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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枝上绵蛮 2个月前 (02-06) 15次浏览 0个评论 举报/投诉

奖惩管理制度(精选18篇)

奖惩管理制度 篇1

  目的

  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使公司奖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

  基本原则

  1、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职位高低;

  3、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4、公开、公正、及时。

  管理

  5、奖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向综合部提请奖励;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向其上级或综合部推荐奖励;

  6、惩处:对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对违纪员工提请惩戒处理;所有员工如发现其他员工有违纪行为,有权向其上级或综合部提出投诉和检举;

  7、综合部负责对提请奖、惩事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进行认真复核、审查,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8、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奖惩由总经理提出,综合部办理。

  奖惩权限

  9、奖惩处理决定的权限归总经理。具体程序为:综合部根据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提请和其他员工的推荐、检举,进行审核,并填写《员工奖惩审批表》,经有关部门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10、总经理有权直接奖惩员工。

  奖励

  奖励分为四种:

  嘉奖——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

  记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1000元奖励;

  记大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3000元奖励;

  晋级——晋升工资或职位。

  11、嘉奖:

  (1)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绩显著者;

  (2)出色完成公司领导指派的重要任务者;

  (3)圆满完成重大项目未出差错者;

  (4)对操作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6)全心全意服务,受到客户表扬,有具体事迹者;

  (7)遇有困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8)其它应予奖励者。

  12、记功

  (1)节约物料或废品利用,卓有成效者;

  (2)技术革新、成果显著、效益明显的;

  (3)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者;

  (4)发现职责外问题,予以报告或妥为处置,防止损害发生者;

  (5)其他应当记功者;

  (6)一年内嘉奖三次者;

  (7)上一条款业绩突出者。

  13、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4)其他应当记大功绩者;

  (5)上款业绩突出者。

  14、晋级(工资或职位)

  (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3)其他应当晋级者;

  (4)上款业绩突出者。

  惩处

  惩处分为下列四种:

  罚分——扣罚操行考评分(最低1分,最高10分);

  记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50%工资;

  记大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工资90%或降职级;

  开除——解除聘用合同并扣发当月工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分;

  (1)未履行本岗位职责,情节轻微者;

  (2)迟到、早退者;

  (3)不按规定着装者;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5)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6)不服从上级指示,情节轻微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上班时间躺卧休息、聊天、嬉戏、擅离职守、贻误工作者;

  (9)破坏工作环境卫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者;

  (10)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11)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12)在车间、大厅吃东西者;

  (13)不按规程、规范操作,情节轻微者;

  (1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15)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16)违反公司制度、规定轻微者;

  (17)其他应当罚分者。

  16、记过

  (1)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不听劝阻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顶撞上司、对上司和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侵占、贪污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利益者;

  (5)因疏忽、过失或违章操作使公司财产、利益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6)拨弄是非,散布谣言、影响团结者;

  (7)一月内旷工累计一日者;

  (8)一月内罚分累计五次者;

  (9)一年内罚分累计十次者;

  (10)与客户发生争吵者;

  (11)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仪器、电脑等,非经使用人员及主管同意,擅自操作并造成损害者。

  (12)其他应当记过者;

  (13)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7、记大过

  (1)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者;

  (3)遗失经营合同和重要文件、机密资料及其它重要物品,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二日者;

  (5)拒绝听从上级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告仍不听从者;

  (6)在公司里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

  (7)其他重大违规、违章者。

  (8)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9)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8、开除

  (1)对领导和同事进行暴力、恐吓,严重妨碍工作者;

  (2)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破坏上下关系者;

  (3)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者;

  (5)渎职、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者;

  (6)涂改重要文件或票据者;

  (7)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8)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9)一年内记大过三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10)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

  (11)吸食毒品者;

  (12)在公司范围内赌博者,或有伤风化行为者;

  (13)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4)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5)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6)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7)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制度情节严重者;

  (18)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功过相抵

  19、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消记过一次;

  20、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可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

  21、前功不能抵后过;

  22、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内的为限。

  特殊事项

  23、发明创造及专利,按专项制度奖励。

  24、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产生经济效益的,按年纯利润的 %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按贡献大小分别记录嘉奖、记功、记大功一次(其现金奖励部分不再发放)。

  25、对损坏公司财物且价值在1000元以下,除按本规定处罚外,还应照价赔偿;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公司确定赔偿比例。

  26、单项制度有奖罚的,以单项制度为准;情节严重的,按此制度办理。

  27、对同一事件不重复奖罚;年终评奖不在此例。

  28、各公司、部门主管、员工上级对所属员工奖罚负有10%连带责任(自身行使职权的奖罚不负连带责任)。

  29、对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奖惩管理制度 篇2

  ★ 奖励(以分计算,每分为一元人民币)

  店内每月进行“优秀员工”的评比,将给予当选者精神及物质奖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也会得到店内嘉奖,奖励方式有:通报表扬,现金奖励,晋职加薪等.

  1. 工作勤奋,品德优良,维护集体荣誉,有具体表现者,10分

  2. 提供优质服务,多次受到客人表扬者,10分

  3. 在酒店组织的各项技能比赛成绩优异者,10分

  4. 拾金不昧者,奖10分

  5.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店内采纳实施,使店内效益增加明显者,奖50分

  6. 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奖10分

  7. 见义勇为,奋不顾身抢救,保护店内财产,维护店内利益者,50分

  8. 有其他优秀事迹,足为其他员工表率者,奖20分

  9. 店内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较强,考核达标者,奖30分

  ★ 处罚(以分计算,每分为一元人民币)

  1.考勤处罚:

  1.1以点名时间(早上9:30 下午4:30)为准,晚到者,视为迟到,扣5分。

  1.2凡没有经过书面申请,经店长批准签字而无故没有到店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发三天的工资。扣10分

  1.3员工因有事需向店内请假.请假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签字生效者方可视为事假,事假期间扣发当日工资,一天扣发奖金的10%,并不参加当月优秀员工评比。.

