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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女人都曾爱过一个混蛋

情感文章 朱莉安 4年前 (2019-06-21) 30次浏览 0个评论 举报/投诉

  初次见面,她站立在羞涩中
  
  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正手足无措的站在洗浴广场的招待处,露出怯怯的但是努力装着老熟客的目光四处打量着。她这样的人也没少见,那点小心思,我还是弄得明白。于是我便殷切的走过去问,小姐,要洗澡?
  
  她大概没想到会有人主动来询问,略一迟钝,点了点头。
  
  她的头发真长。我难得的真心赞美,小姐,你的头发真好。
  
  她婉约一笑,抿着唇,隐隐的两只小酒窝,一双应该算是灵巧的眼睛虽然不大,但很明亮,莹莹溢满了笑。
  
  2小时后,有电话打进来,要找987号的程郁。
  
  半响后,有个女孩光着身子,湿淋淋的走了过来。我把电话递给她,顺路看了眼她裸着的身体。哎,年轻真好啊,那皮肤,那小腰,盈盈不足一握。
  
  她的头发真长,湿嗒嗒的铺满了整个背部。
  
  长头发?我回过目光,仔细一看,果真是她。正敛着下巴讲电话,声音很低,隐隐听见的是,好的,我尽快,一会短信联系。
  
  接过电话时,我又忍不住认真打量下她,她双颊红红的,敛着眼,也没道谢就走了开去。
  
  程郁。我心里冷哼一声。
  
  再次见面,她闯了大祸
  
  我叫黄云,即将奔三,现在有个不好听但是仔细品味蛮有道理的一个词来说我这样的女子,叫做,大龄都市剩妇。注意,是剩妇。
  
  我这个剩妇,有个交往了5年的男朋友,有一份不体面但勉强能养活自己的工作,还有一颗在社会上摸爬打滚多年练就的坚硬心。我们这种人,就是传说中的两颗势利眼一副铁石心的典型代表。
  
  这些年,为了生计,我历尽艰辛,终于换得了眼下的安稳,能不势利?和绝大数恨铁不成钢的女人一样,我为了一个男人几乎筋疲力尽,我从最初的撒娇到后来的撒泼然后到现在的想要撒硫酸,这个男人还是纹丝不动,懒得出奇,还挑三拣四,嫌我胳膊粗了,肚腩大了,要么就是在床上的叫声没有激情了。
  
  但是,我离不开这个混蛋。这个混蛋会在每个寂寞的夜晚带给我难得的温暖与欢愉,这个混蛋的做爱技巧真精彩,这个混蛋的精力总是很充沛,这个混蛋总会很在我即将崩溃的时候用他那高潮的性技巧抚慰我,尽管,他得到的享受要远远高于我。
  
  就在我还在为我那个混蛋纠结无比时,我再次见到了程郁。
  
  那时候邓玉娇的案件在全国轰轰的闹着,许多洗浴广场都暗地里收敛了不少,我们这个算是这个城市里比较知名的,当然也不例外。
  
  作为里面的一名员工,我乐得见这样的场面。但是,那天当晚到了几分钟的我匆匆的上楼时,就看见许多人围着4楼的某间休息室窃窃私语。有个熟悉的员工跑来说,黄姐,上面出事了,你上去看看。
  
  拨开人群找了个空隙钻了进去,我看见了程郁。她衣衫不整,一脸惊恐的躲缩在墙角。
  
  房间里,几个警察在细细拷问一个肥胖的男人话,那个男人一个劲的叫嚷,是她自愿和我来的,我又没有把她咋样,不信,你们问她……
  
  胖男人的态度很嚣张,我们也一起顺着那目光看过去,程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的笔挺,脸上是凛冽的决绝,她说,我是自愿跟你来,但是我没有自愿叫你强暴我。
  
  这是我首次听到她的话,不太地道的普通话,有点嗲,在这样的状态下,还是有丝丝的软绵绵,但是她的表情很坚决,她说,是他要强暴我,我有证据。
  
  于是她被带走,连同那个气焰嚣张的胖男人。然后,我们洗浴广场被迫停业两天,接受全面检查。
  
  三次见面,她说她其实还是处女
  
  洗浴广场停业的那两天,我和那个混蛋彻底闹翻。因为那个混蛋说他爱上了一个另外一个人。
  
  注意,他说的是,爱。
  
  这个混蛋。我们在一起五年,他从来没有说过爱我。
  
  他没有读过什么书,也没上过什么学,他只是个混吃混喝的混蛋,假借着一副空皮囊,在一所大学里做人体模特,给那些学美术的学生临摹,赚点微不足道的零花钱。
  
  除了这些,他什么也没有,在跟我好时,他惹上了一些麻烦,我倾家荡产救了他,从那以后,他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寄生虫,要我养他,吃我喝我,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就是这样一个混蛋,现在居然跑来给我说,他爱上了另外一个人。
  
  那天我真的是气的要死,泼妇一样大吼大叫了一场。尽管我讨厌这个混蛋,但是,五年的相处时间,再加上我为他付出了我的全部,虽然他好吃懒做他寄生虫一样在我面前吊儿郎当,但是,但是,他是我的,我的!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气,也明白作为一个洗浴广场的卑微女工,我不应该有这么气势磅礴的脾气,但是我就是气。我在房间里大吼,马晓明,有种你离开我试试看!
  
