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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与黄鼠狼

故事不新鲜,在我的肚子里发酵多少年;写出来算了,免得继续在肚子里闹腾。从头说起?对,就从头说! 记得发生那件事的时候,我就是十几岁的样子,对!反正是记事了。那时候,村里经常闹黄鼠狼黄鼠狼这种小动物,听说有灵性!顾名思义,鼠狼一定是吃老鼠的东西。按理说应该是好东西,不应受到大家的贬斥。可是传说中颇有闹鬼之嫌,所以大家都讨厌他。 我们村子当时人口还不像现在这样多,只是前后两条街。前街的道南仅仅住几家人家,我家就住在道南的地方。说的事情就发生在前街紧东头的刘姓家里。 老汉当时还不能称为老汉!估计也就是来岁,正值壮年,天不怕地不怕的;火气正盛。有件事让他很生气:他家的下蛋母鸡接连失踪,让他心疼得了不得,查无下落;他下了侦查的功夫,几经查找,根据蛛丝马迹判断,认为是被黄鼠狼据为口福了。——可恶的东西!他断言,敢在他家“太岁”头上动土,必不得善终,母鸡是他的鸡蛋供应商,是他的半条命!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发誓报仇,讨伐偷鸡贼,报夺鸡之恨! 他在黄鼠狼经常出没的地方,下好鼠夹;但几天过去,鼠夹倒是经常翻,黄鼠狼精不见一点踪影! 这是只修炼有道的高级精灵,他断定!不久,他的猜想便证实了。 ——也是罪犯失算,也许是艺高胆大,也许是故意和人公开斗气,反正这天赃证俱全被逮个正着! 正是午休的时候,刘老汉和梦团结的正在火热;谁也舍不得谁;可是却听见了母鸡的哀鸣!他一下子惊醒了!翻身下床,顺手拾起一条大棍子就循声奔去!一会就看见了罪犯:一只不折不扣的黄鼠狼!黑黑的小眼珠,像两颗圆圆的豆粒,圆圆的身子,尺多长;金黄色的短毛,油光光的,近似猫样的尾巴,有点特殊——尾尖是一小撮白毛!口里正叼着木鸡的脖子不放! 老汉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虽是胆大,到底是头一次与黄鼠狼动手,免不了心头突突乱跳!持棍不稳,一下子没打着鼠狼,却一下子不半死的鸡送去了黄泉!罪犯一见大势不好,忙丢开死鸡,夺路逃跑;终于慌不择路,见缝就钻,好不容易钻进一条“胡同”! 寸有所长,尺有所短,真的应了这句话!老汉的武器发挥不了作用,只好灵机一动,变棍为矛,向“胡同”里乱刺一气。一直刺的里面穿出恶臭的稀粪,以为“罪犯”死了,才罢手! 哪知他的怒气还未消尽,才发觉自己得罪了“黄仙”!黄仙对他的报复是,要让他不间歇地排便——如同得了传染性的菌痢一样,老是在厕所里蹲着,无法提起裤子。这让他颜面丢尽,心里更加恼恨“黄仙”了。 谁知,他的拉稀病刚刚见好,在他家有出现了更怪异的情况。原来他家是做豆腐的,挺大的瓷盆就在石磨上放着,这天像变戏法似的,离奇的离开石磨,在空中约尺高,转了一个圈,然后“啪”地一声响,就摔碎在地下。着看不见摸不着的“黄仙”可气坏了刘老汉!他怒发冲冠,寝食难安。对着苍天,烧了几柱香,摆了几盘果,他发了誓愿:不报此仇,誓不为人! 他日夜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了办法。一试果然是马到成功。他的办法很简单,只是换上专门狩猎的大夹子,又放了一只死鸡当诱饵。经过反复演练,放好,果然不久就打住了那只大黄鼠狼!也怨它自己太放肆,粗心大意,加上积怨太深,结果遭了杀身之祸。没准,也许是犯了天条,触犯了“仙律”;人有人法,仙有仙规嘛! 老汉高兴,喝了庆功酒;又把黄鼠狼剥了皮。说来也巧,到供销社卖掉鼠皮,得到的钱,正好又买来一个新的大瓷盆。好嘛,拿命赔盆,换换新的。 看来,无论能力多大,遵守道德,遵守国法仙规,都是保身之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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