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具有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校学生会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支部和校务会领导下的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受政教处的领导,协同团委会、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们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同学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同学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富有我校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在学的我校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期初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正副主席。
②任命各部正副部长。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六个部,各部正部长一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若干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同学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的领导和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健康成才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第三条学生会的精神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秘书处、外联部、勤工部、文体部、心理信息部、宿管部、劳保部、女生部、生活部、治安保卫部、自律部、学习部、大学生教育爱好者园地、宣传部)。
第二章细则
一、各部长及部门成员职责规定
第一条对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门成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听取部门成员对部门内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门成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使部门成员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成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二条对各部部门成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会议;各部门成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各部部长、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格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五下午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例会(主席团、各部长),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讨论,总结经验,指导下阶段工作(指导老师必须参加)。
第二条各部按照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每星期召开例会,部门成员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门成员工作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作出明确分工;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主席团成员将不定期参加各部会议。
第三条学生会成员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第四条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当事人并予以辞退。第五条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以及换届选举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由秘书处负责)
第三章人事制度
第一条各部部长人选由平时工作表现、主席团及学工处老师综合评审确定;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对各部部门成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年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聘新成员,迎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
第三条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的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门成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递交退部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各学生会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门成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其中。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部门成员,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的记录。
第二条根据其在学生会工作中的贡献,部门成员给予综合测评0.51分的加分,部长给予以11.5分的加分。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团委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学习和工作,进而提高干部素质,为此拟定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
2、团委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干部应自觉遵守此制度,并约束自己的行为。
4、滨河中学共青团委员会是全校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是党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服从上级团委、党委的领导;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它在学校党政下,接受团委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同时联系全校学生独立开展自己的工作。
二、宗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教育方针。
2、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积极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4、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5、加强学校与同学的联系工作。
6、加强与外校学生的交流活动。
7、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改革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素质。
8、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并帮助同学们不断地适应新形势新特点,改进其知识和能力结构。
三、成员、会员权利
1、全校在校学生都是本会会员。
2、有权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公开性活动。
3、有权要求团委学生会如实向有关上级传达个人意见要求以及建议。
4、有权在遇到困难和受到侵犯或不公正对待时请求团委学生会给予帮助和保护。
5、有权对团委学生会干部或干事不当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并通过正确的渠道进行反映或建议。
6、所有成员享有平等权利。
四、会员义务
1、努力培养自己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3、刻苦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4、尊敬师长,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5、讲究卫生,努力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积极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的各项活动。
6、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校园公益劳动等乍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成员、成员义务
1、所有团委学生会干部和干事都是本会成员。
2、遵循以上说明所有会员义务。
3、组织同学开展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种活动,促进全面发展。
