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很多年不参加学生的婚礼了。因为学生越来越多,无论哪方面我都顾不过来了。但是最近我参加了,而且还应承了担当证婚人。
因为这两人都是我的研究生。男的高一个年级。当年,女的准备考研时问我,我将刚刚考上的那男的推荐给她,让他来讲经验教训。大概讲得真不赖,女的考上了,成了师妹。后来两人好上了,我就一不小心成了媒人。
然而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们告诉我,还没办证,先把客请了再说。
这样一来我设计的台词只有修改了,变成了以导师的身份祝学生伉俪和谐幸福,云云。
当然后来我还是要问他们,现在的年轻人都是同居、办证、请客这三部曲,你们怎么先请客后办证呢?或者,你们是不是索性不办证呢?说明,我是分别问的。先问的女学生。在我的观念里,没有法律保障的“婚姻”对女方的隐患较大。
女的回答:房子问题。“他买了一套房子,我也买了一套房子。他买得早,属于婚前财产。我买得晚,而且由于是单位的集资建房,房产证短期内拿不到。如果现在办了结婚证,等我拿到房产证时我的房子就成了婚后的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他的是他的,我的也是他的——得拿来分,这不公平。”
我说怎么还没有结婚就想到离婚了呢?她说没有,没有想到要(这个要字说得很重)离婚,只是万一发生了这样的事,现在有准备要好一点。我无语。
接着问男的:婚前财产的所属是可以变更的呀!你和她只要写一纸合同,说明你买的那套房子属于双方共有,然后在房产部门注册,房主就是两人的了呀!
男学生尴尬起来,解释:这套房子也有他母亲的名字。原来这是他母亲为了能够提取公积金而采取的行动,她不同意变更。
我这才完全明白了,不禁为小两口(我都不知道该不该称他们为小两口)的将来担心。首先婆媳之间还没有开始相处就有了芥蒂,更要紧的是,对财产的如此私虑肯定会淡化爱情,乃至毒化婚姻。
老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现在是有钱了,另外的问题又来了。有钱的婚姻就愉快?
所以说上苍所赐每一宗,都是一柄双刃剑。小康也是双刃剑。
后来又碰到女学生,就说了我的担忧。没有想到她倒很洒脱地笑起来,说了一番旨在让我安心的话。大意是——重要的是两人共同生活的协调、和谐,爱情是否足够并不要紧。“两人一起生活,只要能够互惠互利,用不着顾虑那么多,更用不着去提炼爱情的纯度。”
我没有再说什么。我明白时代又在前进了。现在的年轻人对婚姻有了更加现实的理解。
不错,只要共同生活和谐,爱情会产生,会浓烈;或者那本来就稀薄而且掺了些许杂质(例如个人财产的私虑)的爱情,在较长时间的和谐中不知不觉地转变成了亲情也未可知。
后来在在校的学生中进行调查,只有三分之一的同意上述观点。但在毕业了两年以上的学生中调查,同意的不止百分之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