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晚,一个人影从重庆市某小区21楼的窗口飞身而下,当场殒命。20岁的朱玲以这种惨烈的方式,选择了永远离开。
朱玲跳楼时,她的男友王磊竟和她同在一套房子里。更令人悲愤的是,王磊在第一时间发现朱玲跳楼后,不是赶紧叫救护车,而是冷静地在博客上写了一篇悼文。
随后,朱玲父亲朱伟民开始了艰难上诉。2012年3月5日,法院终审判决王磊向朱伟民赔偿10万元。
浪漫爱情,身份悬殊埋悲剧
2009年9月的一天,重庆某大型商厦鞋场模特朱玲正上班,突然接到花店送来的一束火红玫瑰。朱玲很惊讶,“是谁送的?”花店的人往身后指了指,一个帅气的小伙子满脸笑意走来。朱玲更疑惑了,她对这人有依稀印象,却记不起在哪见过。
小伙子叫王磊,是一家大型摩配公司和一家化工企业的董事长。前几天他来买鞋,看到朱玲惊为天人,便忍不住买了花来表白。
王磊掏出名片递给朱玲,目光炯炯地盯着她说:“虽然一见钟情,但我是真诚的。现在你不必回答我,我会用行动证明爱。”朱玲被这份从天而降的告白砸得晕晕乎乎,一整天都在恍惚中度过。
朱玲上有一姐,下有一弟。早在朱玲12岁时,母亲周友珍与菜农父亲朱伟民因性格不合离婚。2009年6月,为减轻家中负担,朱玲放弃高中学业来到这个商厦,被聘为导购小姐兼鞋场模特。她工作热情,月月都被评为服务标兵。她很节省,把大部分收入都分给了上大学的姐姐、读中学的弟弟。
朱玲认为自己和同样18岁的王磊还不到谈情说爱的时候。闺密李云也替她分析说:“王磊是富二代,公司是他妈妈和舅舅在打理,弄不好他还是个纨绔子弟,要小心。”朱玲坚定了拒绝的决心。
王磊明白了她的心思后,骑自行车堵住了她的路,“我跟我妈吵架了,现在我辞掉了董事长职务,小车也交了。我要从零做起,你就不会拒绝我了……”朱玲有些感动。
一周后,朱玲接到一个从无锡打来的长途电话,居然是王磊。他悄悄跑到无锡一家汽修厂当学徒了。他深情地说:“你照顾好自己,一定要等我。”朱玲半信半疑,不久请假去了无锡。看到王磊浑身污垢地从汽车底盘下钻出来时,她的泪就流下来了,“家境好并没有错,回你自家的公司吧,别让你妈伤心。”“不,我回去了,你就不爱我了。”朱玲的心理防线全线崩溃,“你不回去,我也不回去。”王磊眼里闪过惊喜的火花,“好,我们都不回去!”
