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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死囚的40分钟“天价”生命

读者文摘 朱莉安 9年前 (2014-01-16) 19次浏览 0个评论 举报/投诉

  这是一个无法想象的死囚家人告倒监狱的故事,却真实地发生在美国弗吉利亚州。
  
  54岁的美籍无业游民乔·哈里斯因持枪抢劫银行且打死一名试图反抗的银行职员,被判死刑,执行死刑的时间是一周后的2012年11月27日下午两时。
  
  此前,哈里斯被收押在弗吉利亚一所监狱里,谁也没想到,就在哈里斯即将被押赴刑场的前半个多小时,他却意外死亡了——因为喝酒引发脑卒中而猝死!
  
  原来,按照美国刑法的规定,死囚在临死之前可以吃上一顿好的,狱方将尽可能地满足死囚对美味的需求。于是,哈里斯便要求狱方给他提供分量足够多的牛排、鲟鱼、披萨等美食,外加一瓶红酒和大瓶可乐。
  
  2012年11月27日上午11时30分,当这些美食和可乐、红酒送到哈里斯面前后,他开始大吃大喝起来。下午l时30分,狱警进来提哈里斯时发现他僵硬地躺在地上,已经死亡!
  
  狱警立即上报此事,狱方调看哈里斯所在牢房的视频,视频显示,当天中午12时50分,当哈里斯喝光最后一滴红酒后突然嘴角歪斜,倒在地上,挣扎了半个小时后死亡。
  
  法医鉴定是红酒里的酒精引发脑卒中而猝死——哈里斯一直有高血压,平时靠降压药控制,但是行刑当天他没有吃药,加上酒精的猛烈刺激致使其发生脑卒中。
  
  早死40分钟或迟死40分钟,在狱方甚至很多人看来只是被枪决死或脑卒中猝死的死亡方式的区别,何况哈里斯还是罪大恶极的杀人犯。狱方以为,最多向哈里斯的家人说明情况便可以了事。
  
  他们没想到的是,哈里斯的家人对此不依不饶,还专门请来律师一纸诉状将狱方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哈里斯40分钟的“活价”:350万美元!
  
  哈里斯的家人认为,狱方有两大过失:一是卷宗上明确写着哈里斯患有高血压,易引发各种意外,故狱方不应给他准备红酒,这叫护理失职;二是负责监视各牢房视频画面的狱警没有及时发现哈里斯脑卒中,错过了抢救时间,这是严重的渎职行为。
  
  因为狱方的过失导致哈里斯意外死亡,剥夺了他还有40分钟感受美好世界的生存权,以及与亲人最后——告别的权利!
  
  那么,法院又是怎么对待这份起诉的呢?是赞同和支持!法院认为:“尽管哈里斯是将死之人,但是在死之前,他依然受到法律保护,享有除政治选举权之外的其他各种权利,包括活的权利。狱方的失误直接导致他失去了这些权利,因此理应赔偿。”
  
  哈里斯的家人最终将狱方赔偿的350万美元全捐给了美国的公益事业。他们表示只想通过此事,警醒和告诫美国执法部门,要尊重法律赋予每个犯人的生存权,哪怕他们是即将灰飞烟灭的死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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