4、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广泛征求听取学生对各项工作和意见的建议,报请有关部门解决。
6、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7、在校内外以身作则,力争维护本会的名誉和形象。
六、岗位责任制与职权
1、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团委学生会组织结构:
团委设正副书记、团委组织部、团委宣传部。
学生会设正副主席、秘书处及外联部、社团部、纪检部、内务部、宣传部。
2、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3、团委学生会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4、团委学生会各部长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在学期初递交本部工作计划,期末递交本部工作总结。所有的资料经主席审阅后,一律交由秘书处整理归纳并统一存于团委办公室。
5、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却责任。
6、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7、凡团委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团委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8、团委书记职责:
(1)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传达上级指示,团结全体团员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
(2)负责共青团工作计划的制订、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按时开好_,加强团结;对团委干部分工明确,督促帮助团委干部做好分管的工作。
(4)监督、检查各团支部的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与党组织沟通情况,积极取得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促进基层团的工作。
(5)深入基层,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
(6)负责团干队伍建设,加强对团干的考核。
(7)抓好团员和青年的理论学习,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8)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9)组织召开团员代表大会。
(10)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9、团委副书记职责
(1)作好团委书记的助手,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保证团委工作的正常进行。
(3)抓好学生干部的培养、考核工作;主持各团支部书记的例会和团支部书记座谈会,及时收取基层团干部对团委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4)承担团委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工作。
(5)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事宜。
(6)决策团委学生会行政决定。
10、团委组织部职责
(1)负责组织策划学年度新团员发展工作。
(2)负责团文件的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3)负责团费收缴工作,做到收缴有制度,日常有记录,年终有报告。
(4)负责团员证的颁发、组织关系的接转;经办青年入团的审批、考察工作;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5)开展达标创优活动,评选“优秀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6)对违纪团员的团纪处分备案、归档
11、团委宣传部职责
(1)负责团文件的收发工作。(2)负责新团员发展的培训工作。
(3)加强与基层团组织的联系,经常了解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各团支部团日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
12、学生会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行政事务,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目标达到与否,全权监督、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有效的开展。
(2)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听取工作意见,解决相关问题。监督、考核、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3)协助团委副书记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协调。
(4)深入学生会各部门,了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状况,负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考核评比。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意搜集、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5)外出代表学生会。
13、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处理会务。
(2)按分工负责学生会有关部门工作。
(3)负责所管辖部门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工作,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4)加强与副书记、主席及各部门的联系。
(5)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权。
14、学生会秘书处职责
(1)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2)对会内各部门执行监督权力。
(3)负责统计总结每周各部门的量化工作。
(4)协助副书记、主席团安排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事宜。
15、学生会外联部职责
(1)负责校内讯息传递。
(2)负责与外校交流合作。
(3)邀请和联系其他学校参加我校组织的活动,通过活动增强互相间的了解和学习。
(4)与企业单位联系,为学校举办的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
16、学生会纪检部职责
(1)负责参与学校纪律管理。
(2)负责活动期间秩序维持。
17、学生会内务部职责
(1)负责校内信件分递。
(2)负责校内卫生管理。
(3)负责会内日常办公室事宜。
18、学生会社团部职责
(1)负责管理校内社团、统筹社团安排,协调社团资源。
(2)负责社团的评优表彰和重新登记、注销工作。
19、学生会宣传部职责
(1)负责校内宣传工作。
(2)负责会内网络电脑维护。
七、动开展申报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按工作计划正常安排开展工作。
2、活动开展前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地点,时间,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中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及需要协助的其他各部门名单。
3、申请通过,策划人必须拟定一份完整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并且不得推卸拖拉,应按时举办活动。
4、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
八、例会制度
1、例会每周举行一次,全体人员参加,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会议必须有记录。(如有特殊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外联部及其干事负责通知。)
2、团委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3、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一定说明原因。并附上带有本部门部长或副部长签名的请假条。
4、由秘书处负责做会议记录。
5、不允许穿窄脚裤,不允许带饮料与食物进会议厅。
6、会内不允许大声喧哗,如有任何意见应向主持人示意后提出。
7、处罚条例
(1)迟到者,需现场演唱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方可进入会场。
(2)没按要求请假者,经主席或副主席决定选取本章程其中一章节抄写一遍。
(3)无故缺席者,经主席或副主席决定选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其中1~2个段落,在次周例会上背诵。
九、扣分制度
1、由各秘书统计各部门情况,每部门基底分10分;每周五各秘书把表格交给副秘书长,在例会公布各部门分数。等于或低于8分的部门要在例会检讨。(部门分数每周更新)
2、每周十分有一分的卫生分,及九分平常分组成。(卫生部分由次日值日秘书负责检查)
3、值日、例会无故缺席,每干事每次扣1分,迟到,每干事0.5分,部长翻倍。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必须向各部门的秘书请假,向部长请假无效),每人1个月最多能请假一次(包括例会,值日,活动等等,特殊原因除外),扣分数量按缺席统计。
