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熠熠转入第二高中的那天,刚好是我十八岁的生日。那天他穿着英伦气十足的条纹衬衫和毛背心,戴着黑框眼镜,虽初来乍到,但看起来一点也不惶恐,双手淡定地插在裤兜里,用像看一群土豆的眼神对着我们做自我介绍。
邓熠熠小时候在望子成龙观念的迫害下拉了九年的大提琴,竟也慢慢适应了没有自由的惨淡日子,后来还练得一手的好书法,能作几幅拿得出手的油画,非常热爱篮球运动,且性情温善,招牌姿态就是双手插在裤兜里很亲民地注视着每一个人。在邓熠熠的观念里,这是绅士最基本的精神面貌。
这样的做派让他得到了全体师生的喜爱。他如他的名字一样熠熠生辉,不到一个月,就已成为全体女生集体觊觎的对象。
包括我。
不知有多少神人劝诫过后来人要珍惜青春。在我的意识里,珍惜青春最好的方式并不是像教务处的博士后那样,趁着身强力壮的时候把自己整日关在屋里修炼成四库全书。而是趁着年华尚好,多去经历一些日后未必还能遇得上的人,然后留下一段将来可以常常回味的记忆。
我很希望邓熠熠能成为我青春中最美好的存在与过往。
所以,当我最好的朋友恳请我将一封信转给我后桌邓熠熠的时候,我很无耻地拆开了它,并把最后的署名改成了自己的。
这么做的时候,我只是有点不甘心,不甘心在我稍纵即逝的青春里,没有把握住一个像邓熠熠这样像样的男生。
和邓熠熠正式交往是在高考以后,在这之前,邓熠熠非常聪明地以暧昧的姿态抓住了我的青春尾巴。
我喜欢他在打篮球的时候,把他的衣服手表交给我保管:我喜欢他在去食堂的路上,他把手掌放到我的头顶;我喜欢他用他的方式让我的青春以牵肠挂肚和患得患失收尾。
高考结束那天,邓熠熠在校门外等我。见我神情沮丧,便说准备请我吃冰激凌。当时,小镇上新开了一家DIY冰激凌店,我看着邓熠熠用他瘦长的手指捏住那些小工具,极度专注,很是性感。
他非常有耐心地雕着一尊雪人,就在某一刻,我忽然明白了,在青春时期那种浓浓的喜欢已经转化成淡淡的爱。因为每一个女生的青春都不可能白白赠予谁,只有爱,才愿意付出。
三小时后,我在邓熠熠的注视中开始享用那盒冰激凌。然后,我在小雪人的肚子里发现了一枚细细的指环。
这就是邓熠熠式的浪漫。虏获真心指数百分之二百。
漫长的暑假过后,我与邓熠熠开始双城恋爱,相距500公里的两个城市,牵住了我们彼此的身体,但是放逐了彼此的心。
邓熠熠说,你与我的一生都有关。这句邓熠熠式的示爱,穿过电话线冲击了我的脑电波,我窝在棉被中间,魂魄出窍了。
不甘心被空间磨蚀掉我们的爱情
事实上,年轻的我们远远低估了距离的杀伤力。大一下半年,同班的一个男生向我展开了猛烈的攻势。恰在这时,我在一次活动中摔断了腿,一向神经元活跃的我,打着厚厚的石膏,面对镜子里那副木乃伊一样的尊容,我的脾气渐渐变得极坏。
第一次争吵,是在我去医院换药的那天。还记得那天下了整整一天的雨,我从医院回到宿舍的时候,心都灰透了。那个时候我突然发现,隔着千山万水的爱情,几乎可以简化为这样几句话:多喝水:多吃饭:早点睡吧;我也想你;好点了吗;自己要好好照顾自己。
当一方真的陷入困境需要对方的时候,这些平日里拿来应景的情话几乎等同于废话。那个时候,才发现凡是落实不了的关心其实就是像P一样的存在。
一想起这些年,我的爱情仅靠几句废话来支撑,我便绝望得想单腿蹦到邓熠熠所在的城市,让他看看我过得有多惨。
那天我在心情极度低落的时候爆出了“你别再放一些无关痛痒的P”的粗口,终于惊醒了邓熠熠的原生逻辑。他的理性与我的感性猛烈撞击,词汇量不足的我最终扔下一句“我再也不想和你说话”之后,一气之下把手机摔成了八瓣儿。
结果,让我意想不到的是,第二天早上我蹦着去食堂的路上,竟然看见了胡子拉碴的邓熠熠,看我的眼神可以用痛心疾首来描述。
邓熠熠在我学校里干了几件事又回去了: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我背到食堂然后又背回宿舍;请那个追我的男生吃饭,以一家之主的姿态感谢他对我的照顾,并坚持与那个男生发展为兄弟;趁我行动不便,在学校小树林里强吻了我。