  1.4因病请假,请病假者须出示医院的病假证明,病历,处方签,医药发票,病假扣除当天工资,一天以上不参加优秀员工评比。

  1.5员工因有事,在上班中途擅自离开店堂,未经书面请假批准者,视为早退,扣5分;早退时间超过半小时者,视为旷工一天.

  2.员工如有以下行为将给予1分处罚

  2.1规定时间内清洁卫生未完成者(上午9:30,下午5:30),扣1分

  2.2摆台不整齐者,扣1分

  2.3备餐柜上有除菜单、纸盒、零点单以外的其他物品或上述东西未备齐者,扣1分

  2.4桌上无烟灰缸或烟灰缸不干净者,扣1分

  2.5上班时间靠在备餐柜、墙壁上者,扣1分

  2.6无故离岗.串岗.扣1分

  2.7上班时未按规定着工装(上衣是工作服,裤子7分以上),扣1分

  2.8上班时间未戴头花者,扣1分

  2.10工作时间内吃东西,闲聊,打闹者,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情者。扣1分

  2.11接打私人电话超过两分钟者.扣1分

  2.12上班时处理私事,会客等.扣1分

  2.13未经店长批准私自调休或换班者.扣1分

  2.14不遵守店内规章制度但情节轻微者.扣1分

  3.有以下情形之一,给予5-10分处罚。

  3.1工作时间睡觉或消极怠工.

  3.2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等活动.

  3.3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3.4偷吃,偷拿酒店的食物,饮料等物品.

  3.5对客人或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不良影响.

  3.6隐瞒或无视客人投诉.

  3.7不服从领导安排,拒绝或不按规定完成领导指派的工作.

  3.8伪造病假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3.9一个月内连续累计3次迟到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辞退(开除),视情节严重并给予50-200元罚款.

  4.1蓄意破坏酒店设备,设施和资料等财产,造成较大损失.

  4.2聚众闹事,参加停工或非法罢工活动.

  4.3违反酒店安全制度,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4.4遗失或向他人泄露店内内部机密文件技术等.

  4.5盗窃客人,同事或店内财物,侵占店内财物等.

  4.6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

  4.7遗拾不报,或私藏遗物.

  4.8玩忽职守,营私舞弊,使店内蒙受重大损失者.

  5.本制度按实际工作情况增减

奖惩管理制度 篇3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本办法于20xx年 7 月1日颁布执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的岗位职责。

  第二条 行政部门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有隐瞒或假造。

  第三条 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第四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第六条 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团队利益和公司声誉。

  第七条 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第八条 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用品,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九条 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第二节 奖励

  第十条 凡评为年度优秀员工者,将发放优秀员工奖金200元。

  第十一条 考评条件

  1、对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住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住户表扬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7、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8、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9、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第十二条 奖励程序

  凡评为优秀员工者,由行政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物业经理,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节 处分

  第十三条 甲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1分;5元/1分)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4、不认真填写交班记录。

  5、当班时间禁止玩手机、看报纸。

  6、丢失公司财物。

  7、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8、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第十四条 乙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2分;5元/1分)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当班时间睡觉。

  2、擅离工作岗位的。

  3、因服务态度差受到住户投诉时,与住户争辩、吵闹。

  4、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5、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6、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7、不服从领导的指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8、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9、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第十五条 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并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住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住户吵架,或1年累计被住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住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

  9、连续旷工2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安排的。

  11、私自在外兼职或伪造病假、事假。

  12、泄露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3、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4、仿效上级主管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5、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 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主管签发报办公室审查同意后生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累计2次)或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

  3、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4、员工年度内被书面警告(累计3次)的将取消年终优秀员工评比、评选,取消年终奖。

  第十七条 处罚程序

  员工有违纪行为,由行政部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告物业经理审查,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十八条 处罚的取消

  员工在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物业经理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第十九条 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3日内口头、书面向行政部提出申诉。行政部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广州群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7月1日

奖惩管理制度 篇4

  为不断提高我园的保教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用心性,克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真正发挥“窗口行业”的作用,为此制定本园奖惩制度:

  1、每月安全奖50,全勤奖50元。

  2、优秀班主任每学期奖给100元。

  4、优秀日常活动(包括课间活动、活动组织、上课期间卫生清洁)组织奖,每学期奖给每人100元。

  5、优秀保育员每学期奖给10元。

  6、采购人员购买新鲜蔬菜,厨房人员一学期下来幼儿没有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喷调的食品色香味俱全,受到领导和老师们的好评的,学期末发给每人奖金100元。

  7、财会人员坚持做到日清月结,当好内当家,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每学期奖给每人100元。

  8、档案管理人员每学期做到规范合理,奖励100元。

  9、财产管理人员不浪费材料,为幼儿园节约当家,财产不流失,不浪费,每学期奖给100元。

  10、代课费,园内有教师请病事假需要代课的,每代一次给代课费30元。

  11、承担教研组长职务,切实起到带头作用,做好教学研讨和组内工作的每学期奖给200元。

  12、我园各环节获县级奖每人发给奖金300元,获市级奖每人发给奖金500元,获省级奖,每人奖给奖金800元。

  (二)惩罚:

  1、教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幼儿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工资50—200元。

  2、教师在幼儿园内务必讲普通话。违者一次扣工资10元。

  3、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一次扣工资20元

  4、在园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漫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30元—100元,严重者不聘。和家长争吵的一次扣50元。

