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益≠高利息
正如王女士买的高收益理财一样,表面上高收益,实际上因为期限太短,到期利息仅仅几十元,高收益的特性没有体现出来,因此,如果资金数额不是太大,存储时间比较短的话,没有必要和王女士一样再花费时间和手续费到其他银行买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超过一、两个月的存储期限,购买短期高收益理财的优势能够略有体现,时间越长,高收益的特性才会体现得越明显。也就是说,大家在购买理财的时候,不要被所谓的高收益率所迷惑,还应计算一下到期收益是多少,看看高收益是不是真正能拿到高利息。
购买日≠起息日
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时一般会公布募集日和起息日,募集日期一般为7至15天,也就是说,如果募集期为15天的话,1日购买理财产品,1至15日是按照活期计算利息,而不是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购买当日就开始按照理财收益计息。不过购买者可以采用签订“理财通”(自动七天通知)的方式来减少损失,如果购买理财时距离起息日大于或等于七天,签订“理财通”协议后,起息前的资金就会按照7天通知利率(1.49%)计息,可取得比活期高数倍的利息收益,起息时,资金会自动转成高收益理财。同样,理财资金到期后,如果不支取的话,也会自动转成七天通知存款,享受相对较高的活期利息。
到期日≠到账日
关于理财产品到期后资金到账问题,各家银行规定不一样:有的银行是到期日当日零时将理财本金和利息打入客户银行卡中;有的是延后3~5个工资日打入客户卡中,资金到账模式有点类似赎回开放式基金;有的银行规定到期日如果遇到节假日,资金到账日相应顺延。因此,客户在购买理财时不但要问明白起息日,还要问明白到账日。相同情况下,客户应选择到账及时的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以免耽误资金使用或影响理财收益。
预期收益≠保证收益
按照银行监管部门的规定,除了银行储蓄以外,其他多数理财产品均要用“预期收益”来表示,单从理财合同来看,银行多数产品都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的预期收益不代表承诺客户一定拿到固定收益,当然这主要看产品投向,如果投资电网、铁路、高速公路等国家大型项目,并且年收益在5%以下,就可以把预期收益理解为保证收益。但如果投资股票、基金,甚至挂钩境外产品,并且收益特别高,那这种产品的预期收益就只能仅供参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