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000字
看这本书的想法是昨天看到芳华这部电影换挡上映后很多人批判审查或者明里暗里地有所指,所以就想看看这剧情能有多不可说,实际上看完之后觉得这些年轻人的故事只是那个时代洪流中足够普通的故事,不够悲惨只是平凡,我相信在那种时代下类似的故事或者更悲惨的故事还有很多,正如每个时代都会有这样的人和故事一样,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刘峰、何小曼、林丁丁这些文工团年轻人的一生,鉴于群里很多人可能还回去看电影,就不剧透情节了,只谈谈个人的感受。
这本书看上去更像是作者对于自身在文工团岁月的回忆而写成的日记,有一种看淡和看破的洒脱和淡然,很多地方写的妙趣横生,读起来很有意思,但是正是在这样轻松的笔触下,刘峰、何小曼度过了实际上是沉重而又无可选择的一生。书中也描述了战争的残酷,比如“教学楼前集合了一个加强团士兵,从操场奔赴前线。第二天清早推开楼上的窗,看见操场成了停尸场,原先立正的两千多男儿,满满地躺了一操场。”事实上战争的残酷本身就是再真实不过的事实,可能是现在的人和平的日子过的太久了,才会总是惊讶于战争的残酷。
我相信《芳华》电影应该拍得非常美,那个年代的爱情是被禁锢的,男女之间的触碰也是禁锢的,由于禁锢而产生的这种美我相信也是真的非常动人,“会让人感觉,原来任何情感,任何美的东西都是带有一点哀愁的。”
但是希望导演不要把这个电影仅仅停留在悲惨、感人、叹息这个层面,实际上作者写到最后是有一种解脱的:“不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就是热诚情愿邀请人家摸,也没人摸了,既然最终没人摸,当时吝啬什么?反正最终要残剩,最终是狗剩儿,当时神圣什么?对,就那种笑。”
其他的关于人性的评述,比如“把背叛当正义”“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着满腔正义”其实都是老生常谈的事情了,为什么老生常谈,因为这就是人性,与时代的关系可能不大,时代或许会激发出人性的不同面,但是无论什么时代,在人性中总会有着皎洁和阴暗的秘密角落。把个人的悲剧和悲惨的命运归罪于时代总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是除了自我安慰以外,并无他用。