  5、在园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20元。

  6、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幼儿园的荣誉和形象的,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100元。并写检查向全员教职工进行自我检讨。

  7、教师培训经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资50元。

  8、教师务必根据园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20元。

  9、不参加教研活动听课等活动的,一次扣工资50元。

  10、业务园长、后勤园长要按幼儿园工作安排完成任务,否者,停发当月职务津贴。11、厨房人员及采购人员出现食物异常现象,造成幼儿中毒事故的,停发当月工资;造成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财会人员出现帐目不清,资金流失、挪用公款等现象的,一次扣每人工资100元。并承担损失赔偿职责,造成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档案没有按时完成的,每学期扣工资100元。

  14、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10元。

  15、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扣工资30元。16、事假一天扣60元。

  18、病假每一天扣工资30元,有医院证明和医保中心报帐材料的,每一天扣工资10元;请假长的按请假制度来进行扣除。

  19、旷工一次扣工资100元;旷会一次扣工资100元;上班迟到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扣工资30元。事假扣工资30元。

奖惩管理制度 篇5

  (一)奖励

  每年幼儿园在教职工中,对履行职责、勤奋上进、完成任务好、受到家长、幼儿和教职工好评的可按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年终考核成绩)

  (1)设考勤奖:

  迟到、早退一次扣考勤奖的25%,迟到2次(早退)考勤奖全部扣除,并不参加一等奖的评比。请假(病、事)考勤奖全部扣除。

  (2)质量奖:

  遇有重大事故,如食物中毒、药物巾毒、幼儿骨折、缝合、幼儿走失,本班消毒及卫生工作失误较大,质量奖全部扣除。

  (3)基本奖:

  ①履行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

  ②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较好的。

  ③遵守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

  ④凡是请病、事假,一律累计时间超过一天(包括一天)不参加一等评比,三天以上不参加二等评比,五天以上不参加评比。

  ⑤本月工作中出现事故、违章、每次职责事故和违章都与基本奖挂钩,每两次违章降基本奖一等。

  (5)单项奖:

  除以上奖励外,每学期根据实际状况设早项奖,如:公开课、承担实验项目、论文交流发表、省、市区先进工作者、文艺汇演获奖者,具体办法根据实际状况另定。

  (6)效益奖:

  工作量大,如:验收评估、六一大型活动、人少任务重、请假人员多等,及儿童出勤率决定当月效益奖的设立。

  (二)惩罚

  (1)迟到、早退、病事假未经批准,随意休息者(旷工)。

  (2)打架斗殴、骂人,破坏团结者。

  (3)体罚及变相体罚者。

  (4)当班时发生职责,非职责事故者。

  (5)本职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者。

  (6)家长有意见经调查状况属实者。

  (7)丢失、损坏公物(包括浪费水、电者)。

  注:凡是违反园内规定的各种规章制度都是违章现象。

奖惩管理制度 篇6

  1、员工在每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凡属于满勤的均奖励100元全勤奖

  2、为优秀员工奖者,奖励100元。(按全面表现评定,如无表现优秀者当月奖金存入专项资金)

  3、网吧鼓励员工多提合理化建议,使网吧效益明显提高探索改革被网吧采纳的(需提交书面文本)保护网吧利益,积极与坏人坏事做斗争,避免网吧损失,可领取30-200元的的奖金.

  4、重大节假日加班双倍工资计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员工会员号60小时上机费。

  6、贡献奖不限时间、名额及岗位。为网吧赢得荣誉或作出贡献,由网吧视其贡献大小作出奖励。如拾金不昧、降低水电运营成本等。

  7、若要申请假期,必须提三天申请,特殊情况必须得到经理允许,否则不予批准

  (未经许可当旷工处理)请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签字

  员工额外福利

  员工福利待遇满半年工龄并续签合同的员工每半年工资增加50元。 (即为一年后的每半年给予长薪一次)

  节假日福利待遇:

  ㈠ 三八妇女节由网吧发给每位女员工纪念品一份

  ㈡ 五元旦当班员工发加班费20元。

  ㈢ 端午节、中秋节员工每人补助伙食费8元,春节从除夕到初三每人每餐标准不低于15元,除夕晚餐标准不低余100元

  ㈣ 初初初三上班员工双倍工资计发。

  ㈤ 所有员工生日,网吧发给20元红包一个,以示祝贺。(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㈥ 每月有一次员工聚餐。(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专项资金解释

  员工专项资金的积累存入须知

  老板200元/月 店长/经理 100元/月

  领 班 30元/月 网管/收银 30元/月

  员工专项资金用于网吧员工遇到如(生日,伤病,聚餐,等其他困难)等情况支出.

  员工专项资金任何个人没有支取使用权.员工资金仅代表员工与员工间的关怀.

  凡对以上有所不明可向(店长/经理)询问

  新员工培训规程

  1目的

  为规范员工进厂培训和上岗考核,使新员工尽快适应公司需要,企业尽快发挥新进员工聪明才智,达成双方的相互认知和协调统一,特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进公司员工的培训和聘用资格考核。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及组织公司相关制度的培

  3.1.1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知识的培训。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

  3.1.2安技处负责企业安全知识的培训。

  3.2综合部负责介绍公司相关情况,员工行为规范以及办事原则和程

  序的培训。

  3.3保安部负责新员工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的训练工作。

  3.4各生产车间负责新员工熟悉本车间的工艺流程。

  4具体规定和要求

  4.1公司介绍(责任部门: 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来自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进公司员工的培训和聘用资格考核。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 负责新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及组织公司相关制度的培

