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迟到了。
当着一百来号人的面气定神闲地溜进教室,这绝对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儿。我想我的脸皮是足够厚了。老教授瞥了瞥我.面不改色地继续讲课。我没敢看他老人家的脸,对于我.他怕是已经彻底失望了吧。曾经,我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得意门生,如今,堕落成了迟到专业户,上学期考试还险些挂科。我能想象得到他老人家的心痛。
我忘了戴隐形眼镜,眯着眼睛找了好半天.才看到喜歌坐在最后面的角落里冲我招手。真是难为这傻丫头了,不仅要帮我占位置,还要特意拣不被老教授注意的位置。
我咕咚咕咚地一口气喝掉了大半杯.咧咧嘴 “昨天晚上熊熊生病,我一晚上没睡好。”
熊熊是我养的狗.其实关熊熊什么事儿,还不是纪楚忱那小子,折腾了我一晚上.腰都要断了。想起纪楚忱昨晚痞痞的样子 我的脸嗖地红了。
“喷啧,熊熊最近总生病,好可怜哦。”喜歌撅撅嘴。
喜歌呵呵笑起来,眼睛亮亮的。我越来越不敢看喜歌的眼睛,她永远是那样单纯的一个小女生,而我的单纯和天真不知几时悄悄地溜走了。
也许,是从遇到纪楚忱开始吧。
林城的春天总是有太大的风,每到午后,黄沙漫天。
我和喜歌说.有朝一日,必定要离开这里,去南方,温润多雨的小城,度过余生。喜歌就略略地笑,喜歌说.堇沫啊,你青春正好呢,何谈余生。
喜歌自小生长在林城,甚至连林城一百里以外的地方都没去过。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是倘若你看到她的人,就知道这样的生活对她来说其实挺好。她分明就是个孩子.单纯.善良,二十岁的人生里只有温暖与爱,不曾遇见过伤害,更没有经历过挫折。有彼此深爱与信任的家人,有志同道合的朋友,有微小但坚定的梦想。这一切,都让我羡慕不已。
我十八岁来到林城,一个人拖着一个大大的皮箱。从迎新的校车上下来,第一眼就看见了穿百褶裙的喜歌,她坐在梧桐树下,她妈妈掏出纸巾给她擦额头的汗,她爸爸递给她一瓶饮料。我的心,咯噔一下。
偌大的校园里,像我这样形单影只来报道的人真是太少了。有什么办法呢?我妈不肯来,她每天忙着和那群贵妇们打麻将,我爸也不肯来,他要送他的宝贝儿子去新的中学报道。确切地说,我妈和我爸现在不是一家人。我们三个人,分崩离析。
十五岁之前,我随外婆住在南方的小镇,岁月静好。然后,外婆突然离世,我被接回城里。挺滑稽的.他们把我接回去,却是安排在寄宿学校.每逢年节.也不过是各家轮换着吃顿饭.像个客人一样。
高考那年,我打定心思要报个远一点的学校,到北方以北的地方。
于是,我来到了林城。
推开寝室的门,房间里的谈笑声骤然停了,我面无表情。那个穿百褶裙的女生向前一步,露出两颗小虎牙: “你好,我叫程喜歌,你是周堇沫吧?我们住对床呢l“随即,她爸伸手接过我的大皮箱。我有点不适应,不适应别人的热情。但是心里的寒意却是少了几分。
北方以北,或者有更多的温暖。
我就这样认识了程喜歌一家人。喜歌有让人难以抗拒的气场,即便我想独处.也禁不住她的热情,于是,我从形单影只变成了和这个女生形影不离。
可是后来我开始明白,有些相遇相识未必是好的.有些缘分也许只是命中的劫数。就像我不应该遇见纪楚忱,喜歌也不应该遇见我。可是我们谁也逃不掉.命运的心血来潮。
周日下午我本来是打算泡图书馆的.无端担负上了自控系系花的名号,这让我很不爽。我才不想做花瓶,因此卯足了劲,每学期的最高奖学金志在必得。
可是寝室里那几个女生早就叽叽喳喳地嚷起来了:“外贸街那几家商铺在甩货呢!堇沫.一起去吧!”
