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蒲松龄见一位面黄肌瘦,衣服破烂的妇女在一座新坟前痛哭,诉说自己死了丈夫后生活的艰难。蒲松龄觉得该妇女十分可怜,就走上前说:“别哭了,人死不能复生,你的困难我知道了,这样吧,我写张状子到县衙大堂上去告吧。”那妇女感到莫名其妙,说:“我丈夫得病死的,与别人无冤无仇,告谁去”蒲松龄说:“我知你跟别人无冤无仇,但你只要把状子递上去,保证能赢得官司。”说完拿出笔墨,“唰唰”几下写好状子,交到贫妇手上,并要她现在就带上孩子去县衙告状。
那妇女起先还犹豫不决,但后来一想,都已落到了这步田地,还有什么可怕的,拉起身边的两个十分可怜的小孩,直奔县衙而去。
知县老爷听见有人击鼓喊冤,马上升堂。他见一妇女头戴重孝,衣服破旧,两个小孩骨瘦如柴,知是穷人,就问:“你有何冤快快诉来”
那妇女说:“我有状子,大老爷一看就明白。”
知县接过状子一看,只四个字:“是走是守”他眼珠一转,明白几分,问:“你给谁戴孝”妇女说给丈夫。知县更清楚了。“走”,就是另嫁男人;“守”,就是为夫守节。千百年来朝廷无不提倡忠孝节烈,宣扬妇女从一而终。生死事小,失节事大,自己怎么敢说让她“走”呢要是那样做了定对自己很不利。让她守节吧,家里如此贫寒,怎么生活这状子分明是高人所写,叫我掏钱救济贫妇。想到这,知县说:“你的状子我准了,给你五十两银子,过日子去吧。”
贫妇接过银子,磕头谢知县,高兴地回家去了,但她一直不知状子上写的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