  3.1.1质量部 负责产品质量知识的培训。

  3.1.2安技处 负责企业安全知识的培训。

  3.2 综合部 负责介绍公司相关情况,员工行为规范以及办事原则和程

  序的培训。

  3.3 保安部 负责新员工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的训练工作。

  3.4 各生产车间 负责新员工熟悉本车间的工艺流程。

  4 具体规定和要求

  4.1 公司介绍 (责任部门:综合部 4课时或1天)

  4.1.1 公司的地理位置:公司地处湖北省公安县。

  4.1.2 公司生产的产品:公司生产各种型号的汽车齿轮和前后桥。

  4.1.3 公司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的介绍。

  4.1.4 公司的采购网络和营销网络的介绍。

  4.1.5 公司通过的质量认证的介绍。

  4.1.6 公司的发展思路:

  通过股权转让工作,公司引入新的股东,新股东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发展思路和运作机制,大大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发展。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安全管理常识。

  1、主导业务: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与经营。

  2、路桥建设。

  3、城市基础设施。

  4、房地产开发。

  5、高科技领域。

  4.1.7 公司的创新机制:

  通过资产重组,公司的主业将会更加突出,并将在新的业务领域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以创新促发展,公司必将迎来一个崭新而辉煌的明天。

  1、管理创新。

  2、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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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员工奖惩制度

奖惩管理制度 篇7

  1、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者。(奖100元)

  2、保安人员见义勇为维护公司利誉、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服从工作成绩显著者。(奖100元)

  3、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员”者。(奖100元)

  4、凡在值勤中,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和 其他处罚,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者。(奖30——50)

  班长责任心强,以身作则,怎真监督本班人员执勤,带领保安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奖30——60元)

  5、保安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交接班(包括当班记录)不准迟到、早退,每一次不按要求交接班或迟到、早退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6、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不许留长发,胡须、穿拖鞋、衣冠不整,没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7、当班期间不准睡岗、串岗、空岗、脱岗、看书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8.外来客人办事一律在门卫登记,门卫与有关部门联系,经同意或相关人员到场后,方可指引客人去向,发现一次不登记、通报的罚款10元。(班长20元)

  9.对出入车辆、人员和物资必须认真检查,凭出门证放行,并认真核对票物是否相符,不准私放公物出厂,否则,因不负责任造成物品流失,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直至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0.熟悉掌握防范区域内的各种情况,确保不出现被盗案件,发现一次被盗案件,当班保安罚款100元,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1.执勤人员必须应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准吵架甚至打架,不准监守自盗,发现一次监守自盗扣罚当月工资,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2.巡逻人员每两小时巡逻一次,节假日,夜间每1小时巡逻一次,发现每少一次扣罚10元

  13、当班保安人员,每天做好当班工作和巡视记录,每少一班扣罚10元

  14、岗人上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准懈担不准酗酒、醉酒状态上岗。

  发现一次罚款10元。(班长20元)

  15、加强对场内员工和对外来客人交通工具的停放管理,按照公司指定位置整齐停放,发现在非指定位置有一辆交通工具或摆放不规范整齐的全班罚款10元

奖惩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7、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8、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进行处罚;

  10、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

  11、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奖惩管理制度 篇9

  一、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公司给予奖励:

  1、标准执行岗位责任制,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工作热情,遵守公司制度,当月未发生任何事故,公司给予表扬。

  2、当公司的公共财产及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能灵活采取有效措施,起到了免受损失的效果,得到公司认可和书面表扬者,奖励伍拾元。

  3、巡逻时能主动自觉维护厂内秩序,有效保护厂内环境,制止破坏厂内秩序的人和事,当场抓获破坏者,奖励贰拾元。

  4、在巡逻中能及时发现偷盗嫌疑人踪迹,并采取有效措施当场抓获嫌疑人(有作案现场, 缴获赃物,作案工具)。奖励伍拾元。

  5、能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及时报警,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论功绩大小奖励伍拾元至伍佰元不等。

  6、在处理求助或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到位,现场处理得当,有突发表现者,奖励伍拾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予以处罚:

  1、不服从上级领导命令,不听从指挥者,予以除名。

  2、当公司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视而不见,临阵逃脱者,予以除名。

  3、在执勤中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者,予以除名。

  4、执勤时精神不振,睡岗或脱岗者,第一次罚款壹拾元,第二次罚款贰拾元,第三次予以除名。

  5、巡逻时对破坏工厂秩序的行为不制止,不处理,每次罚款贰拾元。

  6、未按规定巡逻和巡查记录不全,每次罚款伍元。

  7、值班人员未对进出厂区的车辆、摩托车、来访者和物品等,未进行盘查和车牌登记者,每次罚款壹拾元。

  8、未着装上岗或衣整不齐,罚款伍元。

  9、巡逻时围观打牌,打麻将或去打电游者,每次罚款贰拾元。

  10、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且严禁会客,如有违者,每次罚款壹拾元。交班时,值班未 打扫卫生,每次罚款伍元。

  11、值班物品,机械等发生丢失或损坏,当事人赔偿。

  12、辱骂和殴打同事,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医药费,处罚一个月工资作为 受害人精神补偿费,并予以除名。

奖惩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但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者;

  2、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

  3、迟到或早退1~5分钟罚5元,迟到或早退6~10分钟罚10元,依此类推,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做旷工处理【备注:罚款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填写《奖惩通知单》】;

  4、员工工作期间未按标准着装(含帽子、衣、领带、裤、裙子、腰带、袜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规定等行为)者;

  5、员工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7、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者;

  8、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餐、喝水,或未经公司允许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工作场所者;

  9、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10、工作期间嚼口香糖者;

  11、用厕后不洗手、不冲水者;

  12、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

  13、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14、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

  15、员工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6、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含罚金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警告等同一次记

  过):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未经同意处理私人事务者;

