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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无可忍,长发不留

 1.短发

  林歌每次出差回来,他的黑色皮箱里都会装有不少印有他所入住酒店的标志的洗漱用品,牙刷、香皂、洗发膏,甚至针线包。

  他住的一般是四五百元一晚上的四星级酒店,虽然用的是公款,但也算在他的活动经费里。这些带回的小东西虽然不值钱,但是属于他,他为它们付过钱。他不远千里地带回来,我当然不能笑话他的节俭,我用浴帽把这些零零星星的东西兜住,然后放在卫生间壁橱的顶上。哪天家里来了客人,这些东西可以给客人用,是四星级酒店的待遇呢。我笑着对他说。

  这些东西往往都还没开封,但是梳子除外。林歌特别在意酒店梳子,他有一头浓密的不驯服的短发,大梳子都已经梳断了好几把,何况是酒店的小梳子。所以,一进酒店卫生间,他都会先将梳子开封,梳梳头,如果觉得还不错,他就带回家,放在随手可触的地方。他喜欢没事了梳两下头,说是可以提神。

  他在一家电子公司做销售管理,一个月至少出差一次。一开始,当我接到他突然打来电话说,我出差了你不要等我回家时,我会有些不满,但渐渐地习惯了。

  这天,他刚从广州出差三天回来,我在收拾他的行李箱,看到那柄小梳子时愣住了,在梳子上,我看到了一根短短的卷曲的头发。林歌的头发又直又黑又亮,头发却是卷曲的,淡淡的黄色,在米黄色的梳子上,不细看还看不出来。

  这是一个女人的,她和林歌的关系用脚指头想,我也能想出来。哪个女人会随便用男人的梳子,而且是酒店的梳子。

  我用颤抖的手将那根头发取下来,扔到了垃圾箱里。

  我愿意选择遗忘。

  半年前,林歌跟我聊天,说到他的刚因外遇离婚的老总,我说,对于有问题的婚姻,也许外遇是一份化了妆的祝福,让两个人看到自己婚姻中的问题,也许是一个解决自己婚姻问题的机会呢。

  那时,我刚看了一本叫《外遇是可以原谅的错》,这是书里的观点。

  他抱着我对我说,老婆你真懂事。

  我淡然一笑,说,老婆这么好,你可绝对不允许有外遇啊。

  那要是万一有了呢。他问我。

  我正色以告,有了就自己消化,不要让我知道,否则,我们就到了尽头了。

  那一夜林歌对我缠绵悱恻,让我自信永远也不会有这一天,但现在,这根头发出现了,它系着我那脆弱得像一块豆腐般的心,颤颤巍巍。

  我和林歌认识七年相恋五年,我们刚买了房子,又贷款买了车,拿了结婚证还没有办婚礼。

  他的新发型

  我对林歌比以前更用心,我可以做到更好的,我甚至报名参加了一个厨艺班、林歌曾经说他想去参加厨艺班,以后为我做可口的饭菜,这是他所有的情话中最感动我的一句,我告诉他,你那么忙,我去学吧。

  他搂着我说,老婆真贤惠。然后从包里掏出五千元来给我,说,这是刚领的奖金,你买几件好厨具,其余的钱买几件化妆品,对了,帮我买一件绿色的衬衣。

  林歌越来越在乎自己的形象了,上周,他新买了一件紫色衬衣和一条相配的紫色领带,他说他还想有一件淡绿色的。周五,他回到家,问我看出他的变化没

  有?于是,我看到他的头发刚烫过:

  整整花了我半天的时间。他说,我本来只想理一个平头,可是被老板娘一把按在椅子上说,你的头发太硬,不好打理,我给你烫一下。结果就成了这个样子。虽然有几分不自在,但看得出他其实很兴奋。

  我还办了一张那家店的卡。他掏出那张卡给我,说,你也去做一下吧。

  我的头发是十年不变的长发,林歌说过他最爱我的长发,但现在他希望我有所改变。因为他自己也在变吧。而那根金色短发,也是在那家店里烫的吗?

  我拿着那卡走进了枫叶红美发店,好吧,你变我也变。

  当我忍着内心的忐忑,顶着一头剪短后的金色卷发回家时,林歌先是愣住了,我说你发表一下意见嘛。怎么样,不好吗?

  他没有吭声,过了一会小声地说,不适合你的气质。

  但是不正是你喜欢的吗!我终于忍不住那腔憋了很久的怒火了,近些日子我失眠,做事丢三落四,因为我心里始终都塞着一团乱糟糟的金黄色的卷发。我的声音高八度,林歌像不认识我一样地看着我,而我也像不认识一样地看着他。放下那些所谓的隐忍,痛痛快快地说出来吧。

  你在哪里看到什么头发了?林歌问我。

  你出差回来的时候,梳子上的。

  林歌笑着说,你想的真多。

  难道我是瞎想吗?我反问他,你越来越注重形象,跑去烫发,买亮颜色的衣服,不也是为了讨某个女人的欢心吗?

