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的父亲,是一个动物学者,专门研究蝴蝶的,我们家最大的那个房间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蝴蝶标本,它们挤满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它们已经死去,却比活的更栩栩如生,每一只都仿佛只需要一点点的风,就能翩然而起,在阳光里起舞。
中学毕业那年,学校领导不知道是抽了风还是怎么的,组织据说考得好的学生去了一次夏令营,目的地是海南。为了打发漫长的暑假,尽管知道必定无聊,我还是参加了。
海南我去过好几次,都是跟着父亲去的,不算太陌生。所以在我那些从来没有见过海的同学在天涯海角的人潮涌动里尖叫奔跑玩命拍照的时候,我都无聊地站在角落里数椰子树。夏令营的活动有一项是参观蝴蝶博物馆,那地方对我而言更是毫无新意,于是我站在门外的一棵龙血树旁边数蚂蚁。
龙血树是恐龙时代存活下来的活化石植物,海南是它的天堂,在这个海岛上,无论是大地还是盆栽,这种树都活得有滋有味生机勃勃。比起那些已经死去的标本,它们才是这个海岛上的奇迹。
那个少年,穿着一件印有迈克尔·杰克逊头像的T恤,站在博物馆门外另一棵龙血旁边,两手插在卡奇色越野裤的裤兜里,样子真的很酷。
一定是命运。只有命运才拥有那样强大的力量,令两个原本并不认识的人相遇,然后还令他们有在一起的机会。
虽然,这个在一起,只是在同一所学校读书。
他,朱锦,一个在我所居住的城市里另一所我几乎从来没有留意过的中学里读书的男孩,那么恰巧地在同一时间,他和几个朋友毕业旅行,来了海南,那么恰巧地在同一时间,他们去了蝴蝶博物馆,那么恰巧地在同一时间,他没有和同伴在一起,站在门外的一棵龙血树旁边,百无聊赖地耍着酷。
而我,颜若夕,没有迟一步,也没有早一步,就那么抬起头,就那么看见了他,就那么让他的剪影,像一个符咒,烧进了我的心里。
这世上有没有一见钟情?
有的。比如颜若夕在十五岁那年夏天遇见了朱锦。遇见了他,颜若夕就把心里所有的骄傲、所有的爱好,所有的无聊、所有关于青春的郁闷全部丢弃,腾出来的空间,只用来放一个人,只用来放他。
那个夏天,我无时不刻不在后悔,我为什么没有勇敢地跑上前去,问他叫什么名字,问他在什么地方读书、生活,问他我可不可以做他的朋友写信给他。
我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看他的朋友走出来,叫他,朱锦,走吧。
我小心翼翼地珍藏着他的名字,只敢偶尔拿出来想一想,我怕我想多了,会忘记。
2
这世上有没有命中注定?
有的。比如颜若夕以为自己已不太可能再遇见朱锦的时候,忽然发现他站在新生报到的队伍里,高高瘦瘦,像一面招摇的旗帜,在她心里猎猎作响。
无比欢腾。
我心里那些种子,像遇到了春天,像遇见了水,得到了阳光,收获了养分,呼啦啦地疯狂生长,只用一眼,只用一瞬间,就长满了每一个角落,密不透风。
他的班级,就在上了楼梯左拐的第三间。
他坐在第五列第九排,学号是71,他用右手写字,左手拿筷子。他喜欢吃麻婆豆腐和青椒炒鸡翅;他喝可乐只喝百事的;他喜欢穿那种裤兜很多的休闲裤,偶尔背着一个巨大的旅行包,像随时会出远门的样子,其实是把一周的脏衣服拿回家,他一定有一个很宠爱他的妈妈,他喜欢考古和旅行,听说他去过不少地方;他喜欢阅读自然科学方面的书,他数理化很好,他说得一口好英文,但是字写得有点不够漂亮,他也许有喜欢的女孩子,又也许没有。
他不认识我。
我知道这么多,是因为我从来没有放过与他有关的点点滴滴,我尽力把自己化成人群口的一个影子,走他走过的路,坐他坐过的凳子,读他读过的书,喝他在喝的那个牌子的饮料,捡他用过的字条。
我已把能够重遇他归结为命运的眷顾,所以,我决不会轻易去碰触,亦不会轻易放弃。我知道,这就是暗恋。暗恋是什么?暗恋是喜欢一个男生,每天躲在他必经的路旁,像捕捉珍贵的闪蝶那般安静至死地等待他经过,捡起他的每一朵笑容像捧着世上最脆弱最珍贵的花。暗恋是什么?暗恋就是,他不知道,我爱他。
我长久地注视着他会出现的方向,成了习惯。
我的同桌叫孟小柯,是一个有点小胖的圆脸姑娘,她乐观向上,人生观积极得令人叹为观止,某天她忽然兴致勃勃地猜我喜欢的男生是谁。
猜到朱锦的时候,我的脸就不可抑制地红了。
于是,我的秘密,第一次被人分享。这时候,我已经十七岁了,斯文,乖巧,面相平平,身材平平,除了还算过得去的成绩,没有任何值得人注意的地方。
呀。是他。孟小柯的语气里,有小小的淡淡的惊奇,然后她问我,你喜欢那个男生什么?