两人就这样双双留在了无锡,租房同居了。
朱玲在一家超市找了份临时工作。两人都没带多少钱,睡的是地铺,但一点不觉得苦。王磊给朱玲取了很多爱称:幺儿、乖乖、朱莽妹……每次他变着花样叫她,出租屋里就充满了爱情的味道。
一天晚上,两人外出时钱包被盗,回家又迷了路,只得边走边问。朱玲的脚都磨破了,又渴又饿又痛。王磊背着她走,用仅有的一元钱买了瓶矿泉水,两人都让对方先喝。喝着喝着,两人都哭了。
没多久,朱玲怀孕了。去医院一打听,得知人流费要500元,他们凑不出来,只得花120元找了家私人诊所,结果朱玲疼得死去活来。王磊抱紧女友泪流满面,不停地说“对不起”。
对于两人的出走,双方家长急得要命。本持反对态度的王母心急火燎,满口答应了儿子的恋情。三个月后,两人回到了重庆。
朱伟民苦口婆心地劝女儿,“两家条件悬殊,王磊也正是疯玩的年龄,怎么肯定几年后能跟你结婚?”朱玲顶嘴说:“你和我妈门当户对,还不是离了?”朱伟民一下噎住了。
不对称的爱,怎奈抽身太难
朱玲应王磊之邀进了王家的公司,当他的助手。没想到,王母只答应付给她1000元月薪,朱玲想想能与王磊朝夕相处,也就释然了。
白天她上班,晚上在王家别墅里做家务,根本不回家了。朱伟民很窝火,亲友们劝他说,木已成舟,成全女儿算了。朱伟民无奈妥协,但他约见了王家人,并约法三章:一是王家不得歧视朱玲;二是两人不得见异思迁;三是一到法定婚龄就结婚。王磊答应了,一旁王母脸上却表情冷傲。
朱玲以准儿媳的身份住进了王家,但日子并不好过。王母很挑剔,认为她家务活做得不漂亮,算不得贤内助。为博好感,朱玲一回家就忙个不停。一次,朱玲偶然听说,王母把她的勤劳看成巴结。她的心一下就凉了。
王磊不愿采取避孕措施,朱玲也没掌握更多的避孕知识,2010年5月,朱玲又怀孕了。尝过人流锥心之痛的朱玲想要这个孩子,怯怯地跟王母商量:“我想把孩子生下来。”王母脸一沉,“不行,会影响小磊前程!”她掏出2000元扔给朱玲,“把孩子打掉。”
朱玲流着泪叫王磊带她去做人流。王磊很听母亲的话,平素里见母亲对朱玲不感冒,他也渐渐失去了当初的激情。他烦躁地说:“下次你采取措施好不好?我正忙呢。”说完便开车出去了。
无奈,朱玲叫来闺密李云和陈秀美陪伴。两个女孩都劝朱玲说:“王磊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不知有多少女孩追他,现在他对你腻了,你们还是分手算了。”“我们在无锡打工时多好啊,夜里,他先将被子暖热了再让我上床,整夜搂着我……再等几年他会好的。”
2010年7月2日,王磊从广州出差归来,朱玲发现他包里居然有一盒避孕套,而且用了三只。朱玲质问王磊,王磊谎称是计生部门沿街散发的。没有真凭实据,朱玲便没再追究。
11月3日,陈秀美目睹王磊和一个妖艳女孩去宾馆开房,三个小时后才出来。朱玲得知,非常震惊,开始跟踪男友。七天后的下午,朱玲发现王磊从一家水浴中心接一个短发女孩上了车,之后径直去了宾馆。
半小时后,朱玲从宾馆前台弄清了王磊的房间号,借口服务员送开水敲开了房门。王磊系着一条浴巾开的门。朱玲冲了进去,见那个短发女子赤裸着躺在床上。朱玲扑上去疯狂厮打,王磊死死将她抱住,让那女孩离开。朱玲打电话请来王母。王母一到,却数落起朱玲来,“出了这种事,说明你很多方面做得不好,要反省。”朱玲泪眼朦胧,想想父母的告诫不无道理,可自己无颜回头了。好在经历风波后,王磊忏悔认错,两人渐渐又和好了。
2011年1月,朱玲第三次怀孕了。第二次堕胎时医生就警告过她,小心将来不能生育,所以这次她真的不想再打掉。王磊烦躁地吼她:“你们女人真麻烦,我现在不想当爸爸!”王母说:“小朱,你是不是想套住小磊呀?”朱玲生怕王家觉得她别有用心,只好又去了医院。
在手术台前,朱玲泪如雨下。手术做完后,两个闺密都坚决劝朱玲与王磊分手,她仍摇头,“爱过一场,哪能说放下就放得下?”
