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的宋江,慷慨大方,仗义疏财,说白了就是经常送人银子。
据统计,宋江曾先后十七次送银子给人,如送武松、李逵各十两,送唱曲的宋老儿二十两。所以宋江是隔着窗户吹喇叭——名声在外。如第十八回吴用道:“只闻宋押司大名,小生却不曾得会。虽是住居咫尺,无缘难得见面。”第三十二回燕顺说:“小弟在江湖上绿林丛中走了十数年,也只久闻得贤兄仗义疏财、济困扶危的大名。”第三十八回宋江和李逵一见面,就打发了他十两银子,李逵寻思道:“难得宋江哥哥,又不曾与我深交,便借我十两银子,果然仗义疏财,名不虚传!”张顺见了宋江,纳头便拜道:“久闻大名,不想今日得会。多听的江湖上来往的人,说兄长清德,扶危济困,仗义疏财。”甚至第二十二回武松还不认识宋江,就说:“我虽不曾认的,江湖上久闻他是个及时雨宋公明。且又仗义疏财,扶危济困,是个天下闻名的好汉。”
在北宋末年,社会经济如何、购买力怎么样?书上有依据。第十回只见那个人(陆虞侯)将出一两银子与小二道:“且收放柜上,取三四瓶好酒来。客到时,果品酒馔只顾将来,不必要问。”第十五回吴用去劝说三阮入伙劫生辰纲时,取出一两银子,付与阮小七,就问主人家沽了一瓮酒,借个大瓮盛了,买了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对大鸡。如此看来,当时的一两银子差不多够一个三口之家节俭着过一个月生活。宋江动不动就十两、二十两地送人,他是哪来的这么多银子呢?
一般来说,宋江正常的经济来源有三条,一是薪水,二是家中供给,三是自己经商。可是,这三条都不大可能让宋江有太多的银子送人。
第一,宋江只是郓城县一个押司。押司是个什么职位?《辞源》注释:“宋时地方官属吏,办理案牍、官司事物。由当地有产业人户中差选。”押司相当于现在的秘书之类的职务,别说品级,就连正式工作人员都算不上,当时称为公吏,就是政府派的公差,连报酬都没有,基本上是义务劳动。差不多与宋江同时代的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说:“天下吏人,素无常俸,唯以受赇为生。”直到宋神宗熙宁年间以后,开始有了少量俸禄。即使有一点也不多,要吃饭,还要养小蜜,不可能有太多的富余。
第二,根据书上的介绍,宋江上有父亲在堂,母亲早丧;下有一个兄弟,唤做铁扇子宋清,自和他父亲在村中务农,守些田园过活。也就是说,充其量,宋江的父亲是个乡下的土财主,没有多大的家业。而且第二十二回,他父亲对公人发牢骚:“不孝之子宋江,自小忤逆,不肯本分生理,要去做吏,百般说他不从。”并于三年前告了宋江忤逆在官,忤逆就是不孝敬父母,这在过去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宋江就是因为这个,被“出了籍册,各户另居,官给执凭公文存照,不相来往”。也就是说,宋江的父亲已经和他断绝了父子关系,要他父亲拿出很多的钱来让他到处送人只怕不大可能。
第三条,从《水浒传》上看,宋江没有任何经商做生意的蛛丝马迹。他一天到晚不是交朋结友,就是爱习枪棒,哪里还有精力和时间去做生意?
如此说来,如果不是捡到宝,宋江根本就不可能有那么多银子送人。捡到宝只是一种假设,而且一个人即使运气再好,也不可能天天捡到宝。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枉法受贿。
再了解一下宋代一个押司的收入。作为县级政府没有品级的“小公务员”押司主要是征收税赋或处理狱讼,辅助政府官员的日常政务,负责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秘工作。宋朝一个正七品县官的月俸只有三十两银子,押司与县官差了四个等次,月俸绝不会超过十两,而且没有奖金和补助。
其父宋太公在村中务农,守些田园过活,说明宋江距离“富二代”很远。他做押司,顶多因为与县令私交甚好,能多开几张发票,装点碎银子进腰包。因为“吏道纯熟”,在“上下经手”中,可能有些“好处费”,但押司官小身微,灰色收入不会很多。《水浒传》里也没有关于他从事第二职业的记录。
我们只好心里阴暗地推想,宋江的银子是否来自“吃黑”。他曾给晁盖“通风报信”,其沉稳心态和娴熟伎俩,不免让人怀疑宋江平日没少干这类事,而晁盖只是其中的一个。那些因为犯事却被他“周全”过性命的人,事后风平浪静时,按惯例当然要“意思”“意思”。比如晁盖逃脱官府追拿上山后,一出手就送给宋江“一百两金子”。这些金银应该是宋江的主要经济基础。
宋江一面在县衙当差办案,一面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一面从贼人那里捞取钱财,一面又救济别人赚口碑,是一个标准的“执法犯法”者。难怪深知宋江“底细”的阎婆惜,临死前骂他“公人见钱,如蝇见血”、“做公的人,哪有猫儿不吃腥”,原来他是“黑三狼”啊。
宋江区区一个押司,职位低微,却可以接近知县等一些县里的重要人物,而且消息灵通,加之“刀笔精通,吏道纯熟”,很有条件为别人摆平一些事情,自然也就有了枉法受贿的可能。根据北宋时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一“官政”的记载,当时胥吏们枉法受贿也是非常普遍的。而且为了赚取送人的资本,宋江胆子比一般人都大。晁盖劫了生辰纲,犯了“弥天之罪”,官府准备派兵抓捕,他照样敢通风报信。事成之后,晁盖果然派刘唐送黄金百两表示感谢,出手非常大方。要不是这“黄黄的一条金子”,宋江最后也不至于走上杀人造反的不归之路。连宋江自己都知道,这么干迟早会出事,因此早就在家里挖了个地窨子,好用来藏身。
要是搁现在,宋江完全够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个十年八年的一点问题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