我转脸看窗外,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她。
其实我也这样问过自己,他除了长得高点,几乎一无所长,成绩不是最好,运动不是最强,他的左脸甚至有一块褐色的胎记,像被谁在前世不小心给他留下的印子,这一辈子,是要来相认的。我希望那是我为了生生世世都能找得到他而留下的印记。
喜欢就向他表白呀。我的天呀,这都高二了,再不说你要等到什么时候?
孟小柯认为我作为一个21世纪的90后,还搞什么暗恋,简直就是一个超级大傻蛋。她自来熟般自告奋勇,我帮你去约他!
3
孟小柯拉着像机械一样紧张得像卡了壳无法用意志控制自己的四肢的我,在食堂门口出来的那棵树下把朱锦截住了,嗨,朱同学。
嗯?他停住了脚步,奇怪地看着对他而言陌生的两个女生,一个笑容可爱,一个表情僵硬,我感觉得到他的目光,在经过我的时候就像经过了空气,是什么让暗恋的女生自卑,平淡的容颜谁能骄傲得起来?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我忽然来了力气,我拉起孟小柯,似逃命那般奔跑着,离开了我一直梦想着与他最近的一种距离,栽就站在他的面前,距离他不到一米的地方,他即将与我说话,或者我与他从此开始可以做朋友,或者可以从朋友开始?
但我逃跑了。
孟小柯说我,你是古董,笨蛋,蠢猪,胆小鬼。
我想我确实是。
学校体育馆后面那三棵超级大的法国梧桐后面,有一棵也许很老但是长相奇丑又不高大不繁盛的槐树。槐树上有一个树洞。像我这样又自卑又有心事的奇怪女生,是很喜欢这种奇怪的地方的。我没事的时候,喜欢对着那个树洞想心事。只想,不说。我怕我说出来,树洞会记不住。所以我总是只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想,一遍又一遍地重复。
在这个僻静的地方,其实有时候可以看到很多的秘密。比如,三班的班花和一个高三的学长在第二棵法桐树下接了吻,二班那个看起来很老实的男生同一天在这里见了两个女生,和其中一个拉了手,对另一个表白说暗恋她很久。我还听到了有关于我的八卦:
听说,一班那个颜若夕暗恋我们班的朱锦。
好没眼光呀,朱锦那样的男生也会有人暗恋吗?
那个颜若夕长得也很囧呀,配成一对不是刚好。
不可能的。你没听说吗?朱锦喜欢的是他们班的班花。颜若夕那样的人怎么跟人比嘛。
听人谈论着我从不曾说出口的心事时,我穿着黑色的上衣黑色的裤子,正躺在老槐树的歪脖子上装变色龙。我有点想跳下来叫她们闭嘴,又想跑去抓住孟小柯的领子给她两个耳刮子,让她大嘴巴。
事实上我什么也没有做。后来我只是开始伸手抹眼睛,一抹一把咸咸的泪水,很没有出息。
4
那天之后开始爱听一首老歌。
他不爱我。我的MP3里只放了这么一首歌。我重复地听,偶尔不自觉地落泪,但大多数时间,只是无限酸楚地沉默,心像进入了冬季的夜,黑压压的,透不过气。
那听着莫文蔚用稍微沙哑的声音唱这首歌,然后看着他从法国梧桐树的影子下走过的背影,心像被车轮冷硬地碾过,有一种来不及反应的疼痛,在身体的某一个地方,血肉模糊地发散着惨烈。
我开始疯狂减肥。
我其实并不算是太胖,但我觉得我必须找一点什么事情来做,否则我就会疯掉。沿着操场一圈一圈跑步的时候,我其实只是想让自己很累很累,累得不能去想其它的事情。
我从不是林黛玉那样的女生,我从小到大几乎都不生病的,我不胖不瘦。但人有的时候总会疯狂地折腾自己,我已经连续一个月一天只吃一顿饭,吃得很少,而且每天都要跑很多圈。
然后我等来的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次晕倒。
当时的感觉奇怪极了,我只觉得天慢慢黑下来,浑身的知觉慢慢淡去,然后我感觉自己安然睡去。
把我从深夜的操场捡起来送到校医室的男生叫陈远,平凡普通的名字,平凡普通的男生,他恰巧经过,救了我。
我醒来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医生说你营养不良。好神奇,这年头还有人营养不良。他说得很认真,并且流露出关心。
我找到说话的力气后也很认真地回答了他,我在减肥。
他很惊奇,都说女生要瘦不要命,今天总算见识了一个。
天底下有没有阴差阳错?我想肯定有。如果那一天经过操场的是朱锦,那我就圆满了。尽管我知道他不爱我,但,被我爱的男生救过一次,是不是也是一种圆满?能够和他正式认识并且有可能成为朋友,算不算一种圆满?
