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去年,也就是17岁,高三,跟一个男生告白然后在一起了。那个男生当时在服兵役,而我在苦逼的高三,过程真的蛮艰难。我坚持一个多月,后来我成绩下降,又觉着两个人性格不和,于是我提出分手。之后我高考,去另一个城市上大学。他兵役结束,回到我们从小长大的小县城,找了新的女朋友。怎么说,知道我和他曾经在一起的朋友就像是觉着我不对特不好…这是初恋,我只是想知道我这么做是不是罪大恶极,好像这个世界铺天盖地咒骂的都是最先放弃的那一个人渣。
答:去年你17岁,今年就要18岁了,恭喜你,终于即将迈入成年人的门槛。
17岁的你,是个勇敢的姑娘。你敢跟一个喜欢的男生告白,并获成功,这一点很多女生做不到。你敢在发现两人性格不合,且感到这场恋爱影响了学习成绩的时候,没有选择拖拖拉拉或忍耐将就,而是果断分手,这一点,称得上成年人的成熟水准。
这是一场对于17岁来说再平常不过的初恋。你们只相处了一个月,他在服兵役,你在读高三,真正在一起的时间短之又短。你没有伤害他,他也没有伤害你,一个月的恋情无论对谁来说都不足以伤筋动骨心如刀割。看起来,这也是一场心平气和的分手,分手后,你考上大学,开始另一段新鲜人生;他兵役结束返城,也找了新女友。你们各自都投入了新生活,那段所谓初恋,其实没对你们造成任何影响。
如果一定要说,这甚至都算不上一段真正的恋爱。在你的描述中,没有甜蜜片段,没有兴奋不安的想念,没有难分难舍的纠结,也没有失去对方的痛苦。在17岁这一年,你只是在偿试这种被称作“爱情”的东西,你想知道它的颜色、味道、口感、效用,你想体会它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但是忙碌的高三生活并没有给你足够的时间去经历这一切,你刚刚伸出的手又“倏”地缩了回来,这场恋爱,未及开始,便已结束。
那些认为你先提出分手就是“人渣”的朋友,是你的同龄人吗?如果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拥有这种离奇的感情观也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建议你离他们越远越好,和这些脑子里布满封建社会爱情观的人在一起,迟早会把你洗脑,让你越来越笨,让你再也无法尽情地去投入恋爱。
亲爱的姑娘,恭喜你,你即将18岁了,更新奇丰富的大学生活已然开启,你会见识到不同类型的男生和爱情,你空白的青春正待抹上新色彩。你会慢慢知道,爱情是种化学物质,可以产生各种变化,你会甩掉别人,也会被别人甩掉,你会欣喜狂热,也会泪流满面,你会伤害一些人,也会被一些人伤害,你会慢慢强壮成熟,直到习惯属于成年人的复杂纷繁的世界。
目前为止,你已经具备了爱情里至关重要的一条技能,那就是:斩钉截铁地离开一个你觉得不合适的男生,哪怕这个男生是你最初喜欢的,是你千方百计追求来的,当你觉得无法继续时,你有权力果断放手。
如果你经历多一些,就知道,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学会这个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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