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打击赌博犯罪的通告,仅供参考!
打击赌博犯罪的通告范文一
为依法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风气,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一、国家法律严令禁止赌博,凡利用电子游戏机室、棋牌室、互联网、“六合彩”、“麻将”、“扑克”等各种形式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依法予以严惩。
二、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均构成赌博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场所、资金,或者帮助接送赌客、望风看场、收受投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等直接帮助,情节严重的,以赌博罪共犯论处。
四、对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为首者、主要参与者,或者利用电子游戏机室、棋牌室等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开办者、经营者、获利者,依法从严惩处。
五、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违法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依法予以没收。
六、因赌博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为索取赌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伤害、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七、参与赌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凡党员干部或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八、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赌博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九、主动到公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出于他人胁迫、诱骗参与赌博活动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十、公民举报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金人民币500元;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巴东县公安局
20xx年3月18日
打击赌博犯罪的通告范文二
今年来,我市少数地方赌博活动猖獗,屡禁不止,严重毒害社会风气,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家庭和睦,危害社会稳定。为依法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平安汉川建设,根据国家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市司法实践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 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均构成赌博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参与赌博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拘留:
(一) 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
(二) 一年内曾因赌博受过治安处罚的;
(三) 国家工作人员赌博的;
(四) 引诱、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五) 赌资数额接近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
三、 对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为首者、主要参与者,或者对利用电子游戏机室、棋牌室等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开办者、经营者、获利者,依法从严惩处
四、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场所、资金,或者帮助接送赌客、望风看场、收受投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等直接帮助,情节严重的,以赌博共犯论处。
五、 因赌博被判处非监禁刑的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又参与赌博的,依法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刑罚。
六、 因赌博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为索取赌债实施非法侵入祖宅、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七、 对查获的赌资一律予以收缴,非法所得一律予以追缴。
八、 政法干警禁赌不力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参赌、护赌的,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村(社区)干部涉赌的,从严打击,并移送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给予纪律处分和作出组织处理。
九、 主动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检举他人严重赌博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十、 举报涉赌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
打击赌博犯罪的通告范文三
为优化我县治安环境,净化社会风气,为“水润安乡、洞庭明珠”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县委、县政府禁赌、禁毒的工作部署,安乡县人民法院、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安乡县公安局决定自2014年8月23日起,在全县范围内依法开展严厉打击涉赌、涉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1、严厉打击抽头放赌、暴力护赌、追逼赌债等违法犯罪活动。
2、严厉打击赌博活动的组织者、庄家、老板、房屋屋主及以赌为业的赌头、赌棍。
3、严厉查处发生在公共场所、宾馆、旅社、茶楼、小区、村居中等地的聚众赌博活动。
4、严厉查处“搬砣子”、“推牌九”、“做皇帝”、电游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5、严肃查处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的党政机关干部。
6、严厉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行为和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7、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违法犯罪行为。
8、严厉打击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包括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9、严厉查处吸食、注射海洛因、甲基苯丙胺(“麻古”)、鸦片、吗啡、大麻、可卡因、摇头丸、氯胺酮(K粉)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违法行为。
10、旅馆、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出租屋业主对在本场所、出租屋内发生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对发生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不制止、不报告的,依法追究经营业主、出租屋业主和有关人员责任,对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全县人民要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禁赌禁毒的活动中来,及时将掌握了解的涉赌涉毒线索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对检举、揭发的公民,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保护,并按有关规定对有功人员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
12、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乡县人民法院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