我认为算。
事实上是,圆满的事情是少之又少的。陈远第N次“恰巧”出现在我的面前并且很关心地问我有没有吃饭的时候,我再不敏感,也感觉到了一些什么。
我有喜欢的人了。
我说得直接了当。
我知道呀。朱锦嘛。陈远的回答,多么令人沮丧。
5
这个学校里,恐怕已经很难找到一个不知道我暗恋朱锦的人了吧?
我曾找孟小柯理论过。
孟小柯振振有词,就是要这样呀。你想呀,所有的人都知道你暗态朱锦,就等于所有的人都在帮你向朱锦告白,他知道你喜欢他,他会感动,会有反应,对不对?
令人悲伤的是,朱锦没有任何反应。
是他不知道我在暗恋他吗?所有的人甚至连陈远这样普通得丢在男生堆里就找不着的男生都知道我暗恋着他,颜若夕暗恋朱锦,几乎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他真的不知道吗?
怎么可能不知道。只是知道了,却无法作出回应。就好比我知道陈远对我有那么一点牵肠挂肚欲罢不能,但我无法对他作出任何回应。为什么?因为我不喜欢他呀。
朱锦之所以不作出回应,为什么?因为他不喜欢我呀。
孟小柯这样安慰我,没关系啦,反正每一段初恋都修不成正果的。
我不再说话。我觉得丢脸,丢人格,丢自尊。我甚至想做点什么,比如说把陈远拉出来说,喂,我们谈恋爱吧。然后我可以和他出双入对招摇过市,告诉那些用目光和口水嘲弄我的人们,谁不曾暗恋过个把男生,看,我已不再暗恋他。
但只是偶尔的一个悲愤莫名的想法,这个想法之后,便是觉得舍不得。我喜欢他,我这么喜欢他,他不喜欢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是怎么找到默默坚持下去的勇气的?是怎么在买了一瓶水或者上课回答一个问题都会听到有人悄声说”哦,这就是暗恋朱锦那个颜若夕呀”这样的对话中撑下去的?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变得越来越沉默,独来独往,几乎不与任何人交往。上课之外的所有时间,我都在帮助父亲做蝴蝶标本,那是一种极繁琐极细致的工作,把一只活着的蝴蝶做成一个看起来像活着但事实已经死去的标本,是一件极其精细的事情。那些虽死犹生的蝴蝶,就像是我的暗恋,明明已死,但却被我不管不顾地坚持逼迫着,苟延残喘地做出仍活着的样子,气若游丝。
这或者也是命运。命运让我遇见他,命运让我喜欢他,命运只让我喜欢他,没有让他也喜欢我。就是这样。
我依赖着这样的已经类似自欺欺人的想法,走过了四季更迭。
高考那个夏天到来的时候,也许是因为课业的沉重压力,或者是因为所有的自欺欺人已经到了无法掩饰的最后关头,或者是因为我认为的命中注定的爱始终需要一个明确的结局,已经扎根入了我的骨髓与血脉的那棵树,又开始莫名其妙地蓬勃起来,这时候,爱已经不是春天的树叶,而是像一辆轰隆隆的战车,不断地在我的身体里奔腾着,我已无法忍耐自己像一株缺乏阳光的蔓草,歪歪扭扭地长在他有可能会经过的角落。
一天傍晚,一只深蓝闪蝶落在了我的窗边,我认为,那就是上帝赐予我的勇气。要么生如夏花,要么死若尘灰,我不要做标本。不要。
6
至今,我已想不起,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我是以怎样千回百转的思绪去写一封信向他告白的。
当时的想法只有一个,就是我要告诉他,有一个人这样爱着他。别人都说我爱着他的那不是爱,我要自己说,这才是我的命运。那样一封信,写了整整一夜,我拿着自己最喜欢的一支笔犹犹豫豫写写停停,那张美丽的信纸被折磨成了一团颜色不明的纸团,就像我辗转不安的心,终究失去了最后一点表白的勇气。
我终于还是把那只深蓝闪蝶做成了标本。但是,我没有把这只标本放进父亲的标本室,而是放进了信封,然后,倒着贴一枚邮票,寄了出去。
