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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后勤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枝上绵蛮 3个月前 (02-06) 14次浏览 0个评论 举报/投诉

规章制度可以建立健康而良好管理秩序,同时也因其中所包含员工的行为规范及员工的责权利,对规范企业的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最新学校后勤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最新学校后勤管理制度1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

2、门卫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门卫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本校学生出校门须有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7、早晚按时开关大门。

8、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最新学校后勤管理制度2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门卫的安全职责明确如下:

一、门卫负责学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强学生进、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本事,门使之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二、严把入口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内,凡校外人员进入校门,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认真作好外来人员的记录(何时来校、姓名、性别、年龄、寻找对象及出校时间)。

三、严把开、关校门的时间。节假日期间,任何人不经领导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时学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须由班主任亲自送出校门,门卫不许让学生独自出校门。

五、家长到校找教师或给学生送东西,门卫不得让其入内,须和班主任联系,由班主任亲自接待,也可由门卫在适当时候将东西转交给学生。

六、门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因擅自离岗而发生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

七、对进入学校寻衅滋事者,要坚决予以阻止,并及时与学校领导、派出所联系,以确保师生安全。

八、本职责书一式两份,学校、门卫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

最新学校后勤管理制度3

为加强学校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礼貌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必须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确定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情景,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异常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必须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职责。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进取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职责的,直接开除出校。

最新学校后勤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对水电资源有的效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生产及师生员工生活服务,根据有关用水用电管理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办法。

水电的供应管理

第一条水电供应首先应确保师生员工学习、生活和教学的基本需要,同时又要做到计划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

第二条水电管理部必须加强对供水供电设施的管理、出现故障要及时排除,以确保水电正常供应、杜绝水电浪费。

第三条学校各单位、施工单位、租赁门面的水电设施不得自行转让给他人使用,如确属需要应到水电管理中心办理批报手续。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施工单位、租赁门面因事业发展,需水电增容时,应到总务处水电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为了对突发性故障做出有效反应,水电管理部应随时检查水电运行情况,经常与供电公司和供水公司取到联系,对停水停电情况及时发出通知。

水电使用管理

第六条教学、办公、生产、生活直接耗用以及为此提供直接或间接服务的水电耗用属合理用水用电范围。包括照明用电,动力用电、饮用水、卫生用水、教学实验用水用电、生产用水用电。

第七条以下情况属违章用水用电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接用电源及安装任何电器。

(二)、利用工作之便改变原电源端口用途从事烧水、做饭、取暖等。

(三)、利用公共用水洗涤私人用品(不包括学生和住单宿舍的教职工)。

(四)、未经允许将本单位用水用电设施借他人使用。

(五)、其他违章用水用电行为。

水电工程管理

第八条学校内任何单位(包括施工单位)未经水电管理部同意,不得私自拉管接线。

第九条如需更换、移位、拆迁、拆除、停用和新装、改装电气线路及用水设备,必须按水电管理申报程序提出申请,经水电管理部审核,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完毕后,经水电管理部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申报手续不完整和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予供水供电。

第十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工程竣工,施工方需向水电管理部移交水电、竣工图一份,以备维修管理使用。否则水电管理部有权不予接水接电。移交验收以后,水电管理部门应做好日常维护、保修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的供水工程及输变电工程由水电管理部协调施工,以便以后维修管理。

第十二条,凡因人为因素造成倒杆、断线、挖断电缆、损坏变压器,掘断水管而导致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人身伤亡的,除对肇事者按实际损失额处以经济赔偿外,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水电计量及收费

第十三条表计管理

(一)凡属于计费的用户均应在不同的供水点和受电点安装计量表,每个水、电表作为一个计费单位。难以分装水电表计量的,经双方协商可用其它方法解决。

(二)计量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是水电管理部负责。

(三)临时用水用电(指用水用电时间不超过15天)的用户,一般应安装计量表。对未安装计量表者,应按水表流量或用电设备容量、水电使用时间、用水用电类别计收水电费。

(四)用户对水电计量表应负责管理,如因用户责任造成计量表损坏,应由用户赔偿或负担修理费外;另测算使用水电费按2倍计收水电费。由于用户原因需要移动表位的,工料费由用户负担。