  3、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例如:因个人过失导致

  餐厅、会议室、厕所、走道地面、墙面、桌椅等污浊者);

  4、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5、工作不称职或效率低下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累计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时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员工或客户的错误行为者;

  10、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者;

  11、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仓储区域内食用食物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12、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擅自闯入仓储区域者【主管级以上(含)及执法人员除外】;

  13、违反公司设备保养规定者(如空调等);

  14、饮酒后来公司工作者;

  15、未作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者;

  16、检查/值班人员(例如:保安、总台等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17、犯有属罚款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含罚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过等同一次记大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工作期间不按sop操作且情节轻微者;

  3、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不严肃认真,懒散怠工者;

  4、未通知主管或未经主管允许,擅自离岗或串岗;

  5、未经许可,擅自盗打电话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7、三个月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自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之日起计算),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工作期间未采取任何防静电措施,直接触摸pcb板者;

  9、工作期间观看网络娱乐性动漫、图片、网页、ppt或进行游戏等;

  10、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11、旷工一天者;

  12、不及时向主管报告个人受伤或意外事件及情况者;

  13、在制造区域内食用食物、饮料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14、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无意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5、发现公司其他同仁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者;

  16、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未造成后果者;

  17、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下者;

  18、私用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19、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20、犯有属书面警告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含罚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累计三次记大过者予以辞退):

  1、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2、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3、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故意撕毁公文者;

  5、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7、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8、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造成严重后果者;

  10、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轻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2、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3、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14、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15、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16、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仁工伤的;

  17、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其他同仁受到人身伤害的;

  18、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

  19、员工介绍亲友入我司工作,被介绍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犯降级处罚以上(含)行为者;

  20、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若该员职级已属最低级别,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

  档案):

  1、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2、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3、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4、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非吸烟场所抽烟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者;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

  5、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6、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

  7、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8、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9、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或打听他人薪资者;

  10、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擅自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1、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12、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13、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

  3、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故意撕毁公文者;

  5、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7、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8、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造成严重后果者;

  10、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轻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2、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3、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14、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15、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16、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仁工伤的;

  17、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其他同仁受到人身伤害的;

  18、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

  19、员工介绍亲友入我司工作,被介绍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犯降级处罚以上(含)行为者;

  20、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若该员职级已属最低级别,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

  档案):

  1、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2、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3、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4、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非吸烟场所抽烟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者;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

  5、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6、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

  7、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8、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9、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或打听他人薪资者;

  10、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擅自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1、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12、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13、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

奖惩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奖惩分明,增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奖惩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办是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决定进行裁决。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对各类奖惩决定进行审批,并拥有最终裁决权。

  第三章 奖励管理

  第七条 公司设立如下的奖励种类:

  1.通报表扬;

  2.奖金奖励;

  3.提薪升级。

  第八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九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质量优、效率高,不讨价还价,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全年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4.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5.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6.为公司揽取大量营业额并创造了一定利润的;

  7.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生产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

  8.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薪升级:

  1. 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2. 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的;

  3. 有其他突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提薪升级的。

  第十一条 奖励的工作流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总经办审核;

  3.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4. 总经理审批;

  5.总经办实施、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奖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四章 惩处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以下处分种类,视情节轻重使用:

  1.警告;

  2.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3.降薪降职;

  4. 辞退。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的,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以至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未按通知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

  10.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区域而拒绝保安询问检查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11.破坏公司工作、生产场所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的;

  2.因疏忽导致公司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不能正常工作或伤及他人的;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的;

  4.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的;

  5.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7.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屡教不改者。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薪降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露公司秘密的;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的;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1.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六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索取钱物的;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公司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不服从公司生产调度在外另谋职业的;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的;

  21.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仍屡教不改的;

  22.公司调派工作时,无故拒绝接受的;

  23.因行为不当,公司再无法对其信任的;

  24.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述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办报公司总经理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九条 公司员工在发现他人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总经办和部门主管报告。

  第二十条 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 员工所受处分有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二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被辞退者除外)。

  第二十三条 处分的工作流程:

  1.员工举报或部门提议;

  2.总经办组织调查;

  3.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讨论审批;

  4.总经办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处分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二十四条员工一年之内被警告处分达3次的,年终奖只发90%,3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的,公司将予以降薪降职;员工一年之内被通告批评(处罚金额)达2次的,年终奖只发60%,超过3次(含3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二十五条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时,其部门负责人应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也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30%;

  2.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知情不予以制止,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60%。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总经办负责制定、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奖惩管理制度 篇12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总则: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奖惩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五条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六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第七条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八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九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一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二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第十三条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

  第十四条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50%(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第十五条凡售后服务中心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第四章营业工作惩戒办法

  第十六条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十八条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第十九条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第二十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二十一条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第二十二条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三条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二十四条上半年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八条售后服务中心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第五章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二十九条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提供先进维修技术方案,在节约消耗减少维修工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记功一次。

  第三十条为用户提供安装防盗器等额外服务,并及时上交创收收入,创收纯收入按20%比例奖励创收人。

  第三十一条在参加促销活动或上门修车活动中,工作努力,成绩突出,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而做出重大贡献者,记功一次。

  第三十二条完成全年度工时定额者,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50%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完成工时定额者,记大功一次。

  第六章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

  第三十三条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三十四条维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基本工时指标者,调离或解雇。

  第三十五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三十六条上半年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额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期80%者,记过一次。

  第三十七条未按规定建立维修档案者经查获记过一次。

  第三十八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消极怠工者,记过一次。

  (三)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记大过一次。

  第三十九条动用所维修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者,记过一次。

  第四十条维修人员进行收费维修项目、部分收费维修项目或安装防盗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售后服务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三条本实施细则实施后,售后服务中心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奖惩管理制度 篇14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奖罚程序与权限:

  1、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4)

  四、处罚制度细则:

  (一)1、其它处罚:

  1)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处罚。

  3)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5%领取。

  4)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年汇总出勤率:有旷工记录;年累计病、事假超过20天,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6)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7)本年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8)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

  9)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6次,给予降级处理。

  10)年度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年度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年度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6次,取消店长近期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12)年度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誉影响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取消店长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二)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20分/次处罚: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

  2)事假2分/天;

  3)旷工20分/天;

  4)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请,即开始休假10分/天;

  5)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给员工批假10分/人;

  6)管理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批准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7)财务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8)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

  9)当值区卫生不合格;

  10)当值区摆台标准不合格;

  11)当值区备品未按要求准备;

  12)未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操作;

  13)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

  14)工作时间吃东西;

  15)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围堆聊天、嬉戏打闹、串岗者;

  16)交接班未详细交接事宜就离开;

  17)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动作。

  18)越权擅自运用设施设备者;

  19)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务;

  20)上班时间看书报杂志,收听(看)广播、录像、电视者,

  21)前厅、后厨基层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手机;

  22)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者;

  23)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者;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30分处罚:

  1)第二次违反第一条过错;

  2)私自换班、换休者、脱岗者;

  3)上班睡觉;

  4)损坏制服;

  5)在公共场所、食品制作场所或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6)上班期间在酒店内喝酒;

  7)擅自使用餐厅客用餐具;

  8)擅自张贴、涂改通告、文件;

  9)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他轻微事故者;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11)在同事中拉帮结派、恶语伤人者;

  12)因带情绪工作,造成顾客就餐投诉者;

  13)代客人在本店外购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经济损失者;

  14)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丢失者;

  15)发现营私舞弊行为而又不及时上报者;

  16)未按规定时间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18)在店内聚众赌博或观看赌博。

  19)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未经店长允许私拿店内公物使用者;

  21)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未造成事故;

  22)未定期进行盘点,对财务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节较轻者;

  23)丢失出入库单据或其它原始凭证,情节较轻者;

  2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5)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四)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20-50分处罚:

  1)未经领导允许在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取、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2)上班前饮酒,当班饮酒或管理人员无应酬当班饮酒;

  3)未经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私调员工工资;

  4)将店内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5)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藏;

  6)打架斗殴之双方当事人或与顾客发生斗殴之当事人;

  7)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其他报酬;

  8)盘点时未及时清理、检查快过期食品,造成财产损失者;

  9)接受供货商的宴请娱乐者;

  10)店长违反工作制度或对下属督导不严,造成较严重影响者;

  11)未严格执行检查制度造成安全隐患者;

  12)营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客者;

  13)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

  14)管理人员对员工投拆打击、报复;

  15)遗失本店重要物品导致中度损失;

  16)擅自越权打折、签字;

  17)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轻事故;

  18)保安人员擅离职守、造成损失;

  19)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相类似者;

  (五)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分以上处罚:

  1)对客人及同事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同事;

  2)拒不执行公司对其最终处罚决定;

  3)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工作安排;

  4)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

  5)蓄意损耗、破坏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重事故;

  7)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奖惩管理制度 篇15

  一、奖励

  (一)教研奖

  用心参与教学研讨,承担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群众奖:国家级1500元;省级800元;市级300元;区级200元;街道级100元。个人奖:国家级800元;省级500元;市级200元;区级120元;街道级60元。群众奖和个人奖不累加。

  (二)先进奖

  街道先进100元;区先进奖150元,市先进200元,省先进500元,先进奖不纳入考核加分。(项目相同,取最高奖项)

  (三)辅导奖

  1、辅导幼儿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获奖:

  一等奖:街道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二等奖:街道级30元;区级50元,市级100元,省级150元;三等奖:街道级20元;区级30元,市级60元,省级100元;

  2、辅导幼儿参加幼儿园组织的美术类比赛:

  一等奖15元/幅,二等奖10元/幅,三等奖5元/幅。

  优秀奖不设奖金,公开表扬。

  3、承担额外工作任务奖:业余承担园内节目辅导工作的,奖300元;工作期间内承担职责外重要工作任务的奖励200元,在年末优先评为优秀工作人员。主排奖励如上,辅排按主排的奖励减半。

  (四)发表文章奖

  1000字以下,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50元,国家级350元;1000字以上,区级150元,市级250元,省级350元,国家级500元。

  (五)论文评比或活动设计评比获奖

  街道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50元,国家级500元。一等奖发放标准的100%、二等奖60%、三等奖40%。

  (六)学历进修奖

  在园工作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假期完成学前教育专科的,一次奖励800元,取得学前教育本科学历的,一次性奖励1500元(领取奖金后需在本园服务三年以上)。

  (七)评优奖

  按检查评比制度,重点评选、奖励成绩显著,贡献大的教职工,每年度累积请假7个工作日或以上,取消本年度各项评优资格。

  (八)园内竞赛奖、年度考核奖

  1、单项:第一名100元、第二名80元、第三名50元;

  2、月、学期工作质量考核奖(按《振华幼儿园薪酬方案》执行)

  (九)超编奖

  第一学期班额标准:小小班20人、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38人,第二学期小小班25人,小班35人,中班38人,大班40人,每超出1人期末奖小小班200元/班,小中大班奖150元/班,后勤部门获全园超编奖金总额的50%。

  (十)服务年奖:在本园连续服务满1周年,第2周年起,每月增加20元奖金,逐年递增。

  (十一)个性奖:对在日常工作或生活中,遇到紧急、特殊状况,能牺牲个人利益保护幼儿园财群众利益和声誉,或机智地处理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工作人员给予个性奖励。