  扯得太远了,林歌笑得不可抑制。为了配合你,我是不是真的要去搞一场外遇呢。他调侃地说。那一瞬间,我又有些怀疑自己了,是不是自己太多心了呢?

  3.误会

  第二天下班,林歌请我在外面吃饭,以为只有我们俩,但过了一会来了一个客人,她有一头金色的卷曲短发,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愣住了。

  她是林歌请来的,为了证明他的清白。她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说她叫于娟。她是林歌的新同事,上次林歌去广州出差他们同行。她说,那天,我去他的房间等他一起去结账,走之前用卫生间的梳子梳了一下头发。我本来不想来的,既然误会由我而起,那就由我来结束吧。

  她笑着说,林歌是不错,但我也是名花有主的人,我的老公也很不错呢,放心,我不会抢他的。希望你相信我,也相信你的老公,我们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我很尴尬,我在他们眼里成了一个无理取闹心眼如针尖大小的小女人。

  误会虽然消除了,但我和林歌之间的关系突然出现了一段真空。以前闹了不愉快,都是他先降低身段,给我一个笑脸说几句好话来求和,但现在,我在他的面前感觉自己很无趣。我真的成了一个小心眼的不讨人喜欢的女人了吗?

  一个星期后,我去把头发拉直,染黑,至少部分地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回到家,林歌说你真的是拿人民币当纸币在使啊。你这一番折腾,至少花了七八百吧。

  这是他第一次这样刻薄地对说话,我委屈得流下了眼泪。

  想起我和林歌的初识,大四那年的夏天,有一天我刚刚洗过头,披散着头发去教室做毕业论文,一个男生匆匆地从身后追上来,走到我身边问我图书馆往什么方向走。我给他指了方向,他却并不急着走开,反而问起我的姓名以及在哪个系,最后一直跟我走到教室。教室停电,他又跟我走到宿舍。他就是林歌。

  后来,他告诉我,他当时就是被我的一头披肩秀发所吸引,那么飘逸,又黑又亮,像一首诗。他就对自己说,我要追这个女孩。

  如果说我是一头秀发诱惑了他,他则是用这一句话诱惑了我。现在一首诗般美好的头发已经被我们折腾得不存在了。

  4.恕不可遏时

  林歌又要出差了,这次是去上海。走之前,他问我,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去干吗?我问他。看着我啊。他笑着说,嘴角是一抹讥诮。

  你是一个人去还是和女同事一起去?我笑着问他。

  一个人去。他说。

  那我就放心了,免得费那个神还被入

笑话。我说。

  我的心叹息了一声,时间真无情,柴米油盐的生活,把两个人都弄得面目全非,生活中再也没有嘘寒问暖的关心,有的只是斤斤计较和猜测。

  一小时后,他的火车已经快要启动了,我给他打了手机,我告诉他,你走后我在茶几上发现了你落下的手机充电器,现在我打的给你送过来了。

  那个充电器是我从他的行李箱里拿出来的,他自己都不知道,翻了一下包才知道我不是开玩笑,然后他连说不用,到上海后他买一个万能充电器就可以了。

  可是十分钟后,我进了他所在的软卧包厢,在那里,我一眼就看到了于娟。

  你不是说一个人去的吗,怎么又有她?这么巧。我问林歌,眼睛却看着于娟,她的金色卷发太招摇太醒目,我心中的愤怒让我有了野兽般的冲动,一把抓住了那头头发。

  林歌大声地说你疯了!是的,我疯了。车厢里乱成一团。但是作为漩涡中心的我,却格外地平静。

  这一天迟早会发生的。

  因为,一个月前,梳子上的那根金色头发并不是我第一次看到。

  半年前的一个中午,我因为在外面办事,刚好走到他的公司附近,就打电话叫他下来和我一起吃午餐,他说他正在开会,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

  他不知道,我正在一家叫别克乔治的西餐馆的门口,他曾经多次跟我讲过那里的情调,也承诺要请我去坐坐。我收了电话之后惆怅地往西餐厅里看了一眼,那一眼看到的,我将永生不忘。

  他和一个金发女人面对面而坐,而他们的脚在桌下缠在一起。从我的角度看过去,是那么清晰,那么分明。

  从那一刻起,愤怒就在我的心底滋生:他和别人的女人在外面共度良宵,带回来针头线脑的小玩意,我可以一笑了之;他请那个女人在我面前表演清白的时候,我可以当作他是在为挽救婚姻作努力;但是,当我烫了头发还被他嘲笑时,我就不想再忍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个女人往往是因为爱才去改变自己。长发为君留,短发为君剪,白发为君生,女人的一头青丝也是一头情丝,只为懂得爱与责任的男人而留,但是,对于这个自以为是、撒谎不用打草稿的男人,我为什么要继续糟蹋自己?

  我和林歌分开已经一年了,现在,我的头发又长得很长很直,我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人因为这头长发而爱上我,但是我会永远记得,曾经有一个人对我说,你的头发真美,那么飘逸,又黑又亮,像一首诗。

  长发为君留,何日再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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