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没有一个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是一件多么挫败的事情。
向星远:慢慢衰老的人,喜欢音乐和睡觉,梦想能写出一本自己满意的书。
1.
玫瑰觉得自己这辈子都应该是那种光芒万丈、无论走在哪里都必定成为众人视线聚焦点的风云人物。她从小就头脑聪颖,大考小考逢考都必定是前三的优秀成绩,十六岁就考上重点大学,还上过本地有名的访谈节目。她的脸蛋长得漂亮,身材好得可以直接去参加选美比赛。玫瑰从来都不用担心所谓的前途还有未来。因为就算她闭上眼睛,她都能看到一条闪着金光的康庄大道铺在她的脚下。
直到,她遇上一个叫做大叔的男孩子。
是的,你们并没有看错。玫瑰喜欢上的男孩子真的叫做大叔。他今年十九岁,复读了两年才考上玫瑰的大学。他姓田,全名叫做田大叔。大叔的家也真的是种田的。不过让人意外的是,大叔长相斯文干净,皮肤也不是特别黝黑。据说他的爸妈一心要把他当城市里的孩子来养,连田都不让他下。
而玫瑰却因为他这样平凡的男生而茶饭不思。
她心想她是中了邪。可是这邪也中得太过了。玫瑰多年来梦想着自己的伴侣一定是玉树临风高大威猛学富五车家世良好家教甚严……怎么偏偏丘比特的爱之箭给她射中的会是田大叔这号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可是她真真是对他着了魔入了迷!每次上课都想方设法地坐到他旁边去。听到他的声音就感觉像听到天籁一样动听的歌曲。无论从什么角度看到他,正脸,侧脸,就算只看到一颗后脑勺,都会忍不住面红耳热。
玫瑰一开始以为自己只是头脑发热,对田大叔的热爱也只会维持三分钟左右。可是她太小看恋爱这件小事。一个学期过去了,她像交际花那样和班里所有的男生都混熟了,唯独和大叔说不上三句话。她还用走马观花的速度换男朋友。三五天换一个,最长的撑不住两个星期。她试图麻痹自己,很快就以出色的外貌还有能力在大学里混上了学生会副主席的位置。
可当她发现,她的人生按照很早以前就规划好的道路一步一步朝前方迈进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是一件多么挫败的事情。
于是玫瑰决定给田大叔表白。
她以为自己一定会成功的。当然,别说她,稍微有点儿智商的人都会觉得,像她这么出色的女孩子跟任意一个身体健康容貌端正的男生表白,成功的概率可以说是百分之百。玫瑰自信满满地勾起红润的唇角,看着听到“我喜欢你”四个字以后就当场石化的田大叔,心想很快就会见到他感激涕零地答应和她在一起的画面。
可是天意弄人。
玫瑰什么都没有等到,只等到三个字,一个句号。
“对不起。”
他的回答。
玫瑰顿时感觉她的世界坍塌了下来。
2.
玫瑰不敢和别人说她单恋失败。她表面上还是那个无论走在哪里都是主角的风云人物,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午夜梦回躺在宿舍那张狭窄的简陋木板床上时,她是如何辗转难眠。
为了杜绝这份如毒品一样可怕而盛大的思念,她开始学会逃课。只是为了不再看到大叔的身影还有不再听见他的声音。可是脑海里会想起他啊,怎么办呢,于是她听从舍友的建议学着用酒精来麻痹自己。但是酒醉的时效不长,清醒的时候还是会难过的。于是她又跟着一些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去旅行,去打工,去玩。
她把一天二十四小时当做是四十八小时来使用。
她发现,她真的开始慢慢淡忘田大叔这个人。
这个在她的手机通信录里用“混蛋”作为称呼的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