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公告(通用5篇)
分红公告 篇1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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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指由管理人拟定,托管人复核的本次收益分配总金额。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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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6月1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2、红利再投资所确认的基金份额,持有期将自再投资确认日起计。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x年5月3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看好后市的投资者可选择红利再投资。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本公司提请投资人及时确认所设定的分红方式,投资人对不同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欲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x年5月26日下午3点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同一日多次申报分红方式变更的,系统按照申请单编号先后顺序,以最后一次申报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在基金权益登记日当天申报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对当次基金分红无效,在下次基金分红时有效。
投资者可于修改申请提交2个工作日后通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确认或登录我司网站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3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4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5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分红公告 篇2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x年1月18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本公司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x年1月17日
分红公告 篇3
碱业股份有限公司x年度分红方案,已获x年5月15 日召开的9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xx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鄂证函[]22号文批准, 现将实施分红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本公司x年度分红方案为:以公司x年末总股本16888万股为 基数, 每 10股送4股红股,分红前总股本为16888万股,送股后总股本增至23643.2万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日
本次分红股权登记日为x年5月22日,除权日为x年5月25日。
三、分红对象:
本次分红对象为:截止x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深圳证 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方法
1、本次所送红股于x年5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帐户。
2、若投资者在x年5月25日至26日办理了股票转托管,其红股仍在 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本次所送可流通红股起始交易日为x年5月27日。
六、本次送股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分红公告 篇4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按照《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指由管理人拟定,托管人复核的本次收益分配总金额。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6月1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2、红利再投资所确认的基金份额,持有期将自再投资确认日起计。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x年5月3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看好后市的投资者可选择红利再投资。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本公司提请投资人及时确认所设定的分红方式,投资人对不同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欲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x年5月26日下午3点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同一日多次申报分红方式变更的,系统按照申请单编号先后顺序,以最后一次申报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在基金权益登记日当天申报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对当次基金分红无效,在下次基金分红时有效。
投资者可于修改申请提交2个工作日后通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确认或登录我司网站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3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4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5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x年5月25日
分红公告 篇5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收益。
3.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x年5月2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它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它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x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