(五)由于计量表装置有误。倍率不符合等原因,造成计量不准,需要退补水电费的,可按照用水用电记录及其它有关资料,双方协商解决,用户按正常使用月份交付水电费。

第十四条水电费收取

(一)水电管理部建立水电抄表、审核、收费工作的考核制度,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电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二)水电管理部应强化水电费回收管理,定期抄表收费;用户应按水电管理部门确定的水电费及时缴纳,逾期不交者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水电管理部门发出缴纳款通知单之日起7天后每日按水电费总额千分之五计收。

(三)水电管理部应及时清理欠款,对连续二个月不交水电费的用户可作停水停电处理。

(四)对租用学校房产的单位和个人的水电费,水电管理部直接向承租单位或个人收取水电费。

违章处罚

第十五条违章私自接电线、灯头,对违章者提出批评,并及时拆除电线。

第十六条对寝室绕过电表接线用电、改装电表接线或伪造、或启动电表封印,以及采用其他方法使电表计量不准的违章用电行为,按容量及实际使用时间追补电费,并按追补电费的3—6倍处以罚款。如违章用电起始日期无法查明时,至少以六个月计算。由于违章用电造成供电设备损坏和重大责任事故,除负责赔偿外,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表前用水私自改动表前供水管道和水表位置,或用不正当方法使用水表停滞运行、失效或损坏的违章行为,除追缴水费外,每次应处以水费3—6倍的罚金。

节能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各单位应加强节能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并采取有效的节水节电措施,推广节能产品。

第十九条严格控制使用电热设备。确系教学、生产及后勤生活需要的电力空调器、电炉、大型加热设备等,必须事先向水电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备案。

第二十条学校各单位应管理好属于本单位的水电设施,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报修;发现私拉乱接电线甚至窃电等行为应及时举报。

水电日常运行管理及设施维护

第二十一条水电管理部应保障学校的水电正常供应,加强对校区水泵房、蓄水房配电房、开闭所等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做好泵房机组、高(低)压配电柜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

第二十二条按有关行业规定做好泵房工、值班电工的上岗培训;组织学习有关安全规程、运行管理规程。并按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授权总务处水电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最新学校后勤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1、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我镇学校校后勤管理,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规范。

2、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生活服务,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的功能。

第二章 校园管理

1、校园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学生宿舍区管理等。校园管理的目标是建设安全、整洁、文明、优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

2、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①校园绿化建设应有规划,突出重点,形成风格。校园绿化中要针对不同功能区域合理配置景点,将知识性、趣味性、人文性融为一体,提高校园的文化品位。②学校应配备懂技术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绿化和养护。③总务处应建立学校绿化管理制度和绿化档案。档案包括绿化现状图、规划图、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及地块绿化统计表、各类合同等。

3、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的任务是环境的清扫保洁,消灭蚊蝇兹生地及保持排水排污系统管道畅通等。①学校各部门应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和学生劳动服务活动的作用。②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专职清洁工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③加强宣传教育,在师生中形成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环境的文明习惯和良好风气。

第三章 资产管理

1、公用房的使用管理。①公用房的分配,由后勤部门按学校意见安排。②公共用房和专用房屋,如食堂、电化教室、专用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室内活动室、会议室、汽车库、仓库、图书室、配电房、锅炉房等,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③集体活动的公共用房,由使用部门制定制度,并负责管理。④教职工集体宿舍由后勤部门管理。入住教职工应遵守学校有关制度,保证宿舍的安全、卫生、文明。

2、公用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①应加强对公用房屋的巡视,发现破损或接到用户报修,应及时维修。②整幢房屋的常规维修保养,由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校长室研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水电管理

