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书法思考网,注册用户可以投稿!

对法院的感谢信范文3篇

感谢信 晚来风急 2个月前 (02-28) 12次浏览 0个评论 举报/投诉

  感谢信中的主位特征,旨在发现感谢信中各类主位的使用情况,揭示其所蕴含的人际意义及交际功能。本文是对法院的感谢信范文,仅供参考。

  对法院的感谢信范文一

  尊敬的xx县人民法院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xx市xx公司的全体员工,在此谨向贵院庭庭长及各位法官道一声辛苦,并表示最诚挚的谢意!感谢庭长及各位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为我们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务,也感谢贵院培养了像这样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官!

  20 年 月 日,挂靠我公司经营的一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由于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巨大,责任分解时面临诸多法理与情理难以调合的实际问题,经多方调解无效后,当事人一方向贵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贵院庭受理本案后,庭长及各位法官极为重视,本着“主持公道、维护和谐、高效服务”的原则,无论是立案调查,还是审理调解,在每个程序中都做到了热情、仔细、公正、高效。几个月来,庭长及各位法官不辞辛苦,针对本案中驾驶员挂靠公司经营的特殊情况,做了大量翔实的调查,同时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结合本案实际向当事人各方透彻剖析法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最大努力平衡各方利益,认真负责地做好各方的协调工作。特别让我们感动的是,庭长还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如驾驶员的车辆作为标的物在质押期间,每天需支付40元的停车费,庭长考虑到驾驶员的实际承受能力,先后多次帮助我们做协调工作,有关方面在去年春节前同意我公司先行将车辆取回,仅此一项就减少了当事人的额外损失数千元;在与保险公司协商时,庭长还通过x县保险公司的领导层,从侧面为我们做了大量的庭外调解工作,排除了各种障碍,为最后顺利达成调解奠定了基础。

  庭长以身为范的行为及各位法官秉公道、务实事、求和谐的工作态度,也赢得了当事人各方的尊重,在他们的多次调解下,当事人各方最终达成共识,接受了法庭调解,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就高效、圆满地解决了这个各方分歧大、责任分解难的民事纠纷。尤为难得的是,当事人各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一结局充公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也为建设和谐社会树立了一个优秀的典范。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既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深为贵院这个优秀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最后,谨祝庭长及各位法官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也希望贵院能培养出更多让老百姓依赖的优秀法官!

  此致

  崇高的敬意!

  xx市x公司

  二O 年 月 日

  对法院的感谢信范文二:

  本案属外地公司到被告“地盘”的法院打官司,难度可想而知。尤其是原一审被驳回起诉,导致诉讼当事人对法院的公正性产生质疑。但庆幸重审遇到了认真、敬业、秉公办案的徐孝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刘晓康、于春莲。尤其是刘晓康(男)、于春莲(女)人民陪审员给人的印象十分深刻,他们都是年长的退休人员,担任陪审员可以说是他们对法律公平正义的追求,同时也是他们的一种荣誉。但他们并不是像有些人民陪审员一样走过场和一言不发(包括经济相对发达的深圳地区,很多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也完全是摆设、走过场)。刘晓康、于春莲陪审员在庭审时不断的用笔记录案情,也就争议焦点主动向当事人发问,涉及到焦点问题,刘晓康也提议合议庭去调查一下陈艳的身份,也得到徐孝法官和于春莲陪审员的赞同。徐孝法官也仔细的对案件进行法庭调查,并听取陪审员的意见。最终,通过法院调查对事实作出了确认并作出了判决(要知道,如果签名收货的陈艳不是用真名签署、或公司未给其缴纳社保,则本案原告反而有可能败诉!反之,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查出来这个人就是四川HY电器有限公司的人,其实真相已经大白!)

  因此,本律师代表个人及委托人,对徐孝法官、人民陪审员刘晓康、于春莲的辛苦工作及公正执法表示感谢,道一句:人民的好法官、好陪审员,您们辛苦了!

  对法院的感谢信范文三:

  尊敬的营山县人民法院邹院长:

  被害人管玉琼(已死亡)的亲属委托律师对邹云枫酒后驾车致管玉琼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请贵院领导考虑以下方面:

  一、被告人邹云枫于20xx年2月9日(春节前3天)属酒后驾驶摩托车,该犯无驾驶证、该车未经年审,也未投保,同时又搭乘两人的明显超载行为,故造成撞死管玉琼及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二、邹云枫明知酒后不能驾车,无驾驶证不能驾车,又是在市民活动密集的县城内,故意实施危险方法驾车撞人致死和致多人受伤的后果,其行为请考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刑罚。

  三、根据最高法院对醉酒驾车案件的裁判标准,请贵院考虑对被告人邹云枫适用刑法第115条第1款规定科罪并在十年以上量刑。故不适用一般交通肇事罪科罪量刑。

  四、被告邹云枫对被害人一方并不积极赔偿。被害人之亲属均在外地工作,本以为春节前回营山与亲人欢度春节,偏遇邹云枫的危险方法造成亲属的死亡,由此致全家人悲痛万分。而邹云枫除仅给付少量的抢救费、安置费之外,后经多次协商拒不赔偿,以此证明无悔改表现,故无轻判的条件。

  以上意见当否,敬请批评指正。

  被害人亲属的代理人:龙开骏

  xx年x月x日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丨如未注明 , 均为原创|如侵权,联系删除丨本网站采用BY-NC-SA协议进行授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对法院的感谢信范文3篇
喜欢 (0)

您必须 登录 才能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