我们终是稳妥地度过了感情危机,每日照例用那几句废话滋养着爱情。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句古话还是很靠谱的。我们需要的,是让自己的心脱离浮躁,在尘世中沉淀下来,静待重逢。
如果我做不到,我失去的不仅是未来,还有那些美好的过去。我不甘心让我实实在在拥有的过去,变得没有任何意义,所以我要珍惜他。
不甘心平淡的生活断送了过往
到毕业那年,我与邓熠熠在一起已有四五个年头。毕业后,他来到了我所在的城市工作,我们终于如愿厮守。
可在一起后却面临诸多压力,白天各自有所谓的事业要忙碌,晚上各自有所谓的伤口要修复。就这样,在日复一日死去重生的晨夕交替间,我慢慢觉得,我似乎已经不那么需要他了。
而他,似乎也是如此。
我们曾差点因为一只碗将几年的情分玩完。那天,邓熠熠加班很晚才回来,一进门便大声喊饿,我让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真实原因是我刚洗了澡,不愿意去沾厨房的油烟。
平时的邓熠熠会一声不吭地自行解决,可是那天,他一直坐在沙发上碎碎念,他说工作很辛苦,可是回家后连吃一碗热面的温暖都找不到。我愤怒,穿过他的抱怨钻进厨房,本意是想压住怒火煮一碗面给他吃,谁知,—不小心,摔碎了一只碗。
我还记得那只碗落地的时候,邓熠熠刚好说到“这样的日子很没劲”。
邓熠熠认为那只碗代表了我的态度,即“破罐子破摔”,于是他的声音升了几个调,而我也不甘示弱,叉着腰像个泼妇一样。
所有我曾认为我一辈子都不会和邓熠熠说的话,譬如“跟了你我没过过好日子、你还算是个男人吗”等等之类我妈那个年纪的妇女挂在嘴边的话,我在小小年纪就说给邓熠熠听了。
邓熠熠对我的真实面目很崩溃,一气之下出差去了,一走便是三个月。
是的,我不够勇敢,我将一切错误都归结到现实身上。我们每月从A银行取工资,到B银行还房租,到c银行还信用卡,到D银行交水电费,还没到E银行,银子就没有了。我们自认高知有涵养,习惯装蒜习惯对陌生人好,矫情多得无处安放,可是我们也穿秋裤也逛菜市也听不懂音乐会,这样又文艺又烟火又狗血又焦灼的日子一过便是这么多年,任是谁,也够了。
可是,那些又文艺又烟火又狗血又焦灼的日子,不就是我们爱过的证据吗?难道那些日子仅能在我们人生的文艺复兴时期存活,到了工业革命时期就必须变成翻腾不起的幺蛾子了吗?
不甘心我们不能在一起
邓熠熠就是那种每天早上“咻”—下就起床成功的人,心狠,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从前他这样定位自己,我只当笑话来听。如今,他出差已有三个月,扬言如果没有提高我对他的依赖意识,坚决不回家。
我已经独自疯了几个回合,他说我们需要冷静,殊不知我已经透心凉了。我需要他的温暖,否则我的生命里一定会留下难以愈合的冻疮。于是,在这场爱情选择题面前,我终究还是决定,积极地向着他的三观靠拢。
在大姨妈光临的那天晚上,我以身心脆弱为由,矫情地给他打电话:“邓熠熠,我很想你!”
在这种美好的开场白的渲染下,邓熠熠那天即兴说了一段激情告白。内容如下:我很怕你通知我你可以离开我,可是我不舍得离开你,因为你曾说过我是你最爱的人,所以我不舍得你后悔。我怕你将来痛苦,我怕你将来找了别的男人,可你却发现你并不爱他,我怕你后悔当初要是能对我好点该有多好。
我已经被他的酸话雷倒了。我笑着说:“请说人话,邓熠熠。”
于是他说:“老子要回去了,准备侍寝!”
我永远永远都不会离开邓熠熠的,毕竟我已为他付出生命的三分之一,我就是那种为了三分之一甘愿搭上三分之二的人,这种刹不住的情怀,也许就是源源不断的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