术后,朱玲打车回到公司,却吃惊地发现王磊在办公室与风尘女子鬼混。朱玲当即吞了50片安眠药自杀,被同事发现而获救。
事后,无限悲凉的朱玲下了决心,搬到陈秀美的出租屋,又应聘到一家酒店做了迎宾小姐。体会到了久违的自由,朱玲对闺密说:“我要重新活一回。”
好景不长,王磊打听到了朱玲的下落,查到了她的新手机号,多次让她回去,“只有我甩女人,哪能让女人甩我?你逃不出我的掌心。”朱玲的心情变得很糟糕,常在半夜里从噩梦中惊醒。10月10日,有人在陈秀美的出租屋门上贴了张字条:“朱玲,你若不回到磊哥身边,小心出事!”这让本来就轻度抑郁的朱玲愁肠百结,进退两难。
高楼一跃,“冷血博客”成被告
10月15日晚,朱玲和陈秀美刚下班走出酒楼,两辆出租车停在她们身边,以王磊结拜兄弟范虎为首的七个小青年冲出车,将朱玲强行带到王磊舅舅的套房。王磊正等在那,一见朱玲就开始骂。朱玲想逃,却跑不掉。
17日晚6点左右,朱玲从王磊舅舅家21楼的窗口飞身跳下。
当晚7点多,朱伟民和周友珍接到民警打来的电话,说朱玲跳楼了。两人跌跌撞撞赶到医院太平间,只见到女儿冰冷的尸体……
重庆市沙区公安分局刑警经勘察,认定朱玲为自杀。王磊辩解说,朱玲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跳楼的,直到民警敲门来问,他才知道。朱伟民厉声问:“我把女儿交给你时是好端端的,她为什么要自杀?”王磊眼中掠过一丝惊恐,随即溜之大吉。
朱伟民听了李云和陈秀美的详细讲述,老泪纵横,这才知道女儿这两年有多苦。他决计将王磊告上法庭,委托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尧、马仕征代理此案。
清理朱玲遗物时,朱伟民发现了一本日记,上面全是女儿的血泪控诉。仅有这些还不够,还有没有新证据呢?两位律师听说王磊喜欢上网,便上网搜索,发现王磊竟写了女友跳楼后的纪念博文:“亲爱的老婆,幺儿,朱莽妹,哈堂客: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叫你了……你一个人‘走’得那么绝望……你‘走’的那一瞬间,让我心碎了……”
朱玲是18时左右跳楼的,这篇数百字博文提交网络生成的时间竟是18时30分,正好印证了一个事实:王磊眼睁睁地看着女友自杀,既不阻止或援救,也不及时报警或通知家人,而是冷静地坐在电脑前发表博文!
律师从民警那还了解到,朱玲被王磊“接”走后,直到跳楼,再也没逃离过软禁。朱玲两天两夜没吃一粒米(刚好与尸检结果“胃内空无一物”吻合),寻求逃离或死亡而求解脱的理由不言而喻。王磊害怕担责,只好装不知情,可良心又受折磨,便写下博文以示“爱的纪念”。
两位律师奋笔疾书,以王磊“漠视同居女友生命权”等为由,起诉法院,要求王磊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7万余元。
2011年12月27日,沙区法院一审认为,公安机关确定朱玲自杀,据此,王磊“不负有特定作为的义务”。朱伟民悲愤交加:“我要一告到底!”
2012年3月5日,重庆市一中院开庭二审。两位律师慷慨陈词:“一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王磊对朱玲存在因非婚同居关系的存在而应当负有的、在特殊时空条件下区别于常人关系间的法定救助义务;朱玲是在软禁后求助无门才自杀的,与王磊存在因果关系;王磊第一时间知晓朱玲跳楼,却未采取任何手段善后,居然去写博文;王磊的答辩、证人证言及陈述,与其在派出所的讯问笔录内容大不一致,说明被告惯于撒谎……”
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终审判决王磊向朱伟民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0万元。
朱伟民百感交集,和周友珍来到朱玲灵位前,一字一句地念完判决书后,悲怆地说:“玲玲,你还是太小了啊,不知道怎样保护自己。爸妈错在没及时发现你心里的苦,爸爸的做法也很粗暴……今天,爸妈终于为你讨回了公道,可我们却永远失去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