①、水电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爱护设施、保证安全、注意节约、改善服务。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学校的供电、广播、电话、电视、网络线路、给排水管线和消防管线等。

②、水电设施的常规管理。对校内的水电系统要建立档案资料和巡视维修制度,保证用电安全,防止水质污染和管道破裂。

③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无损。

④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学校应按供电部门规定,在变电所(配电房)门前设立警示标志,定期检修、保养,避免发生事故。自备发电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检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4、物资管理。学校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三类。学校的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建账、发放、核算及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物资采购工作应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①固定资产的购置。学校各部门所需物资由后勤部门统一采购。各部门应在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的物资需求计划,经分管校级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后勤部门汇总,报校长审批,上交教委,由教委勤管站按审批后的项目内容组织采购。②固定资产由教委财务室统一管理,各校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分户账;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账卡,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财产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统管固定资产的价格核算。③固定资产的增减和校内调拨,应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单》,批准后办理销账手续。

5、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等。低值易耗品实行计划采购,定额供应。由后勤部门征求使用部门意见后编制计划,经分管后勤校级领导审批后,由后勤部门采购,专人负责领用。物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管理及材料管理相同。

6、家具、办公、生活用具及一般设备管理。一般设备指桌、椅、凳、橱柜、床、沙发、电扇、体育器械等,实行统一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学校制定配备标准、管理及赔偿制度,后勤部门负责购置,按标准发放,建立账卡,每年核对一次,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做到账物相符。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教职工调进调出,均应办理领用物品归还手续,遗失、损坏按制度赔偿。

第四章 膳食管理

1、食品安全卫生管理。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②制订并执行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销售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和环境、个人、餐具的卫生制度,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台账,杜绝食品中毒及食品投毒事故发生。

2、食品营养管理。①膳食部门负责人、管理员应掌握常用主副食品中主要营养成份含量与烹饪制作要求,按周编制食品表,逐步实现营养配餐。②提高饮管人员的营养卫生观念,有条件的要进行系统的营养卫生基础知识培训。

3、食品成本管理。①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按成本内涵加强成本核算,按月公布账目,严格控制盈利率。②建立食品采购、验收、领用制度。③使用智能卡消费的学校,食堂每天对电脑生成数据进行备份,以防电脑故障造成数据丢失。

4、膳食服务管理。①炊管人员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不卖变质霉烂食物,不以次充好。②食堂营业时间要考虑就餐者的实际情况,高中低档菜搭配合理;冬天要供应热饭热菜。③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5、库房管理。库房有专人管理,物品入库、验收和领用制度健全,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每月盘库一次,防止食物变霉变质,有灭鼠、灭蟑螂设施和措施,备有冷库或冷冻冷藏柜。

6、膳食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膳食管理体制改革,以适应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食堂,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把各项管理要求列入承包合同,明确学校对食堂服务的质量、价格、经营范围和食品卫生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不执行制度和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取消其经营资格并赔偿一切损失。学校要成立由分管后勤的校级领导为组织的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启动预警系统。

第五章 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是组织学校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管理工作。基本任务是:①财务计划管理。及时编制财务预算,按照“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分配和执行预算。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在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法令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财务收支的具体实施细则,做到用款有计划、收支有标准、管理有定额、分析有资料、监督有要求。③按照会计法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对账,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账目健全,核算准确,按照编送报表。④配合和支持学校开展各项创收活动,对实习、实训基地等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2、学校收入管理。学校所有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学校应使用印有财政监章的收费票据,不得自印或自行购买不合格的收据。财务部门应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建立票据台账,严格票据购入、领用、核销手续,定期公开财务。

3、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所有预算外收入均应进入财政专户。代办性收费要专款专用,按实结算。对已纳入地方行政结算中心的学校,要按结算中心规定,做好工资奖金、医保、公积金、所得税等报表编制上报工作和各项支出票据的核对、结账、支付工作。同时要做好每月经费开支的计划申报工作。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及会计人员的配备,应符合国家会计法和财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所有会计人员均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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