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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杀人事件

  

  一名青年死在了一座26层高的大楼旁边,警方断定死者是从这座楼的楼顶上落下坠地而死。警方发现在这名死者的手心上用笔写着一个“个“森”字,象是在暗示着杀人凶手的名字,却因时间有限而只写了一个字。笔就落在他手边的地上,而且只有他的指纹。看来确是坠楼的同时掏出笔写在手心上的。警方跟据看电梯的人员举报找到了案发当时也在楼顶上的5名疑犯,他们都与死者认识,找到了他们,但是他们谁都不承认自己是推死者坠楼的人。他们分别叫:张宇、刘森、赵方、张森、杨一舟。这时警方想起了死者手心上的那个字,认定了杀人凶手,你知道那个杀人凶手是谁吗?为什么是他呢?
  
  答案:凶手是张森。从推理的角度来看,先把五个人的名字都看一遍“张宇、刘森、赵方、张森、杨一舟”你会发现,如果凶手是赵方和杨一舟,那么被害人只写他们名字中的一个字就可以代表凶手了,因为没有其它人名中有相同的字,比如赵方的“方”或杨一舟的“舟”字,而“张宇、刘森、张森”这三个人的名字中有相同的字,如果凶手是张宇,被害人只写“宇”就可以了,所以不是他。同样,如果是刘森的话只写个“刘”就可以代表他了,所以凶手就只剩下张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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