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洞口县为百水泥厂
乙方:李先跃
为了更好的长期合作,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熟料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输货物名称:水泥熟料。
二、起运地:广西兴安海螺水泥厂,武冈云峰水泥厂。达到地:洞口县为百水泥厂。
三、数量:月运输总量不低于甲方与供货厂家签订的合同数量,且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实际日需求量供应,但每日运输量在700吨以内,超出700吨双方协商解决。
四、价格:运输兴安海螺熟料价格为75元/吨(不含税),运输武冈云峰水泥厂熟料价格为18元/吨(不含税),如甲方要求乙方开具运输税票,则以乙方交纳的实际税款为准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五、付款方式:乙方交纳保证金20万元后,运输款每10万元一结。
六、具体要求:
1、乙方必须按上述规定保供。
2、货物在运输途中出现遗漏、丢失或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按出厂价赔偿给甲方。
3、如因乙方的运输原因造成甲方完不成合同任务,乙方需按当月已运输的数量30元/吨赔偿给甲方。
七、运输款按10万元一结,甲方及时支付给乙方,次月5日前在乙方开具税票后结清。
八、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只能选择乙方一家运输。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