  他有种,他离开了。一言未发的离开了。
  
  他的姿态还是那么的高,他的眼光还是那么的睥睨,他就这样,轻轻一挥袖,走了。

  我放声痛哭。马晓明,你这个该死的混蛋,我不会放过你的!
  
  为了找到他,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追捕围堵,明察暗访,甚至利用起了以前的人脉。
  
  在利用这些人脉时,我知道我在铤而走险,但是我没办法,想找到马晓明的心情就想犯了毒瘾一样叫我奋不顾身。和这个混蛋一起五年,我几乎是丢了自己的全部。我不甘心。
  
  道上的人脉就是广,一个星期后,我得到了情报,马晓明在一个隐蔽的城中村有出入。
  
  我快马加鞭的赶了去过。
  
  我没想到我会看见她,那个鸽子般的叫做程郁的女孩。
  
  我看见他们时,他们正在村口的一家大型超市里买东西,有说有笑的样子。我站在门口看她们并肩推着购物车走走停停,甜蜜的样子竟然叫我心酸。
  
  过往岁月在眼前浮光掠影,加上最初的动荡,我和他竟然,从没有过这样的一次温馨。
  
  百转周折,悲从中来。我冲了过去,我说,马晓明,你这个混蛋,你竟然就是为了这样一个婊子抛弃了我!
  
  我表现的就像一个泼妇,周围买东西的人很快聚拢了一圈。
  
  我继续撒泼,我说,马晓明,你丫真是瞎了眼,看上了这样一个贱货,我还以为你有多清高,你有多能耐,没想到到头来你搭上的竟然是这样一个到处和老男人开房的贱货!
  
  马晓明很快一巴掌搧来,他说,黄云你他妈这是干什么呢,你吓着了她。,
  
  果真,那个女孩瑟瑟发抖,我捂着脸,冷笑说,马晓明你的眼睛被狗吃了,你没看到那贱货是装出来的吗?不信,你去警察局查查看,这个叫程郁的贱货的过往有多精彩!
  
  围观的越来越多,议论纷纷,这难得的狗血镜头叫他们兴奋,可是我不管。马晓明看形势不对,护着那个装模作样的女人要离开,我冷哼,他走哪我堵哪。我看他脸色都交了。
  
  然后,程郁出来说话,依旧是一副纯净的样子,依旧是一副倔强的表情,她说,你错了,我不是贱货,我还是处女。
  
  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最后一次,她说每个女人都会爱过一个混蛋
  
  那场闹剧最后在一帮子人的到来而结束。
  
  我果真是铤而走了险。
  
  那帮子人带走了我们,然后我见到了彪哥。
  
  我的前任相好。
  
  他变得更加彪悍,看着我冷笑,黄云啊,我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然后就有人来拉马晓明的右手,他们要剁了它。
  
  当初马晓明赌钱,输给彪哥,但是他没钱,然后他就跑来找我,我是彪哥最得宠的情妇,偏偏我看上了这个潦倒的混蛋。我动用了全部的能耐和关系,偷偷的带走了马晓明,躲到了这样一个小城。没想到,今天,全部前功尽弃。
  
  彪哥的手下很快的刀起刀落,我闭上了眼睛,心里划过酸痛的愉悦。
  
  马晓明嘶声裂肺的吼叫传来。我睁开了眼,却看见倒在他怀里的程郁。
  
  刀子狠狠的插在她的心口,血流满地。
  
  她竟然跑过去为他挡刀。
  
  程郁被送往医院后,我决定了要离开,跟着彪哥。
  
  那场差点闹出人命的闹剧,最后还是以我的妥协收了尾
  
  彪哥不见得非要给我们好看,他是咽不下这口气,也接受不了我跟一个身无分文的混蛋跑了,才会这样耿耿于怀吧。
  
  或许,这个黑道分子,是爱我的,跟着他,至少我能够衣食无忧。而马晓明,他就当是我曾经爱过的一个混蛋吧。
  
  就像程郁说的一样,她说,其实每个女人都会爱上过一个混蛋,只不过是要看这个混蛋有没有情义。
  
  而无疑,马晓明这个混蛋对我来说,无情又无义。就这样一个无情又无义的混蛋却被一个寡味的处女给征服。其实,我心里知道,那个叫程郁的,本来就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
  
  因为我调查过她。
  
  那天我尾随警察回警局,然后假装是证人,旁听了整个事情的原委。
  
  她只不过是刚毕业的毛丫头,在公司遇上了心怀不轨的色老板,傻不啦叽的跟着到洗浴广场,以为只是单纯的洗澡,没想到会发生这事。然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她报了警。
  
  在我离开的那天我去了一趟医院。
  
  程郁的伤势不轻,但也不会致命。我站在病房外看她沉睡者的宁静的一张脸,突然间恍惚起来。
  
  我已经不再关心她是怎么认识马晓明那个混蛋的,我只知道,我输了。要是当时冲上去为那个混蛋挨刀的人是我,结果又会是怎么样呢?我费尽全力的去挽留,却在最后轻易的失去。
  
  我用了五年的时间去卑屈承欢,却还是输给了她一秒的生命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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