4、例会、值日各部门各部长都参加。
5、每周例会由未达到分数部门中最低分部门进行检讨。
十、总结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应及时编写本部期末工作总结,报团委学生会备案,并对未完成计划的工作说明原由。
2、各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报上总结材料,总结材料须包含:活动开展时间、地点、任务、活动经过及达到的效果,未及时上报的主席团有责任加以催促。
3、团委学生会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同有关部门编写活动总结,并通知宣传部及广播站进行宣传广播。
4、秘书处须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总结材料。
十一、换届、辞退、退出制度
1、严禁带非团委学生会成员进入团委办公室或开会现场。
2、未经同意用团委办公室的电脑,或用作私人用途,即时退出团委学生会。
3、未经同意,以团委团委学生会名义向老师请假或向外透露内部信息的,一经发现,退出团委学生会。
4、在团委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团委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门所有工作资料移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5、在自然换届前,即将离任的干部须站好最后一班岗,不得拖延责任,不闻不问。并在换届后对新上任的干部进行辅助。
6、干部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7、免职
(1)凡本会干事,如出现以下情况,经团委学生会干部大会讨论,报团委会批准,可以免职。a.违反本会章程。b.玩忽职守。
c.损耗学校或本会声誉。
(2)凡可能被免职者,将于七天前得到书面通知。
免职者之职位空缺,须由大会指定人员代任至学代会另行选举。
8、退出团委学生会者需要上交辞职信及工作证。
十二、经费
1、来源
(1)经费来自团员每年定期交纳的团费。
(2)部分经费来自社会人士赞助及通过合法渠道而得。
2、使用
本会经费使用由副书记、主席负责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陶村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领导下,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接受政教处的管理、指导,协同学校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学生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团委、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我校富有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开始举行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
②任命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
、纪律部、女生部、社团部等7个部,各部设正部长1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5——7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学生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4、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根据形势发展研究安排布置当前宣传内容或采取的形式。
5、定期检查各班宣传工作。
(三)文体部
1、定期召开各班文体委员会议,了解各班文体活动情况,负责联系解决学生文体活动的困难。
2、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3、组织各班学生坚持“班班有歌声”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
4、抓好“两操”,对纪律松懈,经常无故不上操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教育与批评。(四)生活部
1、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了解或征求同学们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和意见,研究解决办法。
2、配合学校搞好食堂的饭菜质量的监督,改善学生的生活。
3、负责检查督促各班搞好教室,包干区及宿舍内外环境卫生。
4、负责学生会的经费和收入及预决算等工作。
(五)纪律部
1、定期召开各班纪律委员会议,了解各班纪律状况。
2、负责检查学生行为规范,开展值勤、护校,整顿校园治安。
3、派出学生会成员进值日打分,将分数汇总报政教处。
(六)女生部
1、主管女生日常学习生活事务。
2、关心维护女生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女生思想动态。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益女生身心的相关活动。
(七)社团部
1、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初中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
2、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随时向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团委汇报社团活动。
3、培养优秀的社团干部,并注意调动社团干部,提高社团干部整体素质。
4、引导社团动向,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
5、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反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我校的社团活动。
6、努力开展各项有特色的社团活动,承担学生会分配的科技文化活动,使社团部工作开展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7、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产生的方法
①学生代表由学生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代表学生。
②学生代表由班级的学生民主选举产生,每班3人。
③学生代表应能尽职尽责,做好上传下达的双向交流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会工作制度
1、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在班级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卫生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纪检委员等。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学生,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学生会重要会议应争取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导。
3、在正常情况下,每周召开例会一次,检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4、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积极大胆开展工作。各部委员会由部长临时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要求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参加。
5、学生会制定值周制度,各部在搞好本部工作的前提下,都有义务参加值周。值周工作从各部选择有能力的成员参加,经过培训后分成若干个值周小组,实施学生会制度的细则,其职责是:
(1)认真检查登记各班每天的出勤、纪律的打分。
(2)检查纪律、检查卫生、监督检查班集体和个人的违纪情况。
(3)配合学校维护校纪、校风。
(4)每周五各部检查统计总结评比结果,上报学生会主席,由主席或副主席报学校值周教师或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陶村中学党支部。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次数、时间、地点:
(一)次数:每周召开一次例会
(二)时间:时间由部长自定,并及时通知例会监督部门。
(三)地点:地点由部长自定,并及时通知例会监督部门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建立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八)每次活动部门必须是先做好活动策划(包括:活动背景、活动目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流程、经费预算、安全事宜、善后处理等)
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团总支老师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举办部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主席团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举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团总支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中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