我有点心动,我需要一件更厚些的棉大衣来抵御北方的寒冬。我抬头看喜歌,她正趴在上铺哼哼唧唧,她正逢生理期。撞见我的目光,她咧嘴 “堇沫.我们一起去吧。”她必是看见了我眼神里的小犹豫。
来林城之前,我是性情寡淡的女生,没有什么朋友,有些不合群,寄宿学校的室友们集体排挤我。但是,现在的我正在慢慢改变,喜歌努力地把我拉进人群,让我一点点有了温度.我的室友们爱我如姐妹。
外贸街在林城很有名,各色小店林立,只要有足够的体力逛下去,一定能淘到一两件物美价廉的精品。
“程喜歌,你属乌龟的啊?”室友回头喊, “咦,小乌龟怎么不见影子了?”
我正在试一件毛衣裙,闻声向外张望,果然,喜歌不知晃到哪里去了。随后,街角传来争吵声,看热闹的人群逐渐围拢过去。我拨开人群,喜歌脸色刷白地在和店主争执着什么。
“堇沫。”见我过来,喜歌急忙抓住我的胳膊,怯怯地说: “我就轻轻地拿了一下,那件衣服就裂了个口子,我怎么这么倒霉呢!”
我拿起店主手里的那件棉服,冷笑一声,好拙劣的招数,分明是想碰瓷。我拉着喜歌向外走 “不关我们的事,我们走。”
哪料到,两个流里流气的男人挡住了我们的路:“怎么?衣服弄坏了就想走人)好歹得赔个进货价。”摆明了是明敲暗诈。喜歌显然有些害怕,掌心沁满了汗。其实我也有点怕,这两个人绝非善类。我表面平静地带着喜歌继续走,其中一个人却反手扯住了我的头发。
“松开!”一个好冷的男声响起。随后,一支桌球杆挑开了那只脏手。我转头,看见一个眼神凛冽的男生,他穿一件做旧的牛仔外套,面无表情。
”小纪,别多管闲事。”男人显然认得他。
他抽了一口烟,然后把烟头扔到地上,看也不看那男人,只是瞥了我一眼 “走吧。”
喜歌如蒙大赦,拖着我就走。她走得那样急,气喘吁吁.我却忍不住回头,总觉得在哪里见过这个叫小纪的男生。不然,为何那张冷淡的面孔会令我念念不忘?
我当时并不知晓.所谓爱情,就是在对方的眼里看见彼此的前生。因此,这一世一旦相遇,便纠缠不清。
“堇沫啊,其实那件衣服好适合你。”回程的车上,劫后余生的喜歌惋惜地发出感慨。
我微微一笑 “是啊.好适合我。”
那个傻丫头当然听不懂,我说的是衣服还是人。
再找到小纪并不难.只消在外贸街的桌球店等上几个黄昏,就能看见他孤零零的身影。
他总是穿着那件牛仔外套,领口的羊羔毛都略微泛黄了。他走路的时候喜欢双手插在口袋里,摇摇晃晃的,顶着一头浅棕色的碎发,十足像个稻草人。他习惯用拇指和食指捏着烟,总是还剩好长一截就扔掉。当然,也有浓妆艳抹的女子,妖娆地徘徊在他身边。
他住在昌北路的一条旧巷里,出租屋窄小简陋。
我提了一桶清水,蘸湿抹布,把玻璃擦得透亮。墙壁上的报纸早已破旧不堪,房东大叔借了我一把裁纸刀,我把买来的碎花壁纸仔细地贴在墙上。窗台上摆着一小盆绿色植物,是从喜歌养在宿舍的那盆千叶草上摘来的。
院子的大铁门咯吱咯吱地响,房东大叔笑得眯起眼睛”小纪啊.你回来啦!你女朋友可真是能干。”
他看也不看我,但是一把抓住我的袖子,将我拉到门外。
”喂!”我抗议。
“你跟踪我很好玩吗?”
”呵呵。”我笑.原来我这几天的行踪全在他的掌握之中。
”你不记得我了吗?”我直视他。
他掏出一支烟,缓缓地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又吐出,白色的烟圈消失在灰色的天幕上。
“回去吧.我们的生活是不一样的。”
我跳起来.扑到他身上,把脸贴在他的后背:“小纪,你还记得我.对不对?”
他的眼睛骗不了我。那年.我不过十岁,镇上来了养蜂人.他给我蜜糖吃,我贪恋那甜蜜的滋味,坐在他的蜂车上走了好远,远到都快望不见镇子周围的树林。薄暮时分,养蜂人去整理蜂箱,有个男孩子从帐篷里露出头.他愤怒地瞪着我,鼻翼上的小痣格外清晰,他说: “你再跟着我们走.就会被他卖掉,你知道不知道?“
他凶巴巴的样子吓坏了我,我如梦初醒,向着小镇的方向拔腿就跑。
“小纪,为什么每次遇见你,都是你救了我?’我从他的胳膊底下钻到他的怀呈.伸手点着他鼻翼上那颗小痣。
他的眼神终于温和下来,歪着嘴.轻轻地笑了。
”堇沫.晚上有欧阳教授的讲座.你真的不去听吗)“喜歌满脸疑惑, ”堇沫,你最近好像很忙?”
