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若是走,怎么会是轻轻地走,按照她的体质密度和脂肪含量,走路时地表会有很强的感应的,而且她还偏爱那种叮叮当当的高跟鞋。 我终年都很少见她,大部分时候她都很忙,偶尔撞见就一起去吃饭,说是食友更形象呢!说到形象,不知是什么原因,每次我和她一起吃东西的时候都特别没形象,常常是衣服上、手上都沾满了奶油和巧克力。现在十分怀念那样的墨菲法则,因为可以那样无拘无束、完完全全是自己本身的时刻对于我们都变得难得了。 她对爱情总是很成熟的样子,不能说是样子,应该是确实。为了迎合她,我和她说,等我有了心仪的男孩子,一定要她出谋划策帮我赚到手。她欣然应许,自信满满的。我知道她心里依旧深爱着一个人,不管她的口气怎样变化。像是张爱玲曾写过的那种姿态:“我要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会永远等着你。无论是在什么时候,无论你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会有这样一个人。”我从没预想过他们会分开。但现在……有时候看到她神伤,我就开始怀疑一部电影里的台词“不要轻易地喜欢一个人,因为感受别人对你的感觉,是很痛苦的”是很可信的。 其实她蛮大家闺秀的,看她葱白滑腻的手指,就知道她在家什么都不做。不过她跟我在一起的时候都装作很能干的样子,什么事都和我抢。做食友的时候吃排骨,她吃那种费力的,把平顺的留给我;在麦当劳喝饮料,她总是给我的那份添上奶昔;上网的时候,她一手喂我吃西瓜,另一手接着西瓜子,是我很享受的时光。 刚入校时她就是直筒子脾气,现在仍然是,有些不同的是,原来那个筒子是粗糙的,现在这个是光滑的。也许再过几年,她会给它釉上色,不过这个直筒子估计很难变了。我欣赏那样的个性。对她的满心祝福无需我说,她就明白的。 送她的时候,心情很难描述。想起送阿洋时,洋抱着我一直哭,说自己还是小孩子呢,却要去成人的世界了。她比我们都坚强一些,我和她的手隔着火车的车窗相印,指间里流动着默契、流动着回忆。火车开动的一刹那,我才明白为什么把兄弟姐妹称做“手足”。 落日的点点余辉,恣意的龙头喷水,青草理发后的余味…… 这一切,我都希望她会偶尔想起。 还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