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里,吃過晚饭,乡下的孩子总能找到不少玩趣。
小院里水润肥足,草菜茂盛,昆虫也多了。于是去捉蟋蟀,也叫蛐蛐。
捉虫是技术活,如果风风火火大喊大叫,蟋蟀早就一声不吭地蛰伏起来。需耐住性子,屏住呼吸顺着虫声一点一点靠近,然后抠砖剜泥,手疾眼快地扣住,装进罐头瓶。
大哥最擅长捉蟋蟀。
夕阳落山,天上星星闪烁。微弱的灯光透过窗,泻进小院。墙外的鸣唱声此起彼伏,似乎在进行“中国好声音”评选。我们这些十来岁的“评委”也要评品一下,哪一处声音大,哪里的声音好听。
拿起手电筒,蹑手蹑脚地靠近井台旁,我还在愣神的工夫,大哥已经匍匐在地翻开断砖,扣住一只“大黄头”或“大青头”。动作要快,还得全须全尾,如果碰伤了一点,这蟋蟀就废了。
好的蟋蟀,头又圆又大,胸宽,触角细长,大颚发达,这样的才强于争斗。
我也捉过几只,但闷闷地不会叫,大哥笑:“你抓的是油葫芦,太老实,只能喂鸡。”我急了,拿小树枝用力去挑逗驱赶,虫却只团团转,不发一声。
雄蟋蟀性格孤,不乐于群居,倘放在一处,真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不决个你死我活誓不罢休。
一次忘将捉来的蟋蟀从罐头瓶里分开,一夜醒来方想起。急忙探头去看,却见一只只肢残体缺,奄奄一息。雄蟋蟀的野性令我咋舌。
随着秋凉,昆虫陆续销声匿迹,这些小小生灵鲜明的个性引起我深深的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