我从镜子前转头,捏了捏她肉嘟嘟的脸: “秘密!以后告诉你。”
在D大,我的身后永远不乏追求者。但是小纪和那些男生不一样,他们太热烈、太主动,往往让我退避三舍。而小纪,总是冷冷淡淡的,即便他心里欢喜,也显得那么寂寥。我想,我之所以对小纪那么着迷,不只是因为他是故人,更因为我们是同一类人。我在他面前那么放松,那么快乐.那么孩子气。
昌北路的旧巷已经被我走了百十遍。路边菜市场的阿叔阿婶们和我都已经相熟,房东大叔更是喜欢我常去小纪那里,我总是会把院子打扫得千干净净。这里就像童年生活过的小镇,有我熟悉的烟火味道。
但小纪并不是常在家里,他具体在做什么,我并不清楚。我只知道.他不讨厌我,有时候我等到很晚他才回来,他会耐心地送我去公交车站,在我上车之前把怀里的桂花糕塞到我手里。
喜歌说那段时间的我,格外开朗,对人友善。
她若有所思地问 “堇沫,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我只是笑。原来谁都知道,爱情是最大的魔法,会让一个人神采奕奕光芒万丈。
那天是我二十岁生日,我委婉地拒绝了喜歌请我去她家吃饭的好意,提着一只蛋糕去昌北路找小纪。
结果,他打开门,门缝后面却露出一张陌生女人的脸。那女人戏谑地看着我,然后环抱住小纪的腰,甜腻腻地将他拖回去。小纪面无表情地关上门,在他们转身的一刹那.我看见女人裸露的后背,纹着一条展翅的凤凰。
我的心像是被钝物重重一击,有一种说不出的疼,闷闷的。
月亮出来,照着我的影子。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狗一直跟着我。我擦擦眼角,索性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下来,我打开蛋糕盒子,把它送给那只小狗。小狗舔了一口蛋糕,又过来舔舔我的鞋子。它大概是在感谢我。
没错,我的爱就如一只流浪狗,如此卑微,不求你把我当做宝,只愿你能将我收留。
我折回旧路,用力地拍打小纪的房门,就连铁皮门磨破了手指也不知道疼.我只知道,在那几分钟的时间里,我用尽了一生的力气。
然后,门开了。
“周堇沫,你有什么事?”小纪淡淡地问我,同时抽了一口烟。
我推开他.直接走进屋子。我冲着那个女人大声喊:“滚出去。”她看看小纪,小纪对他挥挥手。
她对着镜子涂好口红,慢条斯理地起身.经过我的时候.拍了拍我的肩: “妹妹,你跟着纪楚忱是要受苦的。”
那天我才知道.小纪的名字叫纪楚忱.那么好听,很配他的人:
可是我不高兴.我眼里噙着泪水,委屈地瞪着纪楚忱。即便他身边有女朋友,也不该是刚刚那样的女人,她们满身的风尘气,俗不可耐。
小纪又点了一支烟,疲倦地看我:“别闹了,回去吧,寝室该关门了。”
“纪楚忱,你喜欢我吗?”我语气蛮横,心里却胆怯得很,小心翼翼地把爱字换做了喜欢。
他走过来,轻轻抬起我的下巴: “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堇沫.你记得那年的养蜂人吧?他其实是以养蜂为名义到处游走的人贩子。那么,你知道他和我是什么关系吗?“
他眼睛里的最后一抹光亮消失了.仿佛沉入黑不见底的深渊:“我是他的儿子。”
他的语气充满哀伤。我并不知晓那意味着什么。反正,我什么也不怕。我将旧床单揉成一团,狠狠地扔在门外的垃圾桶里。
”纪楚忱,别人为你做的我也可以做,别人不会为你做的,我还是会为你做。”我对着他.脱下自己的外套,毛衣、衬衣、文胸.一件一件.双手因为紧张而颤抖,显得那么笨拙。
他低下头,把外套披在我身上。我踮起脚,咬住了他的嘴唇。
在我的二十岁生日这天,我吃了一枚禁果。
黑夜里,他轻轻摩挲我的脸颊:“小东西,我该拿你怎么办呢!”他的声音温情脉脉。我偷偷地笑.把头放在他能前胸,那里传来的声音告诉我,我已经住进了这个男生的心里。
我雀跃着从床上跳下来。
“喂,会着凉的。”小纪喊。
“是啊,外面好冷,熊熊你会着凉的,快进来。”我打开门,那只流浪狗窜了进来。几个小时前.我给他起了个名字叫熊熊。这天开始.我和熊熊正式住进了小纪的房子。
我们的心,从此都不再流浪。下课之前.老教授忽然放下讲义.冲我所在方向瞄了一眼.然后说: “周堇沫,下课后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我愁属薷脸地覆了看喜歌,喜歌叹口气 ”我妈早就说过,谈恋爱影响学习。你看,你和纪楚忱在一起有什么好的。
喜歌对纪楚忱的印象不太好,她说那个男生看过去好冷淡,她说堇沫他那么冷怎么能温暖你呢
老教授悠闲地坐在办公桌前喝茶,只是瞥了我一眼”周堇沫啊,这学期不会挂科了吧?”
