阻拦她了,她要是喜欢,就和那人结婚吧……只要她能常回来看看……
父亲说不下去了,转过身去擦脸上的泪,又对谭志笑,说人老了就是这么没出息。
初冬的一个夜晚,谭志和同学考完试后一起去吃抄手。他们坐在桌子旁一边等待,一边谈论着考试内容。谭志这时突然就看到了谭玲。她正把一碗抄手往同学面前放,脸色蜡黄,眼窝深陷。谭志走过去,一把抓住谭玲细细的手臂,失声地叫出来:“姐!”
这么多年,谭志还是第一次叫姐。谭玲怔了一下,手里的碗哗啦一声掉在地上,谭玲的眼里已经没有谭志记忆里的凌厉和倔强。她打量谭志好久,叫道:“小志。”
谭玲已经结婚了,当然不是那个老男人,那男人当初看谭玲再没有什么油水可捞,便把谭玲撂下。谭玲在这个城市,重新从一个端盘子的小工开始做起,后来遇上在同一家饭店打工的一个山东小伙子,人很老实,心眼儿好,对谭玲也好。结婚后两个人辞了工作,开了这个抄手摊维持生计。他们的孩子都已两岁了,是个男孩儿。
谭志责怪谭玲:“为什么这么久都不跟家里联系,你不知道爸妈多为你担心啊。”谭玲不说话,眼里却闪着泪花。谭志想到谭玲的个性,她怎么可能在爸妈面前认输呢?
父亲接到谭志的电话,第二天就来了。谭志带他去那个抄手摊。隔着老远,父亲停下,远远地看着在摊前忙碌的谭玲,父亲忽然蹲下,像个孩子似的呜呜地哭起来。
谭玲看到父亲,呆了半天,嘴唇蠕动着,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一个小男孩儿趔趔趄趄地走过来,稚声稚气地问:“妈妈,你怎么哭了?他是谁呀?”谭玲拉过孩子走到父亲面前说:“叫,快叫外公……”
父亲抱起孩子,脸上老泪纵横。接着老人说出了一个心里埋藏多年的秘密。
原来,当初父亲与前妻结婚后,得知妻子没有生育能力,夫妇俩商量后就去孤儿院抱养了一个被人遗弃的女婴,起名叫谭玲。从此他们对谭玲疼爱有加,视如己出。可是,没几年妻子就患绝症去世。父亲独自带着谭玲过活,直到有一天,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找上门来,说她几年前从农村来到这个城市打工,当时年轻,被坏人所骗生下一女。无奈,她只好将女婴遗弃在孤儿院门口,然后只身南下,想去挣些钱回来再认领女儿。她回来后通过打听找到了谭家,见老谭为人忠厚踏实又无妻室,再感他这些年对女儿的细心照料,自己也正好没成家,于是她就与老谭组成了家庭。她就是谭玲眼里的后妈,而实际上谭玲和谭志是同母异父的姐弟。他们之所以没有将这个秘密告诉谭玲,是怕她知道自己是被遗弃的私生女而自卑,进而更憎恨自己的生母。
一向疼爱自己的父亲和自己竟没有一点血缘,而自己一直不能接受的“后妈”却是自己的生母。听了这些后,谭玲才感到这么多年来,自己犯了一个多么大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