不记得从哪里听到过一个奇怪的说法,倒着贴邮票,表示我爱你。
我是这样想的。我用那张邮票表达了我的内心。我用那只蓝闪蝶表达了我的爱。如果他不懂,没有关系,至少,我表达过了。
就这样吧。
就这样吧。我不期待结果。
但凡事,都是有结果的。
只是,一开始,我们谁也不知道结果到底是什么样子。
那只深蓝闪蝶寄出去后的第三天,他没有来上课。之后的一周,他都没有来上课。之后的一个月,他亦没有来上课。听说,他转学了。
什么原因昵,听说是家庭原因。
我还想过是这样一个原因,他是被我逼得不得不转学的。被我逼得,不得不在还有三个月就高考的情况下转学,我告诉了所有的人我喜欢他,我像一个铁人一样在他的生活里生活着,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喜欢他,我给他贴倒邮票,我给他寄死蝴蝶。我终于,逼得他不得不离开。
可以拒绝,可以不动声色,甚至可以视若仇敌,只是不要这样忽然消失。
很多个夜里,我做着梦,梦见自己这样求他。只是,他始终,不应。
再也没有他。我仍是那株缺乏阳光而歪歪扭扭地长在角落里的蔓草。他不爱我。每次思及这个事实,已经不痛,只是有一声叹息在我的身体里打转,却始终没有出声,转呀转,直至麻木。
我的蝴蝶情书寄出后的结局,像一把无形的刀,一点一点地把我的心剜空,我于是常常听见风从身体穿行而过的萧萧悲鸣。
高考失利几乎成为了一种必然,所幸父亲并没有多做责怪,我在一所三等院校里读书,毕业后开了一间小店,卖蝴蝶标本,成为这城市里最普通不过的一个沉静生活着的女子,也相亲,也恋爱,只是,总是分手,不是对方提,就是我提。 会分手,是因为不爱,或者不够爱。我知道,是因为我的心空不出地方来爱别人。
7
彼去经年。
是从一个网页得知了他的消息。你会不会也有这样的习惯,无事的时候,就会去百度,去各大网站搜索他的名字,虽然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些同名同姓或者没有此条信息的可悲,但仍乐此不疲。
我随便起了个名字,居然申请加入了他们班的同学录,和他们班活跃的几个同学都混得很熟。于是,就得到了他们班同学聚会并且他也会来的消息。
我不知道我是用什么样的勇气厚着脸皮去参加他们班的同学聚会的,总之我去了。总之,为了再见到他,我去了。我像一只惊弓之乌,用了几天几夜准备那天的衣服,却只用了一秒钟决定在他看见我之前快速离开。
颜若夕,快过来!还记得吗?朱锦。哈哈,高中时大家都说你暗恋的那个男生朱锦。
就在转身的那一瞬间被人拉住,就这么突如其来,像当年被孟小柯拉着一样,被拉到了他的面前。
他已经不是那个少年,可他依稀似那个少年。他身旁的女子,温婉地说,他听力不好,请你说话慢一点。他温柔地望着她,说,没关系,我听不到,可以看。真是琴瑟和鸣的一对璧人。
纵使我已经修炼得八面玲珑,这一刻,我仍然无话可说。
他对我温文尔雅地笑,说,我记得你。那时,大家都对我开玩笑,说你喜欢我。怎么会呢,你去过很多地方,生物知识丰富,懂得很多,成绩那么好,你是那么优秀的女生。呵。
呵。呵呵。
除了这样傻笑,我还能说什么呢。
据说,高中那年夏天,他因为一只蝴蝶引起过敏,从而丧失了听力。他至今不知道是谁寄了那一只深蓝闪蝶标本给他,但他不曾怨恨过那个人。他说,那只蝴蝶很美。
那只蝴蝶确实很美,只是我不知道,它美得这样有杀伤力。
这才是我那封自以为是的蝴蝶情书的最后的真正的结局。
我安静地坐在角落里,直至聚会散场,他和他的爱人,都和我说了再见。
再见。再也不见。
后来我想,我与他,我们没有后来。虽然没有后来,但是也没有后悔,没有后悔,那样深那样长久地,爱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