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他没再继续说下去,起身给窗台上的花盆转了个方向:“要是感觉走错了方向,只要转个身就可以的。”
我大概知道他在说什么,前几天在外贸街我遇见过老教授。当时小纪就在我身边,正大力地掀翻一张桌子,与人打得头破血流。而我把头扭向一边.装作没看见老教授。
和小纪在一起之后,我的日子大概就是这样,甜蜜但有忐忑,因为不知道小纪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他的生活漂泊不定。我试图劝他安稳下来,他只是抽着闷烟。他说一旦选择了某条路,就没办法回头了。
那年的除夕夜,我没有回父母的家,也没有去喜歌的家。我和小纪还有熊熊在一起,我们煮了一大锅排骨炖酸菜,小纪吃肉,熊熊吃骨头,我看着他和它,心里甭提多幸福。这是好久以来.我第一次感受到家的温暖。在这小小的租住屋里,我拥有了自己的家。我和小纪说,等我们生了一个小孩,这个家就完美了。小纪揉揉我的头。
然后,铁皮门被人踹开了。熊熊刚叫了一声,就被人踢翻在地。有个络腮胡的男人揪着小纪的衣领说: “小纪.你两个月泼交货了,想退出江湖吗?“他斜睨着我,眼神里露出狼一样的光芒,随后松开小纪,向我走过来:“呵,小纪,原来你准备了一个上等货色啊,该不会是想留给自己吧?”
小纪抢在他前面挡住了我,我不明所以,但是看的出小纪的慌张。
“哥.她是我女朋友。”相处三个月以来,小纪第一次这样称呼我,我竟笑起来,紧紧地握住他的手。
络腮胡冷笑一声:“女朋友?呵呵,小纪,你真会开玩笑。三天之内.我等着你。”
他们的话我听得一头雾水 只是我知道,小纪和络腮胡之间必定不是什么好的交易。
城市的烟花在子夜时分开得绚烂,整个城都沸腾了,喧嚣入耳。我必须很努力才能听得清小纪的话,他缓缓地讲述了一个长长的故事,从他的流浪童年开始.一直到他遇到我。那一段冗长的时光里所发生的事,令我听了不寒而栗。
“堇沫,我们就到这里吧。”
小纪说完,拉着我出去.我像个木头人一样跟着他,身体是冷的,只有与他相握的手心里还残留着少许温暖。
小纪把我安顿在一个旅馆里,他嘱咐我三天之内.绝对不要出门,更不要去租住屋。我茫然地点头,他还说了什么我全然不记得,只有一句话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我 ”堇沫,我和我爸一样,我是个人贩子。”
我一个人躲在旅馆里,手机一整天也没有声响,我不知道小纪要想什么方法才能应付络腮胡。他知道他们太多的秘密,他们不会轻易放他走。
三天之后.我接到喜歌父母的电话,他们说喜歌失踪了。
我去派出所,喜歌父母正焦灼不安地等待警察的消息。可是,没有任何消息.