  (十二)生源奖:按《关于对稳定生源实施奖惩的办法》实施。

  二、惩罚

  1、违反工作制度,作如下惩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教师会上作公开检讨并扣罚当月奖金的50%,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对幼儿行为粗暴、辱骂、嘲讽者,扣罚当月奖金的20%,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与家长争吵者,扣罚当月奖金20%,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不穿园服、着高跟鞋一次扣20元;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群众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

  2、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由于失职或管理不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如住院、器官损伤、食物中毒、药物中毒、幼儿走失等,按情节扣罚当月工资奖

  金总额的40%以上,并取消一学年度内任何评优资格,同时,根据状况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职责;因失职造成一般安全事故,如出血缝针、一般伤害,幼儿三两天后可回园的,则罚款200元并取消职责人本学期内任何评优资格。

  3、每年度7月份开展一次教师考核活动,针对最后一名做如下处罚:①、幼儿园根据人才与岗位状况,作调岗或解聘处理;

  ②、“学期工作质量考核奖”为标准的50%;

  ③、取消一年度内任何评优资格。

  4、由于工作态度、工作错误、职业道德等个人原因引起生源流失,做如下处罚:写检讨书一份,存入幼儿园档案;须补招流失生源数,如招不回扣300元/人;如招回,扣除100元/人。

  5、乱摆乱放影响园貌整洁行为发现一次,罚假期半天义务劳动。

  6、因管理不力或自身工作不当、失职行为,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或有较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含态度)每次罚款100元以上,并出资维修或照价赔偿公物(第一学期赔偿此物价格的70%、第二学期赔偿此物价格的30%)。

  7、不服从分配,不理解任务,则罚款200元并取消职责人本一学期内任何评优资格;经教育不改者学期结束换岗或解聘。

  8、严禁浪费行为,对浪费水、电、燃料者,每次罚款50元并扣罚两小时以上流量的金额。

  幼儿园奖惩制度》9、严格控制缺勤率,确保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特殊状况酌情处理。

  (1).当月迟到从第三次起每次扣罚20元。

  (2).无故早退、擅离岗位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罚300元,超2天者作自动离职,并需承担违约职责。

  (3).按有关法规规定发放病假工资,奖金按工作的实际时间计算。

  (4).事假按上班的实际时间发放工资,事假2天内,扣发10%的奖金;第3、4天每一天扣10%的奖金;事假第5至第6天每一天扣发20%的奖金;第七天起不发放奖金。一薪制人员事假1天扣发3%的工资,2天至4天内每一天扣发8%工资,5天以上每一天扣发15%的工资。特殊状况,酌情处理。

  (5).临时性请假、半天以上请假都要和本部门(班级)人员沟通或交待好工作,否则罚50元。

  10、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情节严重者,实行解聘处理。

  11、门卫人员工作时间内不得离岗,发现一次扣20元,严把进出关。若造成不良后果负担相应的法律职责,并辞聘。

  12、家长投诉,状况属实,视情节轻重扣20—30元/次。

  13、因本人认识不对或歪曲事实或无正当理由向外投诉,导致幼儿园的名誉受损,群众利益受不良影响,将做出如下处罚:

  ①全园点名公开批评。

  ②本人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开检讨。

  ③写检讨书一份,存入幼儿园档案。

  ④违反哪一条制度,在全园大会上读诵哪一制度。

  ⑤取消一年度(从投诉时间起一年内)任何评优资格。

  ⑥取消一年度(两学期)“学期工作质量考核奖”。

  ⑦如由于本人认识不到位,没有以良好的态度理解以上所有处罚,园长有权先停岗、停工资在家反省直至诚恳理解处罚为止。

奖惩管理制度 篇16

  为调动教职工工作用心性,按照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依据岗位职责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全园奖励设先进奖、学术成果奖、活动奖、超员奖。

  1、先进奖:能模范完成本职工作,在幼儿园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名列前茅;一学期无事故、无家长投诉、无迟到早退、无私自倒班、出满勤者获园内先进个人、先进班群众(被评为区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师,园内不再嘉奖)。

  2、学术成果奖: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撰写论文或教育笔记发表、评比获奖者;学习进修成绩显着(取得学历证书)者,由幼儿园根据实际状况给予奖励。

  3、活动奖:参加园内外各项活动获奖者,如:观摩教学、竞赛活动、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者给予奖励。

  4、超员奖: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大、中、小班人数,学期末视情予以奖励。

  二、惩处:

  1、上班、开会、学习、备课等活动迟到或退,10分钟(含)以内,每次扣10元,30分钟以内(含)扣除当日工资50%;超过30分钟扣除当日工资;上班串岗者扣除当日工资50%;私自倒班者(两人)扣除当日工资。

  2、凡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开会、学习、备课等),每项活动凡第一次请假时,扣除当日工资的50%;从第二次起每次扣除当日工资;上班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出园门的扣除当日工资的50%。

  3、满45周岁(含)的教养员技能考核,按保育员技能考核要求进行考核(教学活动除外),满45周岁(含)保育员不再参加技能考核,未满45周岁的保教人员如不参加技能考核,应提前递交个人申请书,申请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申请人不得参加园内外评优和职称晋级;扣除开展此项活动当月工资的50%,调整工资时推迟半年。

  4、服务态度差,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语言或行为不贴合师德行为要求的,家长投诉属实,扣除当月工资的30%,并在全园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发生职责事故的,除职责人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外,扣除本人当月工资的50%,并扣除班长岗位津贴的50%;发生意外事故的,由幼儿园和职责人各承担二分之一。

