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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爱情教会我的事

欲买桂花同载酒,

终不似,少年游。

我的第一个女朋友,是一个美人儿,又聪明,又骄傲,又古怪。有一次她跟老师说,“期末复习我可以不做那些卷子吗?如果考的时候我没有达到语数英三科满分,我自愿在一天内把所有我没做的卷子都做完。”

谈判完毕,我很担心她。放学后我走过去给她一包糖渍青梅。她说,这个好。然后她带我来到她家药铺楼顶的天台,从一个大水缸里拿出一瓶酒。没有杯子,她对着瓶口喝。问我喝吗,我说不喝。她把我给她的梅子丢进酒瓶里,然后拿起书,开始背课文。

记住,那些傲慢的人并不是因为自己的不学无术才敢傲慢,他们都是用功的。

一个酒精女孩,十六岁就开始喝酒,或者更早,十二岁,或者更早,十岁。她酒量很好,从不喝醉,学习又好,还漂亮。所以在我心里她是百里挑一的人,我喜欢她到俯首称臣,甘心为其奴犬。男人在少年时如果想过从一而终这种事,那大概就是对他们的第一个女朋友。

她喝的酒都是她爸爸中药铺用来泡枸杞、蛇或者蜈蚣的白酒。

她考到城市江对岸的著名学校,我留在原本的学校升高中。我们的学校很烂,我看起来毫无前途可言。她很快就被著名学校的男生们盯上,据说她生日那天,书桌里塞着至少十个礼物。还有一个男生把一个丝绸布袋扔到她面前,里面是一条足金项链。

她会怎么选择呢?我不知道。她住校,不常回江的这一岸来,我就从天台那大水缸里拿出一个一个的空酒瓶,有的还剩着一点点残酒,有一个瓶里有三颗干缩的梅子。

还似旧时游上苑,

车如流水马如龙,

花月正春风。

我考上大学后的那年寒假,我们系有二十人决定不回家,结伴去乌镇旅行。

说实话,做了大半年的同学,系里很多人我还不太熟,包括啾啾,她是赵一丁的女朋友。

在火车上啾啾坐在我对面,她一直在看一本自印的诗集。赵一丁则在一旁和别的人吹牛,说那本诗集的第一首就是他写的。然后啾啾对我说:“我发现这本诗集每一行的首字合起来是一句话。”

我拿过来看,其实并没有那么厉害,并没有藏着玄妙的藏头诗。但是有一页的每行第一个字真的可以连成一句话:我喜欢你。

啾啾看着我的反应。

我既新奇又兴奋,既汗颜又焦虑,唯独不害怕。

我知道赵一丁那厮配不上啾啾。

我们在乌镇找到一间非常便宜的旅馆,但二十人住不下,有人就起哄说,那啾啾和赵一丁出去住吧。

啾啾在起哄声中暴哭:“我的钱包被偷了!”

赵一丁要和男生打牌,说:“丢了就丢了吧,反正有我呢,我有钱。”

啾啾繼续哭。

后来我陪啾啾去找钱包,然后我和啾啾没有回来。

在旅馆里我问啾啾:“你害怕吗?”

她说不怕。

我们从乌镇坐火车到扬州,差不多整个寒假都在穷游。我们还在武汉打了一段时间的短工,在电脑城,替人装机和看店。

啾啾变成我的女朋友,赵一丁非常恨我,直到现在应该也很恨我。

“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你了。”啾啾说。

“不管我是不是坏人,有没有坏心?”我问。

“是的。”她说。

年轻时候的女朋友啊,都是那么好,好到如同泉水、月亮、水晶、雪。一尘不染的心,情比金坚的女朋友。

如今俱是异乡人,

相见更无音。

工作后,我攒钱买了一台单反相机。但是不久后相机的镜头盖丢了,我就去网上发了个帖子要买一个二手的镜头盖。

这个帖子很快就淹没在网站里,我想没有希望了。可是不久后,有一个ID回复我,说可以见面交易。

是个女孩子,跟我约在便利店门口见。她一见到我就说我长得像陈道明,然后走进去端出两杯咖啡,一杯给我。

我发现她始终不肯拿出镜头盖,而是跟我聊些有的没的。我只是去做个交易而己,就直接问:“你说的镜头盖呢?”她笑笑说:“忘记带了。”

她说:“只是想见个陌生人,聊聊天。”

“对不起,我还有事,没太多时间。”我说。

隔了不久,她又在网上问我:“镜头盖还要不要?”

“这次还会忘带吗?”

“绝对不会。”

我们又约着见面,还是那家便利店,我买了两杯咖啡等她。她把镜头盖给我,一只崭新的尼康单反相机的镜头盖,我开玩笑说:“不会是为了镜头盖买了一台新相机吧?”

她笑笑没有回答我,只是说:“不如替我拍些照片吧。”

“呃……如果我有时间的话。”我委婉地说。她好像故意听不懂似的说:“这个周末?”

“要加班。”

“下个周末?”

“可能也要加班。”

“我想有几张比较好的照片,寄给山区的孩子,我以前在那里支教。”

“好吧,下下周末。”

我发现她总能想出办法敲定下次的约会。再次见面,我为她拍照,她说要谢我,请我吃饭。就这样,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她是个明媚的姑娘,可是越相处越觉得她怪怪的,仿佛所有的快乐都是装出来的。

她的内心到底是怎样的,我不得而知,她也似乎并不愿意向我吐露。

偶然看到她写在网络上的东西:如果我每见一个网上的男人,他都会成为我的男朋友,是不是最后轮到你的时候,就会回到我身边来?