“堇沫,你的脸色怎么这么白啊?”喜歌爸爸转头看我,一夜之间,他急出了白头发. ”堇沫.你别太担心。会没事的。”这样的时刻,他还在安慰我。
而我,能想到的,是最坏的事情。
小纪终于在黄昏的时候出现了,他看着我微微笑起来,笑容如消融的冰雪,轻快明媚。我松了一口气。
“堇洙,我们回南方吧,去你外婆家的小镇,再不回林城了。”他拉着我向外走。
“好。”
林城的车站因着春运的关系人声鼎沸,小纪费了一番力气才搞到两张黄牛票。天快亮的时候,我们终于挤上了车。我仿佛已经可以闻到小镇温润的气息。可是火车开动的瞬间,心却骤然疼了一下。
我没办法离开。我的心被一根绳子拴得牢牢的。
”小纪,喜歌不见了。”我静静地看着他。
他先是不以为然,然后看着我的眼睛,脸上的表情渐渐肃穆起来。
”昨天晚上,听说他们在我的租住屋绑走了一个女生。”小纪嘴角的肌肉抽搐着, ”难怪老大答应我不再找你的麻烦。”
我的身体抖起来:“被绑走的女生一定是喜歌。”
“喜歌为什么去出租屋?她并不知道那里啊,”小纪问。
我看看他,眼泪滚下来。
小纪什么也不再说,把我在座位上安顿好,转身向车厢的连接处走去。我还尚未反应过来,但见他已经跃下了正缓缓开动的列车。
我在最近的一站下车,等到天亮才赶回林城。可是一切都已翻天覆地。
喜歌在医院昏迷不醒,据说她被人污辱,然后从二楼的窗口~跳而下。我很难想象.那个单纯的女生骤然遭遇到人生的劫难时,心里是怎样的惶恐与绝望。我只要去想象那个场面,就仿佛整个人都要窒息而死。
那个春节,在林城传得最沸沸扬扬的消息就是警方剿灭了一起拐卖人口团伙,他们在林城作案数年,诱拐过百余名少女。
而这一切.应该归功于小纪的自首。小纪从火车上跳下去之后,径直去了派出所。
我在看守所里见到小纪,小纪只是对我痞痞一笑。
“堇沫,这是我应该得到的惩罚。你要安心,这是我的罪,一切的一切,都是我的罪,与你无关。”他的眼神跳过一丝狡黠的光亮。
彼年春天.络腮胡被判处死刑,而小纪因为自首,获罪十年。
喜歌在医院里躺了很久很久,春天的花谢了,夏天的雨季也过了,秋天的叶子一夜之间被吹落了。然后,第一场雪的时候,她终于醒了过来。
我在病房外面徘徊良久,没有勇气进去。
喜歌透过房门的玻璃看见我.对我招手。众目睽暌之下,我硬着头皮推开门。
“堇沫,我是不是落下了好多课啊?这可怎么办呢?我好像失忆了似的,很多事都想不起来了。你要帮我把课补上啊!”她抱怨着,她的脸上依旧是单纯的笑容。
对于喜歌失去了部分记忆的事,喜歌的父母很担忧。医生的解释是这是很正常的反应,并不代表喜歌的身体不健康。
我深沫吐出一口气,然后紧紧地握住喜歌的手。
生活复归平静,仿佛所有人都得了失忆症.对前一年的风波绝口不提。老教授对我的成绩再度赞不绝口。毕业之前,有个爱尔兰的留学生开始追喜歌,喜歌说等到他的情书里没有错别字的时候,就答应和他约会。
我始终记得老教授说的那句话,他说如果感觉走错了方向.转个身就可以。我也试图那样做过.可是太难了。每夜的梦里,我都被梦魇缠住,崩溃得神经衰弱。
记不得是第几次从噩梦中醒来,我穿着睡衣走到喜歌的床边,我说:“喜歌,你会原谅我吗?“
喜歌睁开眼睛.原来她并没睡着: “堇沫,像我一样吧,该忘的就忘掉。”
我哭出声来,我早就知道,喜歌根本没有失忆,她记得所有的一切。
在旅馆的第二天.喜歌给我打过电话,那天是正月初二,她说要把从奶奶家带来的腊肉腊肠送给我吃。鬼使神差地.我把小纪租住屋的地址告诉了她。那刻,是魔鬼蒙蔽了我的心,我出卖了我的灵魂,以求与小纪的爱情能够天长地久。
只是小纪太聪明,他一眼就看见了我眼里藏着的罪恶。为了偿还我的罪,他甘愿拱手送上自己的人生。
七月流火,喜歌送我坐上了去中国最北方的列车。我要去最北方的边陲小镇,等待在那里服刑的纪楚忱。
喜歌说,有些人,喜欢了就是喜欢了,爱了就是爱了,一辈子都不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