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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扫黑除恶倡议书

倡议书 晚来风急 3个月前 (02-28) 12次浏览 0个评论 举报/投诉

  20xx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国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保障老百姓安居、安业、安心。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扫黑除恶倡议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各种扫黑除恶倡议书(一)

  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增强辖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强富美高”新春江,我们号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踊跃检举揭发以下10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一

  侵蚀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恶”“村霸”等黑恶势力;

  二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仓储物流、生产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垄断建设工地、施工小区沙子等建材供应的“沙霸”、非法垄断客运车营运的“路霸”等黑恶势力;

  三

  在商贸集市、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雇请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垄断市场,破坏生产、抢占工地、拆迁、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五

  在街头、城乡结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及客运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和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六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歌厅、舞厅、洗浴、发廊、棋牌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及住宅小区开设赌场、容留和强迫妇女等卖淫涉毒的黑恶势力;

  七

  以“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形式非法放高利贷,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讨债;涉及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及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八

  煽动村民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打着维护村民(居民)利益的幌子,组织煽动村民(居民)阻工挡路、干扰生产、破坏营商环境的“村霸”和黑恶势力;

  九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十

  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我们郑重承诺:

  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视情予以奖励。

  我们郑重声明:

  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各种扫黑除恶倡议书(二)

  全县广大青少年朋友们: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前途,祖国的未来,而“党有号召,团有行动”更是共青团的光荣传统,为充分调动全县广大青少年朋友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在扫黑除恶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给青少年朋友营造一片健康成长的纯净环境。团县委特向全县广大青少年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要积极树立文明新风尚,争做扫黑除恶宣传员。青少年朋友要从自身做起,引领身边家人、同学、朋友弘扬时代新风尚,推进移风易俗,让黑恶势力、腐朽文化无孔可入,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大力宣传县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让扫黑除恶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同时,维护法律尊严,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树立文明新风尚,传播青春正能量。

  二是要坚决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力当黑恶势力绝缘体。青少年朋友对黑恶势力要态度坚决,深刻认识到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树立远离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的主动意识,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

  三是要勇于与黑恶势力作斗争,争做扫黑除恶参与者。青少年朋友要对黑恶势力敢于发声、敢于亮剑。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分清善恶;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坚决支持对涉黑涉恶问题依法严惩,对“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蝇贪”绝不姑息。通过与家庭成员和亲属共同努力,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是要动员亲戚邻里共参与,齐做扫黑除恶监督员。青少年朋友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动员亲人、同学、朋友和邻里,共同携起手来,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政法机关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彻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广大青少年朋友,扫黑除恶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青春的名义,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尽力扫除黑恶阴霾,尽快扫出风清气正,为建设平安福海贡献青春力量!

  各种扫黑除恶倡议书(三)

  老师们、家长们、孩子们:

  启明星幼儿园坚决拥护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创建和谐平安幼儿园竭尽全力。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启明星幼儿园欢迎全体师幼及家长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 配合幼儿园检举揭发涉及校园违法犯罪的以下黑恶势力性质行为的线索:

  1、侵占幼儿园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非法侵入幼儿园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3、在幼儿园周边敲诈勒索家长、教室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4、校园欺凌行为;

  5、干扰、阻挠幼儿园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6、各类非法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7、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8、幼儿园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情况;

  9、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防止他们被黑恶势力唆使,充当黑恶势力的马前卒;

  10、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我们倡议:

  人人争做扫黑除恶的参与者。要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等各项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要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自觉树立远离违法犯罪的主动意识。

  人人争做扫黑除恶的宣传员。要引领身边家人、同学、朋友弘扬时代新风,推进移风易俗,让黑恶势力、腐朽文化无孔可入;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扫黑除恶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树立文明新风尚,传播青春正能量。

  人人争做扫黑除恶的监督员。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彻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为了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美好,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尽力扫除黑恶阴霾,尽快扫出风清气正,尽早扫来朗朗乾坤。

  各种扫黑除恶倡议书(四)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位干部群众必须履行的义务。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此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发出以下倡议。

  遵纪守法树立良好形象。黑恶势力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秩序。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决策部署,履行肩负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确保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管好自己和亲属,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即: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在经济上与黑恶势力发生关联,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织“关系网”、不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以遵纪守法的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形象。

  树立正气勇于出拳亮剑。黑恶势力是国家的毒瘤、民族的祸根、人民的公敌,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民心所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对扫黑除恶要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要敢于亮剑,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坚决支持对涉黑涉恶人员依法严惩,对“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蝇贪”绝不姑息,对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处理,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积极整顿,对基层干部严把入口关,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彻底胜利。

  积极主动敢于检举揭发。对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讨债、拉帮结派盘踞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调查。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定要牢记使命,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幸福伽师贡献自己的力量。对于举报的线索,县委将严格保密,并保证举报的人身安全。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举报反映问题,举报方式如下:

  县扫黑办举报电话:

  各种扫黑除恶倡议书(五)

  康乐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积极发动群众力量,广泛征集线索,为彻底清除我县黑恶势力犯罪打下坚实基础。康乐县局扫黑办倡议,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做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以下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1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为害一方的“村霸乡霸”犯罪团伙。

  2

  把持和操纵农村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采取贿赂、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和拆迁搬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闹访的黑恶势力。

  3

  强占各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串标、非法牟利、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强行阻挠施工、控制运营线路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

  5

  在城乡居民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

  群众反应强烈的涉嫌高利放贷、讨债、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及非法“校园贷”、“裸贷”等,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

  7

  煽动挟持不明真相群众聚集滋事、多次缠访、聚众医闹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黑恶势力。

  举报方式对侦破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将予以奖励;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政法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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