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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凶杀案

最近我们这里发生了一起命案,受害者死于颈动脉割裂伤。

简单来讲,就是被割喉致死的。

警方很快封锁了现场,并展开细致勘查工作。

由于尸体是在闹市区被人发现的,所以这起案件很快便流传开来,周围民众的恐慌开始蔓延。

恐慌始于流言,所以警方那边,在破案的时候,还得阻止流言的进一步流传、滋生。

接下来的数天,我们当地的电视台,连续数日的跟踪报道,无形中,也给警方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媒体引导舆论,然后舆论又直指警方的办案能力。

我相信警方那边已经焦头烂额了!

在媒体的监督下,案件没有任何进展,可是第二起命案又发生了。

这次的死者,也是个女孩子,同样被凶手划开了颈动脉尸体也同样是被发现在闹市区,在个酒吧与民居之间的胡同里。

警方再次封锁了发现尸体的现场(那个胡同),然后展开一系列细致勘查工作。

第二起命案的发生,开始引起民众们的强烈恐慌,以及对警察们工作进度的强烈不满。

过了数天,第二名受害人的家属,因为对警方办案的进度感到不满意,跑去警局门口拉起横幅示威。

但那几位受害人家属并不知道,示威也要首先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之后,才可以那么做的。

结果就可想而知了,那几位受害人家属很快就被抓了起来,理由是‘蓄意破坏公共秩序’,然后拘留七天。

警方的这一举动,彻底激化了其他不相关民众们的情绪。

这回,不光是我们当地的各种媒体了,甚至就连外地的数家传媒,都对此事进行了相关报道。

我也看过那些报道,基本上都将焦点集中在警方如何对待示威民众的点上,至于两起凶杀案本身,只是一笔带过。

这更加的影响了警方的办案进度了,加上两起案件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发现,案子的进展,一时陷入僵局。

坊间传闻,说是我们当地警局的正副局长以及其他几位相关部门的领导,可能会被革职。

但传闻虽说是传闻,也并不能完全的不可信。

没过几天,第三起凶杀案再次发生了。

跟前两起凶杀案相同,死者也是年轻貌美的女性,死于被割喉。

这次,尸体被发现在市北区的那个天桥底下,一个破旧垃圾桶内。

一个月之内,接连发生三起作案手法相同的凶杀案,就连上级领导层们,都对我们本地警方的办案能力产生了严重质疑。

接下来,真就如坊间所流传的那样,警局正副局长以及一批相关部门的领导都被革职查办。

可即便如此,民众对警方那边的不满,到了爆发的临界点。

新任警局局长以及负责侦破三起案件的几名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一个临时记者会,答疑民众们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三起凶杀案可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案件究竟什么时候能侦破,凶手究竟为什么杀人——等等之类的问题。

我觉得警方这是在浪费时间,有召开记者会的时间,不如多去做些与案件相关的事情。

比如,从发现受害人尸体的地方,对附近居住的所有人展开逐一排查,寻找潜在目击者;

比如,详细调查几名受害人,尤其是第一个受害人的社会、人际、家庭关系以及背景,说不定,就会发现比较有价值得线索呢?

不过我相信办案的民警们,一定也对我上面说的事情展开过调查。

就在记者招待会召开之后的第四天,第四起凶杀案又出现了。

凶手目中无人的猖狂,民众们那滔天的怒火,使得警方不得不加大了破案的力度。

在这期间,我们当地几乎所有的娱乐场所都被‘停业整顿’了。

KTV,酒吧,甚至就连网吧那样的地方,都被勒令暂时停业。

站在警方立场上来看,我觉得,警方可能是想,既然案件还没有侦破,不如干脆想方设法的降低潜在遇害者被杀的可能。

其实,细想想的话,警方这么做还是有原因的。

毕竟那几位受害者,除了第一个被害的人外,其余三位从事的职业是什么,普通民众谁能知道?

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追逐刺激,那么,关闭可以给年轻人带来刺激的场所,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

可是这么做,导致了另一个后果。

那就是,警方的这个举动,直接惹来民众们更加不满的反对声音。

类似于‘无能’、‘废物’、‘寄生虫’等等这样负面的谩骂,强加到了我们当地警方的身上。

哦,可怜的警察们!

警方不光关闭了娱乐场所,还加强了夜间的巡逻力度。

凶手再次作案的可能,在这样强有力的巡逻之下,似乎被将至了最低点。

不光这样,我们当地几乎所有的角落,都安装了摄像头。

但就算如此,第五名受害人还是出现了。

死者依旧是个年轻貌美的女性,死于被割喉,尸体被下水道清洁工从一个下水道里发现。

我早就说过,警方的办案方向出现了严重问题。

首先,一般来讲,被凶手杀害的第一名受害人,是所有连环凶杀案的关键。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第一名受害者,不会遭到凶手无缘无故的死手,她与凶手之间,肯定有着某种不寻常的关系。

但是警方没有再进行后续的调查,就直接让死者家属带着遗体去火化了。

其次,第一名受害人只是个开端,警方那边,应该有人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可是,他们却没有重视。

随着第一名受害人遗体的火化然后埋葬,重要的线索也就随之埋入了黄土。

问题在于,接下来,凶手还会继续作案吗?

这是个显而易见的事情,凶手肯定会继续作案的!

因为作为一名警察的他,对抛弃自己的未婚妻的执念转化而成的愤恨,不可能会连同未婚妻的骨灰一样埋葬。

他会继续寻找发泄心中愤恨的目标,杀死,然后抛尸。

所以,接下来警方的工作,重点不只是继续侦破案件,更包括重点保护外貌跟第一名受害人长得相似的年轻女性。

——因为只有这样,我才不会再有作案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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