这写的是一个因为和女网友见面而劈腿的男人,她所钟情的人。

她确实有一台崭新的、从未使用过的尼康单反相机,没有镜头盖,因为那只镜头盖给我了。分手的时候我把镜头盖还给她,希望她的人生也能像这只相机一样完好、完满。

眼波明,黛眉轻。

绿云高绾,金簇小蜻蜓。

我后来跳槽到电视台工作。本杰明,一个奇丑的男人,具备一切激起画家画钟楼怪人灵感的丑陋,他是我的上司。我不喜欢这个人,但他是我的上司,经常叫我去他家喝酒。

他从不知道我和她老婆每周会见一次面,其实到后来,那种事情对于我和她来说都有点乏味。我们只是待在一起,有时候坐在公园或者咖啡馆或者电影院发呆一下午,但我们觉得很好,我们是能够待在一起而不需要找寻什么话题、彼此又觉得相当舒适的靈魂伴侣。因为我们都是寂寞的人,拥有寂寞的灵魂。

二十六岁的时候我在爱荷华,每天上午九点,我到河对面的草地上,拿一张画板,开始写我的小说。那时候我因为语言不通而自卑得要死,总躲着人,像一只地鼠,直到后来有一个叙利亚人带我来一间咖啡屋。那间咖啡屋里全都是亚洲人,我的自卑一下子就消失了。我看到有一个女子坐在角落用笔记本写着东西,那就是周欢,她离开丈夫来留学。我们很快就认识并且成为朋友,然后又从朋友变成了情人。世界非常小,我后来又成为她丈夫的下属。

我总想也许某天,我会踢爆本杰明那张丑陋的脸,但是事与愿违,他被抓了,涉嫌杀人。

而我从那天起就再也没见到过周欢,她失踪了。

黯乡魂,追旅思,

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

三十岁过后,有一段时间,我很想结婚。

好像每个人都会有一个时间段会非常想结婚,想过那种稳定正常而又平凡的日子。

和周欢纠缠了这么多年,我也有点累。

据说本杰明后来被放出来了,证据不足,但是周欢还是没有下落。

我跳槽到另外的公司,做纪录片。我们拿到的选题是“从事各种行业的女人”。当然我们不可能去详细解说一名工人或者一位教师这样普通职业的女人,所以,我去采访那些我在此前并不了解的行业的女人。

有一位标本制作师,她曾做过一头大象的标本,光是掏空内脏就用了一年,她说她在大象的内部看到了它的伤口,钻进去,抚摸那伤口。

有一位颜料合成师,她告诉我从前的画家使用的紫色——推罗紫,是从地中海的一种骨螺的肉里提取出来的,非常珍贵,1000银币也不一定能买到一磅。

有一位剥蟹师,她的工作是每天坐在餐馆后厨房,用八种拆解大闸蟹的工具,将蟹肉完整剔出来,她剔好的蟹,壳可以拼装回原样,肉一点不剩。

还有制作采耳工具的女子,用鸡毛、鹤毛、鹅绒做出如一团团柳絮的可爱的小毛笔,给采耳师采耳用。

……

我一下子见识了很多奇怪的职业和有趣的女子,有意寻找一位做我的女朋友,但是最后居然是我自己公司的化妆师成了我的女朋友。她是网上很有名气的美妆主播,拥有3000管口红、3000把眉笔、3000盒眼影,除了给姑娘们灌输各大牌口红或者粉底的买买买,还是个请假妆高手。她可以把任何人的脸化成病入膏肓的样子,想要发烧、肺炎、车祸、过敏……都可以找她。

我喜欢她不是她有什么绝活,而是她人很好。

那天剧组杀青,大家一起聚餐。

我们聊着、吃着,很开心,商量要在年底去泰国海钓。散了后,我和她在深夜里一起走在马路上,不开车,只是开心地走。忽然下雪了,冬天的夜晚,路灯的光晕,飞舞的雪花扑到我们的鼻子和睫毛上,我知道我又在爱了,而且这次的爱是那么笃定。

“我可以去你家里坐坐吗?”我厚颜无耻地请求。

她说,“下次吧。”

既然说下次吧,那我就当真了。

后来,我真的去了她的家里。她的房间整洁又温馨,冰箱里有卤味、醉蟹和辣白菜,我真的不想离开。

但我想我不能轻易把这次的拜访变得不伦不类,所以我喝一杯茶,聊聊天,就走了。

我在想以怎样的开场去追求她,是比较妥当的,成功可能性比较大的。

她却沉不住气了,大概之前我献殷勤献得太过火,一下子冷却几天,发生了爱情的巴甫洛夫效应。她看到我莫名其妙很生气,安排她的工作也阻抗。

在去泰国的飞机上我问她为什么?

她正要睡着,迷迷乎乎地说:“你问这个干吗?你不是不喜欢我了吗?”

我马上表白心迹,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如今我快要结婚了,我的未婚妻不是以上五位中的任何一个。但是我要和现在的这位女子结成眷属,我很确定此事。

如果一个人觉得这辈子应该结婚,那么,在对结婚最有兴趣的时候结婚当然可以称作是一种幸福,至少目前我是。

我曾经有过五个女朋友,如果要我交待我和她们的故事,简单地说就是这些了。

我曾真心爱过她们,她们也如我一样爱过我。

她们是我生命中的金子,散落在时间的河床上。

她们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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