  6、凡发生职责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及长期影响者,除职责人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外,扣发1个月工资。如发生事故隐情不报、职责不明,后果严重,当班人员共同承担事故产生的全部职责和一切费用,并在全园大会上做检查;凡私自倒班、擅自离岗或串班期间发生事故的,倒班者、顶班者、串班者和擅自离岗者承担100%职责及费用外,停职反省并在全园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毁幼儿园声誉的,一经查实,当事人除承担相应有的职责外,幼儿园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7、其他违纪问题:

  (1)上班期间不穿工作服、披头散发、穿高跟鞋、在幼儿面前吃东西、洗涤私人物品者,扣除当日工资的30%。

  (2)工作不负职责,下班后未关灯、水管、门窗者及未切断电器设备电源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班级发生严重问题及事故不汇报、不采取应急措施、无故拖延、隐瞒包庇的,无故不进行教育活动的(不出操、不带操、不组织户外活动),不按时备课,教育笔记、家访记录、各类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不能按规定完成的,财产物品丢失的,扣除当日工资的30%。

  (3)无理取闹、吵嘴打架扰乱园内秩序的,不服从领导安排消极怠工,打击报复、诬陷他人或造谣生事,盗窃、侵占他人或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等,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职反省,视情在全园大会上做书面检查,扣除停职期间的工资。

  8、旷工一天按两天扣除工资,并在全园大会上作检查;旷工7天(含)以上者,解除聘任合同,脱离工作关系。

  9、请假3天(含)以上者不享受本学期专业班费。

  本规定所指扣除工资基数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总和。

奖惩管理制度 篇17

  为了切实提高我园的办学质量,以及社会、家长对本园的信任度;更为了我园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实现“打造当地幼教名牌”的办学目标,现特对我园的教师及工作人员制订以下工作常规及奖惩制度:

  一、全园所有工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我园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经常持续对家长的热心,对幼儿的爱心,对工作的耐心、细心和职责心。

  幼儿园是幼儿知识启蒙、智力发展、品德培养、习惯构成、身心健康成长的乐园。教师要设法让幼儿想来幼儿园,切不可让幼儿产生畏惧和厌恶感。

  (1)在对幼儿的日常行为管理上,须讲究方法,注意影响。绝对不允许采取打、骂、罚站、恐吓等粗暴行为。要经常持续和蔼可亲、笑容可掬的神情,以得到幼儿的喜爱。

  (2)每一天要清理好幼儿的早点、钱、衣物、毛巾、被褥、药品、食品、学习用品等,不得弄丢或弄错。

  (3)要经常持续幼儿的容貌和穿戴干净整洁。及时给幼儿擦拭鼻涕口水。要定时提醒幼儿大小便,裤子湿了的要换洗好,切不可让幼儿穿着或带着有屎尿的衣裤回家。

  (4)要经常注意幼儿的身体健康状况。有药的要按时喂药,需添减衣服的要及时添减,发现身体不舒服的要及时告知园务办或通知家长。

  (5)每一天下午幼儿起床后,教师要仔细清理幼儿的书包,看是否有药物、食品或其他物品,并及时处理。

  (6)对待家长要礼貌热情。工作上出现过失或不足的,要敢于向家长认错,以取得家长的谅解。

  三、作好安全工作。避免幼儿摔伤、撞伤、触电、烫伤、相互抓伤和咬伤。

  在工作时间里,无特殊状况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幼儿,看电视、听音乐、玩手机、聊天等原则上不允许,在幼儿午睡时也应适度。教师应学会“眼观八路”的本领,发现幼儿的行为有可能导致受伤害的状况时,要立即制止。

  四、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状况不得随意请假。

  五、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教师应在时间、资料、方法、训练等方面要有充分的计划、安排和保证。

  (1)重视对幼儿的礼貌、食宿起居和卫生等品德和行为习惯教育。

  (2)加强对幼儿说普通话的习惯培养和潜力训练。教师与幼儿的日常交流一律要用普通话。个性是要引导幼儿使用普通话。

  (3)每一天至少利用上午1节,下午1节的课时,适当加强对幼儿识字、写字、识数、数数和简单加减运算的潜力训练。对中、大班要求:每周教幼儿会识、读、写3—5个字。约半学期内会识、写、数10个数字,并初步学会简单运算。教师要将每周所学资料以卡片形式张贴在教室的学习园地上,即有利于幼儿的随时巩固,也便于园方随时检查。

  (4)每一天其他课时时间,教师应尽可能地组织幼儿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唱歌、绘画、舞蹈、讲故事、做游戏等教学活动,每一天至少保证1课时时间。小班至少上、下午各1课时。

  六、负责好本班教室、宿舍的整理和清扫工作。

  七、负责保管好本班的各种物品和财产。

  八、本常规的量化及奖励办法如下:

  1.量化基本分为100,每分折币1元。

  2.对以上七项常规实行扣分制。视事态后果程度,影响大小,每次扣2—10分。

  3.如果当月得分不足50分的,则以0分计。

奖惩管理制度 篇18

  一、奖励细则

  1、 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奖励

  2、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报公司奖励

  3、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报公司奖励

  4、 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月底绩效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5、 拾金不昧者,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6、 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 ”,被评为盛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 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7、工作中受到业主和公司领导认同者,示情况进行奖励

  二、 惩罚细则

  1、 值班时收听收音机、玩手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者书面警告一次

  2、 擅离职守,迟到、早退者按旷工处理

  3、 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书面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4、 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 责任者罚款100元,当月绩效不参与评比中。

  5、 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换班和顶班者罚款100元

  6、 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口头警告一次

  7、 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 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予以开除处理。

  8、 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予以 严重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9、 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严重警告一次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者口头警告一次

  1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严重警告一次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予以劝退处理

  13、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予以劝退处理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严重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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